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分割能否比较中止债权人处分 债务人离婚分割财产可以请求撤销吗
...未办理过户,能否排除男方债权人的强制执行?
1、而刘爱生作为债权人,在案涉《房产买卖协议》签订后,已经依约定支付了大部房屋价款,并实际占有了案涉房屋,虽然并未办理过户登记,但刘爱生作为合法占有人有权要求出卖人陈胜明、陈新玲为其办理案涉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
2、此后,债权人基于对夫妻一方的金钱债权请求查封案涉房屋。综合比较子女的请求权与债权人的金钱债权,前者具有特定指向性,且该权利早于债权人对夫妻一方所形成的金钱债权,子女的请求权应当优于债权人的金钱债权受到保护,故其可排除强制执行。
3、在下列情形下,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一方尚未过户,也可以排除强制执行。当债务人的资产并非仅限于与原配偶共享的房屋时,离婚约定房屋归属一方可以排除法院的执行。
4、法律分析: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子女所有,未将房产过户给子女的,在房屋登记的所有权人存在债务被法院强制执行时,子女不能以父母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其所有为由对抗法院强制执行。
5、如因案外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怠于行使权利,而以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其所有来主张排除执行应不予支持。那么哪些情况下可以排除执行呢?可以排除执行的情形有:离婚协议真实。离婚协议订立于债务产生之前。执行债权是普通金钱债权。非因自身原因导致未办理过户。
6、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屋赠与子女,这种情况很常见。但假设还没去办理过户,此时,夫妻一方的债权人,因为债务申请执行该房产,是否会被法院支持;还是说,为了保障子女的利益,不能执行?法言法语就是:该子女对其父母这套房产,是否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先公布答案:不行。
离婚财产分割损害债权人利益怎么办
1、离婚财产分割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双方清偿到期债务,不能清偿的,可以将任何一方或者双方为被告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债权人不受夫妻离婚时对共有共同财产和债务约定的限制,财产分割对第三人债权是没有影响的。
2、离婚财产给一方债权人可以向夫妻双方主张权益,双方离婚后并且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完毕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双方清偿到期债务,不受夫妻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约定的限制。请求清偿不能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列任何一方或者双方为被告。
3、债权债务关系成立之后夫妻间财产制度及债务承担安排的约定、变更,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对债权人不生效力。股权分割离婚案件中的股权分割处理离婚案件涉分割公司股权的,一般应当在离婚案件中予以处理;确因股权与案外人存在争议难以确定的,可另案予以处理。
4、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否对抗债权
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对抗债权。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度采取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两种形式。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适用法定财产制,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2、离婚协议中的债务分配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用作对抗债权人。债权人有权直接对夫妻双方提起诉讼主张债权,无论离婚协议如何规定,其法律效力仅限于夫妻内部。
3、协议离婚财产是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的。在我国的离婚案件的处理中,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是较常见的离婚方式,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出具离婚协议书,此时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是内部的规定。 协议离婚财产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吗?夫妻之间的离婚协议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
4、离婚协议中对债务承担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主要还是因为国家对夫妻财产的规定是法定财产制,还有就是约定财产制,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之下,那么就是按照法定财产制来处理,共同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离婚过户的房子可以对抗债权人吗?
离婚过户的房子是否可以对抗债权人是要根据房子的具体归属来确定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对抗债权。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度采取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两种形式。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适用法定财产制,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离婚后已经过户完的,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了。男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就不能再执行女方的房产。但是,如果是以离婚为由,故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就另当别论了。个人债务的具体分类如下: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协议离婚财产是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的。在我国的离婚案件的处理中,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是较常见的离婚方式,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出具离婚协议书,此时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是内部的规定。 协议离婚财产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吗?夫妻之间的离婚协议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规定
1、根据目前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2、年新婚姻法对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如下: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这意味着,无论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共同积累的财产,都应公平地分配给双方。 对于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如果相差悬殊,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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