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规定适用于哪些罪犯 减刑的适用对象包括哪些
减刑的适用对象包括哪些,减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适用减刑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法所规定的5种主刑中,除了死刑以外的其他种主刑都可以适用减刑。适用减刑的实质条件。
法律主观:减刑适用条件是这样规定的: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是指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减刑的范围只受刑罚种类的限制而不受刑期长短和犯罪性质的限制。
【法律分析】减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另外,死缓也可以依法减为无期徒刑,适用范围是符合减刑条件的。
减刑,是针对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而言,因此,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
限制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分析:限制减刑的情形:被判处死缓的累犯;因故意杀人等等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实施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
法律分析: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因故意杀人、放火、抢劫、 *** 、绑架、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因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人员。
限制减刑的罪名主要是八种,包括故意杀人、 *** 、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但是否对罪犯限制减刑,需要由人民法院结合犯罪情节等情况作出决定,并不是必须要限制减刑。
限制减刑的情形有哪些限制减刑的情形有:(1)累犯限制减刑。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再次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情形;(2)七类严重犯罪判处死缓的限制减刑。
*的人大关于服刑期减刑是怎么规定的
减刑是刑罚执行中激励服刑人员改造、重建自我、回归社会的一项政策措施。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可能通过特赦、假释和暂时出所执行三种情况之一获得减刑。
无期徒刑罪犯减为有期徒刑后再减刑时,减刑幅度依照本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执行。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普通服刑人员的间隔期是多久? 十年以上,首次减刑执行2年以上,两次减刑得间隔1年6个月以上。 五年到十年,首次减刑执行1年6个月以上,两次减刑得间隔1年以上。
减刑的条件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普通减刑,一般是依据罪犯在监狱中的认罪服法、改造悔罪的情况来决定,由监狱提出意见,报同级法院裁定予以减刑。同时,检察院对减刑建议有权进行监督。 一般每次减刑就减一年, 有立功表现的减两年,突出立功表现的减三年。
无期徒刑减刑后:实际服刑不能少于十三年。死缓减刑后: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服刑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实际服刑不能少于二十年。
减刑和假释的区别有哪些
1、对象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执行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实施的犯罪分子。(2)次数不同。
2、法律分析:(1)适用的对象范围不同。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适用的次数不同。
3、法律分析:(1)对象不同。(2)次数不同。假释只能适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减刑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多次。(3)内容不同。
4、法律分析:减刑和假释的不同点在于假释的主体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或者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符合法定情形的,就可以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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