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效婚姻的申请人有哪些 关于无效婚姻的申请人有哪些权利
什么人可以提起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诉讼
1、可以提起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诉讼的人如下: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利害关系人包括婚姻当事人的近亲属;有权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3、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实践中,涉及无效婚姻的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宣告婚姻无效,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经审査,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办理结婚登记。一经办理了结婚登记,即产生婚姻的法律效力。
5、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只能就婚姻效力提出请求,而无权要求处理当事人财产及子女问题。如果婚姻当事人提出主张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如果婚姻当事人没有提的,可以另行起诉。人民法院在审理有关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存在无效婚姻的情况时,可依法确认其无效。
哪些人有权提起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诉讼?
1、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2、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3、可以提起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诉讼的人如下: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利害关系人包括婚姻当事人的近亲属;有权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4、申请宣告婚姻无效需要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婚姻无效的情形;且申请人是婚姻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根据《民法典》*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5、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6、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利害关系人指: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哪些人能提起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诉讼
我国法律规定的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有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以下主体。(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可以提起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诉讼的人如下: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利害关系人包括婚姻当事人的近亲属;有权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申请无效婚姻的近亲属是指当事人的近亲属,无效婚姻适用于简易起诉程序,三个月内就会下达判决书,认定婚姻关系无效,向法院起诉,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需要提供导致婚姻无效的理由和相关的证据,若存在重婚的情况,要提供结婚证和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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