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无效婚姻下的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无效婚姻下的离婚协议无效。无效的婚姻是无效的,男女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离婚协议也是无效的。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无效婚姻下的离婚协议肯定也是属于无效的;对于婚姻无效不会存在有离婚协议书,但双方可以对同居期间的财产还有孩子的抚养权写一份协议,如果有任何异议的,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的。 婚姻关系是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婚姻关系及离婚协议无效。
被认定为无效的婚姻所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也是无效的,双方不具备婚姻关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类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单独所有。
《婚姻法》已经失效,相关内容被《民法典》所取代,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依照现行的《民法典》中的内容依然还是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的。双方在离婚时如果选择协议的方式,需要签署一份离婚协议,就各项问题达成一致的意见。
什么样的情况下婚姻可判定无效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姻判定无效的情形主要有四种,分别是重婚、亲属结婚、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或者未达到结婚的年龄。一旦四个情形中的其中一个,婚姻将判处无效,其夫妻关系也就不受法律的保护。 婚姻判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五十一条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按照我国《民法典》中的有关规定可以知道,能够认定夫妻婚姻无效的情况下有以下几种,任何一方存在重婚情况的。男女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男女中任何一方尚未到法定婚龄的。
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婚姻可能无效的情况共有三种。只要婚姻涉及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即可判定其为无效:(一)重婚;(二)存在法律禁止的亲属关系;(三)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
无效婚姻的判定标准有四个,*个是婚姻是否违反一夫一妻制,第二个是婚姻是否有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第三个是夫妻双方是否患有禁止结婚疾病,第四个是夫妻双方是否没有达到法定婚姻。 无效婚姻的判定标准是什么?(一)违反一夫一妻制的为无效婚姻。任何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对当事人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1、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对当事人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对当事人产生的法律后果如下:(1)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婚姻关系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2、婚姻自始无效。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是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3、婚姻关系无效或被撤销产生两个法律后果:人身关系方面。当事人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但当事人所生子女适用《民法典》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财产分割方面。因同居期间的财产由当事人自己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4、婚姻无效或被撤销对当事人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婚姻自始无效: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这意味着从一开始,这种婚姻就不被法律承认和保护。
如何认定婚姻的法律效力
1、法律分析:无效的婚姻有一方重婚的;结婚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结婚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形。效力待定一般是指可撤销的婚姻,主要是指因胁迫结婚或有重大疾病在结婚前隐瞒的情形。如果没有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婚姻关系就是有效的。
2、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的效力认定是有一定区别的。登记婚姻的效力认定只需要当事人自己拿着材料去民政局登记并拿到结婚证就是有合法的法律效力的,但是事实婚姻则需要满足很多的条件才可以得到法律的认可,因为所谓事实婚姻就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婚姻。
3、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的法律效力。自1994年2月1日以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4、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或者是像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确认,如果属于符合双方之间婚姻无效的条件,那么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就是属于无效婚姻关系。但当事人必须要掌握明确的证据证明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属于无效婚姻。 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包括要先去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其中一个机关确认婚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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