不能减刑的无期徒刑有哪些 不能减刑的适用条件
什么无期徒刑不可以减刑
1、立即执行死刑的罪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
2、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一般不适用减刑。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3、不得减刑和假释的适用情形 刑法对减刑的特殊规定有两种,一种是限制减刑,一种是终身监禁。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不得假释。对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 *** 、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并且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
4、对犯贪污罪的,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或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哪些无期徒刑不能减刑
法律分析:立即执行死刑的罪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
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一般不适用减刑。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立即执行死刑的罪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又故意犯罪,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三年内不予减刑;新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四年内不予减刑。
总之,限制减刑的罪名就包括了故意杀人罪、 *** 罪、抢劫罪、绑架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及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
不得减刑的情形包括有哪些?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一般不适用减刑。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不得减刑的情形包括: 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 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两年内一般不予减刑。 新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三年内一般不予减刑。
不能减刑的三类案件
被判处终身监禁的案件 (1)这类案件涉及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法律明文规定不得减刑或假释,确保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2)终身监禁作为一种严厉的刑罚措施,旨在剥夺罪犯重新危害社会的可能性,维护社会安全和正义。
不能减刑的三类罪犯是:先被判处终身监禁后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被判处一到六个月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犯贪污罪且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等情节特别严重;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
三类不能减刑的罪犯包括: 那些首先被判处终身监禁,然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 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特别是那些犯有贪污罪且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等情节特别严重的罪犯。 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两年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
哪几种罪名不可以减刑
1、法律分析:对犯贪污罪的,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或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2、不得减刑和假释的适用情形 刑法对减刑的特殊规定有两种,一种是限制减刑,一种是终身监禁。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不得假释。对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 *** 、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并且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
3、对因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 *** 、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新司法解释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相应严格了重大刑事罪犯的减刑、假释条件,推动改变“死刑过重、生刑过轻”的刑罚轻重不平衡现象。
4、法律主观:减刑适用的刑罚不包括死刑和附加刑。
5、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关于假释,法律规定了不得假释的情况:*,不管累犯被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都不得假释。第二,因故意杀人、 *** 、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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