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人的催告义务是什么 保管人对保管物有处分权吗
保管人的义务有哪些?
1、法律分析:保管人应承担义务包括妥善保管标的物,亲自保管义务,不使用保管物,返还标的物及孳息,也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以及第三人主张权利时保管人的义务。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 *** 。
2、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 *** 。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 *** 。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忠实和谨慎义务:保管人有责任忠实履行保管职责,保管物品时必须保持高度的谨慎和勤勉。保管人不得私自使用、 *** 或侵占被保管物品,必须保持物品的原状和完整性。
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1、保管人享有请求支付仓储费用、请求损害赔偿、留置权、提存等权利;保管人负有妥善保管标的物、亲自保管、不使用保管物等方面的义务。
2、一)保管方的义务与存货方的权利:保证货物完好无损;对库场因货物保管而配备的设备,保管方有义务加以维修,保证货物不受损害。
3、法律分析:仓储合同保管方的义务与存货方的权利:保证货物完好无损。对库场因货物保管而配备的设备,保管方有义务加以维修,保证货物不受损害。
4、保管人是指保管仓储物的一方。据《合同法》规定,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且必须是具备仓储设备和专门从事仓储保管业务资格的人。
5、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义务有:给付仓单义务;接受和验收存货人的货物入库的义务;危险通知义务;对仓储物实行储存和保管的义务;返还仓储物的义务;允许存货人检查和采取样品的义务。
6、仓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是,保管人有获取仓储费等权利;但有储存仓储物、及时验收等义务;而存货人有要求保管人妥善保管仓储物等权利,但有及时交付仓储物、支付仓储费等义务。
仓储合同保管人的举证责任分担
仓储合同保管人的举证责任分担方式:应当由保管人承担其是否已全面、妥善的履行保管义务的举证责任。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管人对仓储物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如存在仓储物灭失的情况,理应由其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仓储合同保管人的举证责任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证明责任,即保管人需对本人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及时通知了存货人有关仓储物的变质、损坏情况等提供证据。
保管人违反仓储合同一般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仓储合同的保管人要求的义务是如何的
1、本题考核的是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义务。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义务包括:(1)验收的义务;(2)出具仓单的义务;(3)允许检查或者提取样品的义务;(4)通知的义务;(5)催告或做出必要处置的义务;(6)损害赔偿的义务。
2、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义务有:给付仓单义务;接受和验收存货人的货物入库的义务;危险通知义务;对仓储物实行储存和保管的义务;返还仓储物的义务;允许存货人检查和采取样品的义务。
3、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义务:按照交易习惯出具保管凭证的义务;妥善保管保管物的义务;保管期限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时,返还原物及其孳息的义务等。
4、法律分析:向存货人交付仓单;保管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放射性有害物品的,应具备符合规定的条件;按合同约定对仓储物进行检查验收;等等。
5、保证货物完好无损;对库场因货物保管而配备的设备,保管方有义务加以维修,保证货物不受损害。
6、法律分析:仓储合同保管方的义务与存货方的权利:保证货物完好无损。对库场因货物保管而配备的设备,保管方有义务加以维修,保证货物不受损害。
保管合同的寄存人是什么意思,理解保管人的告知义务应注意哪些问题_百度...
按合同约定支付保管费。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委托人)按规定向保管人支付一定的费用,是保管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之一。
保管合同为有偿时,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不论保管合同是否为有偿,如果保管人为保管物品而支出了其他必要费用,寄存人应予返还。(2)保管物情况的告知义务。
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并且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保管合同中,寄存物品的一方称为寄存人,负责保管物品的一方称为保管人。
保管合同中寄存人应履行的义务包括: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告知保管人保管物的瑕疵情况或者需要根据保管物的性质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情况;以及交付保管物的义务。
保管合同的成立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即保管合同仅有承诺生效,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该合同仍不能成立,还须寄存人将保管物送保管人,保管合同方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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