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对于医疗事故鉴定结果的异议如何进行处理的词条
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异议怎么办
1、法律分析: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处理方式有: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受理医疗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再次鉴定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2、法律主观: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处理为任何一方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3、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4、法律分析:对医疗事故鉴定结果有异议,当事人可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结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5、认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般分三个阶段: (1)医、患双方陈述; (2)专家提问或质询; (3)专家讨论并形成鉴定结论。
法院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应当怎样处理?
法律主观:在医疗纠纷中,患者或者医院如果对医疗过失鉴定结果不满意,可以 申请重新鉴定 ,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对鉴定结果不满意就可以要求重新鉴定,没有法定事由,一般法院是不会同意的。
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协商调解:当出现医疗纠纷时,首先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您可以与医院的相关部门、医生或医务人员进行沟通,说明您的问题和不满,并寻求达成互相接受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对医疗司法鉴定报告有异议如何处理
对医疗事故鉴定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报告书以后的15天之内申请再次鉴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直接向省医学会组织申请再次鉴定,或者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对鉴定意见的瑕疵,可以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 *** 解决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 重新鉴定的,原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当事人可以坚持申请重新鉴定。为了司法鉴定结果可以更加公证,对自己更加有利,当事人在申请重新鉴定的过程中不要只是单纯地提出申请,而要围绕重新鉴定申请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要尽其所能。
法律主观:对司法鉴定报告有异议,当事人应在指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收到异议书后应当要求鉴定人作出解释、说明或者补充,鉴定人没有资质、鉴定程序违法、鉴定意见证据不足的,当事人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法律主观:对司法鉴定有异议的,可以以书面方式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提出。人民法院会要求鉴定人作出解释、说明或者补充。
比如对鉴定结论提出充分有据合法合理的异议,包括针对鉴定程序和鉴定结果等等。如果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则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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