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什么行为属于共同侵权行为
民法典对共同侵权行为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侵权责任部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至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人以上基于共同过错实施的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
一、共同侵权行为
1. 共同过错:共同侵权行为的成立需要行为人之间存在共同过错,即双方或多方的行为人对同一损害结果的发生具有共同的故意或过失。
2. 共同行为:共同侵权行为涉及的行为通常是相互联系、相互配合的,每一行为都对最终的损害结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3. 损害结果:共同侵权行为的后果是造成他人损害,这种损害可能是物质损失,也可能是精神损失。
4. 因果关系:共同侵权行为的每一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共同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是:
1. 连带责任:在共同侵权行为中,每一行为人都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即受害方可以要求任何一方或多方赔偿全部损失。
2. 分摊责任:如果侵权人之间有约定分摊责任,或者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分摊责任,共同侵权人之间可以按照约定或实际情况分摊责任。
3. 追偿权:在承担连带责任后,各侵权人之间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向其他侵权人追偿其应承担的部分。
共同侵权行为的规定为受害方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使得受害方能够有效地追究侵权方的责任。在实际案件中,共同侵权行为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以便准确适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共同侵权行为的特点
1. 行为人之间的共同性:共同侵权行为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侵权行为人,他们的行为相互结合导致了同一损害结果的发生。
2. 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共同侵权行为中,每个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都存在因果关系,即每个行为都是导致损害发生的原因。
3. 过错的共同性:在共同侵权行为中,行为人通常需要基于共同的过错(包括故意或过失)承担责任。如果某一行为人是故意侵权,而另一行为人是因过失侵权,可能不构成共同侵权行为。
4. 法律责任的共同性:共同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是连带责任,即受损害方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侵权人赔偿全部损失。
5. 责任的可分性与追偿性:共同侵权行为虽然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但责任可以分摊,各侵权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分摊责任或根据法院判决确定分摊责任。在承担了赔偿责任后,侵权人可以向其他侵权人追偿其应承担的部分。
6. 多样的表现形式:共同侵权行为可以表现为共同加害、教唆帮助侵权、共同危险行为等多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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