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参与民法典(民法典编撰专家组成员)
民法总则的主要起草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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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全国人大法工委立法专家委员会立法专家杨立新
中国社科猜或春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民法研究会常务团绝副会长孙宪忠教授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主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谢鸿飞。
五个单位来协助立法机关准备民法穗耐典草案:更高人民法院、更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法制办、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法学会。
王保树的人物生平
王保树教授1964年8月毕业于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曾在 *** 北京市委研究室等单位从事经济政策研究工作。1979年模尘1月起,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从事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研究,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经济法研究室主任、副所长、《法学研究》主编,为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商法、经济法学科发展以及全所其他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
1998年,应时任清华大学校长王大中院士邀请,王保树教授调入清华大学并担当复建清华大学法学院的重任。1999年,经过艰辛筹备,清华大学法学院顺利复建,王保树教授出任首任院长。在清华大学筹建法学院和担任院长期间,王保树教授为法学院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殚精竭虑,引进了大量优秀师资,在国内较早获得民商法学科博士点,为法学院的学科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积极建章立制,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使法学院在较短时间内形成鲜明特色和独特优势,并步入全国领先行列。王保树教授长期担任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任、《清华法学》之一任主编等职,为法学院的发展作出了开创性的独 *** 献。
王保树教授是中国商法和经济法学科的主要奠基人,是中国最早开展经济法和民商法研究的学者之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迫切需要加强经济立法,王保树教授根据国家需要,积极投身于经济法、民商法等领域的研究。王保树教授在上世纪80年代就率先开展了经济法基础理论、企业法、公司法、竞争法等的研究,先后独著或合著了《工业企业法论纲》(1985年)、《基本建设法简论》(1985年)、《合同法》(1986年)、《经济法》(1988年)、《经营法学》(1990年)、《中国企业法论》(1992年,日本)等具有深远影响的学术著作,为推动我国经济法学的发展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1999年,王保树教授作为主编出版了《经济法原理》,提出了“社会公共性”理论,该理论成为经济法学更具说服力和影响力的理论之一,为经济法的理论体系和学科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王保树教授长期担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为民商法和经济法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作出了突出贡献。
王保树教授是商法学科的开创者和引领者。90年代以来,王保树教授在长期的教学和研究基础上,提出系统的商法理论体系,主编完成了我国商法学领域最为重要的著作之一——《中国商事法》,出版了《商法总论》、《中国公司法原理》等多部经典著作,系统阐述了商法基本理论和公司法原理等问题,为商法在我国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王保树教授创造性提出了超越民商分立与民商合一,制定商事通则的主张,对完善我国商法具有重要意义。王保树教授还作为主要创建人,于2001年组织成立了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并一直担任会长,使商法学获得了巨大的发展动力,为中国商法学科的发展作出了杰出贡献。他主编的大型连续出版物《商事法论集》、《商事法专题文库》,推出了一大批商法优秀科研成果,在学术界产生了广泛影响,为商法研究的深入和人才培养发挥了重要作用。王保树教授于2001年创办了“二十一世纪商法国际论坛”,至今已连续举办14届,该论坛已成为国内外影响更大、持续时间最长的商法国际论坛,极大推动了中国商法的国际学术交流。
王保树教授积极推动和参与民商法、经济法等领域重要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1998年,应八届全国人大常旦颤禅委会邀请,王保树教授与江平、王家福、梁慧星、王利明教授等9人共同组成“民法起草工作小组”,负责编纂民法典草案。王保树教授参与了1993年《公司法》的制定,在《公司法》进行重大修订之际,他不仅参加了全国人大的立法小组,还组织中国商法学界的主要专家提出了系统的“《公司法》修改专家建议稿”,对《公司法》的制定和完善产生了重要影响。1999年和2001年,王保树教授应邀参加了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和第二十次法制讲座,并以主讲人的身份为委员们作了题为《中国的商事法律制度》和《现代企业法律制度》的讲座,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商事和公司企业立法的完善。结合中国市场经济的实践,王保树教授向具有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授权的深圳经济特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制定《深圳经济特区商事条例》的建议,并成功推动《深圳经济特区商事条例》于1999年通过后实施至今。在逝世前洞培几天,王保树教授还带病参加了6月13日在京举办的“民法典编纂与商事立法研讨会”,并深刻阐述了制定“商事通则”的主张。
王保树教授还积极投身社会实践,热心公益事业,推动国家法治进步。经常应全国人大常委会、更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工商总局等机构邀请提供立法咨询和政策建议,积极为国家法治建设建言献策。
作为一名法学教育家,王保树教授硕果累累、桃李满天下。他注重学生的个性和自由,鼓励学生解放思想、大胆探索。他不仅给研究生上课,还坚持给本科生讲授商法总论等课程。王保树教授先后培养了数百名法学博士和法学硕士、法律硕士,他们中已有多位成为各行各业的骨干,其中朱慈蕴、刘俊海、梁上上、张舫、钱玉林、邱本、文学国、曹富国、李劲松、陈现杰、习龙生、苏虎超、谢增毅、孟芊、刘亚禅、谢朝斌等多位弟子已经成为中国学术机构、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等单位的杰出代表。
梁彗星是否有参与民法总则的编纂
作为专家,提供了专家意见及建议,但没有参加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虚销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法学会党组决定成立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2015年4月14日,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会议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鸣起,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等出席会议。
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由张鸣起副会长主持。张鸣起首先代表中国法学会党组宣布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立,并宣读成员名单。张鸣起担任小组组长、王利明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按姓氏笔画排序)马新彦、王伟国、王轶、尹田、刘士国、孙宪忠、李仕春、李永军、李存捧、杨小平差判游、杨立新、杨震、张所菲、陈小君、赵旭东、高祥、郭明瑞、崔建远、温世扬、谭启平。王轶、杜林担任小组秘书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秘书处成员组成小组秘书处。
张鸣起传达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2015年以来组织召开的民法典编纂工作座谈会、民法典编纂工作协调小组会议和民法总则座谈会等三次民法典编纂会议的情况,就相关会议围绕民法典编纂的顶层设计和统筹安排、框架结构、工作计划和工作步骤等共识内容作了介绍。
王利明教授就提交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征求意见稿)”的编写过程做了介绍。该专家建议稿是在王利明教授2004年编纂出版的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总则编)基础上,广泛吸收学界其他专家建议稿内容而形成的征求意见稿。王利明教授希望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多组织小型系列学术研讨会就该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完善意见,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也会组织小型系列学术研讨会广泛征求商法学界、知识产权法学界、社会法学界、民事诉讼法学界、法理学界、法制史学界等各领域专家意见,征求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常务理事以及整个民法学界、民法实务界意见,以形成凝聚基本共识、代表学界主流意见的正式建议稿冲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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