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收尾(民法典回顾)

2023-05-11 民法典

单位保洁拖地导致员工摔倒谁的责任

单位保洁拖地导致员工摔倒,应该由单位负责。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另外,因保洁拖地儿摔倒的员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薯冲念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责任和劳务派遣单位、劳务用工单位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数困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判毁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收尾(民法典回顾)

民法总则第194条法条解释是什么

随着《 民法典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消稿大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 《民法典》第194条法条解释是什么 《民法典》法条精解 之一百九十四条在 诉讼时效期间 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 诉讼时效中止 :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 *** 人,或者法定 *** 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 *** 权; (三) 继承 开始后未确定 继承人 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解读 就第1款而言,所谓障碍即使权利陷入“权利不能得以行使的状态”,而权利得以行使需要满足三个方面条件:1.权利人方面得以行使权利;这就要求权利人确定(如第3项);权利人具备行使权利的能力(如第2项);2.客观方面不存在障碍(如第1项、第4项)。于此需要注意的是,这里不存在义务人不确定的情形,一旦存在不确定的情形, 诉讼时效 尚未起算,也不存在中止情形(第188条第2款)。至于第5项,是一个兜底规定。 计算 *** 、中止、中断 1、诉讼时效期间作为一个时间段,计算 *** 主要是确定起算点(什么时候开始)。普通及特殊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为“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最长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为“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 相较而言,最长诉讼时效的起算点较为明确。普通及特殊诉讼时效的起算将因 证据 情况、请求权有无明确履行期、是否存在分期履行、不同法律关系产生的请求权性质、请求敬基内容是作为或者不作为等具体情况而具体确定,是较为专业而需交付给 律师 等专业人士分析判断的事宜,这也是专业人士不建议纠纷当事人个人私自扣算时效的原因。 ★《民法典》新增了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法定 *** 人的请求权,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起算点的规定。 2、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区别,简单来说,中止原因出现时中止计算、消除后继续起算6个月,中断原因出现后时效重新计算。 3、《民法典》将中止情形下继续起算的期间统一为补6个月(与民法通则出现中止情形时剩多少,原因消除后继续补多少的规则不同)。 以上为诉讼时效篇。《民法典》规定了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皆为消灭时效。时效制度的目的在于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以保障社会交易拿竖秩序和安全。一句法谚收尾: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 对于 《民法典》第194条 法条解释我们是可以找到相应的答案的,对于这个规定其实就是针对于我们在诉讼时效的时期的时候我们的请求权无法行驶的情况的规定,这个时候诉讼时效是可以进行终止的,为了就是保障我们公民的合法权益。

送外卖途中自己摔伤怎么赔?

伤害自己的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绝亮纯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上班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键郑准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或其他事故伤害的。患有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上下班途中被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二,新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或并咐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增加了上下班途中受到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的范围,但也增加了限制性条件,即非本人主要责任的。

口头雇人干活出现意外该如何赔偿

口头雇人干活出现意外,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主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二、工伤鉴定的内容

工伤鉴定的内容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等级鉴定,狭义的讲是指伤残等好培级的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又称劳动鉴定,是指有关部门在医顷胡学上对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各种原因对劳动能力造成不同程度损害,使劳动者部分,大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时所作的鉴定和评价。在正常情况下,需要到人社局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符合条件的,鉴定部门将安排专科医院进行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工伤鉴定也就是劳动工伤认定。

三、意外工伤如何认定

1、造成事故责任的主要条件。工伤认定应当划分责任,确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事故,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按照无过错责任承担赔偿责任。

2、无论是工人和雇主之间,以确定是否劳动关系的准则。

3、事实上,员工必须有人身伤害。首先,工伤事故造成的伤害是人身伤害;其次,工人是承担工伤事故造成的损害的人。

4、事故不是刻意由员工引起的。

法律依友乎唯据

《民法典》之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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