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必须并案审理 什么情况可以并案处理
《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2、《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是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的解释。
3、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什么情形下可以并案侦查
1、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并案侦查的情形包括一人犯数罪的、共同犯罪的、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还实施其他犯罪的等。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八条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较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2、案件性质相同或相似;犯罪时空相同或相似;侵害的目标相同或相似;犯罪 *** 相同或相似。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3、对不同案件中出现的物品认定同一。有时同一物品会出现于两个或多个不同的犯罪现场,预示着这些案件间的内在关联性。对现场遗留物证认定同一。
4、犯罪时空相同或相似。任何一种犯罪都是在一定的时空中完成的。同一罪犯所作的系列案件通常具有相同或近似的时空条件,主要因为成功的 *** 会促使其怀着侥幸的心理在相似的时间和地点去继续作案,一些大案要案更是如此。 (3)侵害的目标相同或相似。
5、有欠条的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有工资欠条或达成有支付协议不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并案处理移送管辖的时间是否有限制
并案处理移送管辖的时间是没有限制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刑事诉讼法当中没有明确规定刑事案件移送管辖的期限,大多数的刑事案件都是直接由当地的公安机关来管辖的,除非涉嫌国家公务员犯罪,这样公安机关会直接把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刑诉法当中只规定了刑事案件移送管辖的适用条件。
法律依据:关于并案侦查移送管辖的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不过,公安机关移送管辖的条件并不是因为并案侦查,按照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案件之后,认为存在着犯罪事实,但自己又没有管辖权的话,就应当报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处理。
案子到检察院较多审查时间是2个半月,因为法律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逮捕的侦查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对这种案件,法律规定由较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主要是为了避免人民法院之间发生管辖争议而拖延案件的审判,同时,也由于较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对案件往往已进行了一些工作,由它进行审判,有利于及时审结案件。
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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