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听证会的一般程序)
举行听证的具体程序有哪些
当事人申请。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在公安机关告知后3日内用书面形式提出。公安机关在举行听证会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公开举行。
听证参加人员包括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员、案件调查人员和当事人。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亦可以委托一至二人 *** 。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是当事人先向行政机关提出听证的申请;然后由行政机关组织听证,告知当事人听证会的举办事项;再由主持人主持听证,由当事人申辩和质证;最后 *** 听证笔录,由各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行政案件听证程序
行政处罚听证会程序:(一)法规授权的组织查处的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自行组织听证;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查处的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由行政机关组织听证,行政机关也可以根据需要指定受委托组织自行组织听证,行政机关派员参加。
听证程序是指处理案件较复杂或者较重大的违法行为,应处以较重的行政处罚时,经当事人要求,进一步适用的一种特殊程序。
之一百三十二条 对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案件,办案部门在提出处罚意见后,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和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之一百三十三条 违法嫌疑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安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申请。
检察院听证会的一般程序
听证会的一般程序包括了提前七天向听证人通知参加听证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听证会;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人进行称述和发言;双方当事人提交证据证材料;执法机关作出处罚的决定。
听证会的一般程序如下:当事人应当被告知行政决定后三日内要求听证,行政机关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听证举行的时间、地点。除特殊情况外,听证公开举行。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由委托人 *** 。
并出示有关证据和材料;由当事人或其委托人进行答辩;由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做出最后陈述;由主持人向执法机关负责人汇报听证情况,提交听证记录。
检察长或者业务机构负责人承办案件的,应当担任主持人。第十四条听证会开始前,人民检察院应当确认听证员、当事人和其他参加人是否到场,宣布听证会的程序和纪律。
听证程序的程序: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听证程序的程序,包括准备工作、开庭宣布、证据收集、当事人质询、辩论、结案等环节的具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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