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封存哪些记录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情况封存和启封病历资料时应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什么资料应封存
1、法律分析:一般在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2、法律主观: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应当在患者或者其 *** 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3、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职人员应当在患者或者其 *** 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4、当然,医患之间存在医疗契约或其他情况时,允许当事人选择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法律客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发生医疗纠纷需要封存、启封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对下列资料可以封存但...
法律客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发生医疗纠纷需要封存、启封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制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发生医疗纠纷需要封存、启封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制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封存病历是患者一方的法定权利,发生纠纷时患者可以要求封存病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遇到医疗事故怎么办?
和解(协商解决)。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调解(卫生行政部门等第三方介入)。诉讼。
法律分析:医疗事故处理:家属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家属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接到医疗事故鉴定书后,根据鉴定结果,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赔偿,也可以申请卫生局调解、或者申请由法院判赔。
遇到医疗事故,应该采取以下步骤:首先,保持冷静并收集证据。医疗事故发生后,患者和家属应该保持冷静,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包括病历、检查报告、药品清单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后续的协商和 *** 。其次,及时与医疗机构沟通。
法律分析:医疗事故导致病人出现重大损害,可以到当地的卫生局,找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然后详细的提出构成此次事故的事实,由医院举证,这叫做“举证倒置”。委员会根据这些事实作出定论,如有不服,可直接起初诉讼。
遇到医疗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协商、调解和诉讼三种方式。医患双方可以先协议处理,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当事人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遇到医疗事故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方式索赔。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当事人对赔偿数额存在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可以封存但不能复印的病历资料有哪些
1、是主观性病历资料。患者不能复印的病历资料是主观性病历资料。
2、患者不能复印或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 在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这些病历资料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3、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关于客观病历能够复印的规定)和第十六条(关于主观病历不能复印,但要双方共同封存的规定)的规定,主观病历不能复印,客观病历均可复印。
哪些病历资料不允许病人复印
1、【答案】:E 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恚、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2、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患者不能复印的病历资料包括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这是指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的会议记录,其中包含了对患者死亡原因的分析、诊断和治疗过程中的问题等敏感信息。
3、患者不能复印或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 在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这些病历资料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4、住院病历:住院期间只提供检查化验结果,病案资料由科室指派本院工作人员携带到病案科复印。住院病历必须到病案科复印,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印病历。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对病历的保存有何规定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封存病历流程:患者治疗结束后,病历资料基本处于已定状态;封存时要求医患双方都在场;病历应当由患方签字、医方加盖公章;病历封存后,封皮贴妥封条,由医方或卫生行政部门保管。
医院病历保存年限规定中明确要求医院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另外,患者及其近亲属、 *** 人都有权申请复印病历资料。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职人员应当在患者或者其 *** 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 在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这些病历资料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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