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制清算的公司是否可以继续存在 被强制清算的公司是否可以继续存在法人
公司被强制清算后果
1、强制清算程序终结的后果是公司权利义务消灭,公司注销、公司法人终止。
2、法律主观:公司会被强制清算的情形是,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被法院司法解散,而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的成员,进行强制清算。
3、应当以无法清算为由终结强制清算程序。无法清算的法律后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股东应在造成损失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企业破产清算的坏处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当今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任何企业在其运行中都可能面临破产的可能性。企业破产清算也存在着一些弊端:进行破产重整不可避免也会给企业本身带来负面的影响。
5、强制清算的法律规定如下: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6、公司强制清算是解决公司清算中清理财产、清偿债务并分配剩余财产的特别程序,并不存在对立的利益冲突或利害关系,可以申请清算的当事人也不一定与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公司破产清算期间可以继续营业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能不能继续经营,由管理人或者债权人会议决定,会议决定继续营业的,可以继续进行经营。
法律主观:申请破产期间公司可以经营,破产申请受理后是否继续经营公司由管理人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法律主观:公司破产清算后不再继续经营,但经清算组允许的,可以在破产程序结束前以清算组的名义从事与清算工作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果这种情况继续经营,清算组将向人民法院报告从事这种经营活动的情况。
法律主观:公司进入 清算 程序以后,主要的任务是清产核资,公司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行为。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予以 警告 , 没收违法所得 。
法律分析:不可以,已经进入清算程序的企业,不可以进行经营活动了。
公司股东解散原公司名称还存在吗
1、能。通过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公司的名称是公司独立的法律实体,不随股东的变化而改变,公司股东退出,公司的名称仍然保持不变,法人可以继续使用公司的名称。
2、已经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未满1年的原企业名称,有投资关系或者受让企业名称的除外;”,公司被注销以及变更名称,他人一年内都不得注册相同的公司名称,自己是可以的,因为公司的股东属于公司的投资人,自然也就存在投资关系。
3、你好!如果“该独资人”在“变为多个股东的合资公司”时,以“公司名称”作为无形资产入股,或者股东会议文件中未作说明,则该“公司名称”属于“多个股东的合资公司”所有;否则,“公司名称”是属于注册人所有。
4、公司的名称属于 公司的无形资产。协商不成,可以请资产评估机构作价评估。然后按照比例分享其价值。继续使用的一方 应给另一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5、所以,首先你要先看下原先公司注销了多久,是否满足可以重新启用的条件,如果不能满足就只能等解除后才能使用,如果公司已经注销满两年,你可以按照正常流程去申请名字为公司名称。当然,没有钱解决不了事情。
6、即使股东占绝大多数股也不能随便更改公司名称,还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可见,股权 *** 与更改公司名字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强制清算的法律后果
如清算组有不法行为的,则其责任不能解除。公司强制清算案件的审理期间宜确定为6个月,到期未完成清算但有正当理由的,法院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延长清算期限。
法律主观:公司会被强制清算的情形是,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被法院司法解散,而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的成员,进行强制清算。
法律分析:强制清算是公司出现解散事由而未能自行清算条件下的一种司法救济措施,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强制清算程序终结的后果是公司权利义务消灭,公司注销、公司法人终止。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