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有义务赡养父母吗 女儿和儿子的赡养区别
父母几岁子女才有赡养的义务
老人六十周岁时,需要子女赡养父母。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对于60岁以上或者没有生活能力或者子女经济独立时,子女要承担赡养义务,给老人提供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人的特殊需要。
父亲达到60周岁;母亲达到55周岁。当父母达到这个年龄,且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子女应付给赡养费。成年子女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不受共同居住或婚姻状况影响。赡养义务涵盖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具体时间如下:给付赡养费在现实生活中通常是从父母六十岁左右开始。赡养父母是作为子女的法定义务,是符合社会善良风俗的道德行为。
法律分析:60岁。一般60岁以后就属于老年人,可以申报赡养费。60周岁以上的人系老年人,对于老年人之中经济困难的,其子女作为赡养义务人应当给付医疗费等费用,同时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应当予以照料。
综上所述,子女应从父母60岁起承担赡养责任,无论父母是否有劳动能力或经济困难,子女在经济独立后即便父母未满60岁也可能需承担赡养,不履行义务可被追究赡养费,且赡养费用不能用于个税附加扣除。
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的义务
1、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保护义务。成年子女对其父母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若其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2、《民法典》第26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无条件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消除,子女不能以自己对父母的亲疏好恶等看法来选择是否赡养父母。赡养父母不仅仅是道德责任,也是法定义务。
3、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4、女儿有义务赡养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赡养一般是指赡养义务人在经济上为被赡养人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包括经济上的赡养以及精神上的慰藉。
儿子有义务赡养父亲吗
父亲从小没有抚养孩子,孩子有义务养父亲。法律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对于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法律分析:有,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因父母没有履行过抚养义务而不用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目前,我国子女赡养父母的法律规定如下:(1)民法典规定:①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女儿和儿子在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上是完全相同的。就是说,女儿和儿子承担同等的赡养父母的义务。这项是义务是法定的,不因其他事由而改变。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