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道路上堆放物品造成交通事故的谁来担责的词条
道路上堆放物品造成交通事故的谁来担责
解答道路上堆放物品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各方都有过错的,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睁漏一)因一方当事碰伏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笑早携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因公路上堆土造成事故谁负责
法律分析: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吵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道路管理者不能租碰知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的侵权责任人包括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的行为人和道路管理者。两种承担责任的要求是不同的。道路管理者的责任承担要求道路管理者证明自己已经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而行为人并没有特殊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之一千二百五十五条 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之一千二百五十六条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之一千二百五十七条 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之一千二百五十八条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弊消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道路上堆放物品出了交通事故应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消则成他人的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之一千二百五十六条规定,由堆放物品的行为人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同时,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简纤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之一千二百五十六条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拦桥仿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之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第十六条 下列情形,适用民法通则之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一)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
(二)堆放物品滚落、滑落或者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的;
(三)树木倾倒、折断或者果实坠落致人损害的。
前款第(一)项情形,因设计、施工缺陷造成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与设计、施工者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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