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学家(法学名家解读民法典视频)
民法四先生是那四个?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江平,中国人民大学佟柔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王家福教授、北京大学魏振瀛教授,被法学界尊称为“民法四先生”。
简单介绍一下: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江平,中国著名法学家,1930年12月出生,浙江宁波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1948年至1949年就读于燕京大学新闻系。1951年入莫斯科大学法律系,1956年毕业回国进入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任教。1983年至1990年历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校长。是七届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1988年至1992年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2001年10月12日,被授予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江平教授被收入英国剑桥世界樱缺罩名人录并被收入中国多种版本的著名学者、著名法学家名录。主要著作有:《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编委、民法学科主编);《罗马法教程》(合著)《西方国家民商法概要》(独著);《民法教程》(合著);《公司法教程》(《新编公司法教程》)(主编、合著);《法人制度研究》(主编、合著);《中国采矿研究》(主编),《中国司法大辞典》(主编);《商法全书》(主编);《证券实务大全》(主编);《商法案例评析》(主编);《沉浮与枯荣》(江平口述,陈夏红整理)等。
中国人民大学佟柔教授,(1921.6. - 1990.9.),满族,辽宁北镇人, *** 党员。1950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毕业。历任中国人民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中国民法专业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第二届常务理事。主编《民法原理》、《继承法教程》,合编《民法概论》。国内法学界,尤其民法学界,公认佟柔教授是新中国民法的开创者、民法理论的奠基人,是民法学的带头人,称赞他是中国民法的权威、“泰斗”。日本有的法学家誉其为“中国民法之父”,美国有的法学家称他是“中国民法先生”。主要著作有:《民法通则简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出版);《中国民法学·民法总则》;《中国民法学》(副主编之一);《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概论》;《经济体制改革中的若干民法问题》;《论国家所有权》;《中国民法讲义》(副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等等。
中国社会科学院王家福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原所长、研究员。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法学教材编写课题组编委会委员,男,1931年2月生于四川省南充市。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曾任第八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评审组成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法经济法研究会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顾问。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民法学会名誉会长、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主要著作:.《经济建设中的法律问题》(合著);《专利法基础》(合著);《中国专利法》(合著);《合同法》(合著);《现代中国涉外经扮简济贸易法》(合著);《现代中国民法论》(主编);《民法学债权》(主编);《中国土地法理论与实践》(合著);《经济法诸论》(合著);《经济法要义》(主编);《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法律制度研究》(主编);《物权法中海域物权的立法安排》等等。
北京大学魏振瀛教授1933年生,河北威县人。1950年即参加工作,196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后留校任教。曾任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华成功者研究会高级顾问、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暨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文科分会委员、北京大学法律系系主任、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董事会董事、国家教育委员会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长期从事民商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并兼任法律顾问和律师工作。2000年11月离休。主要著作:《民法》(主编)、《民商法原理与实务》脊闹、《疑难合同案例研究》、《市场经济与法律》;《民法原理》(合著)等等。
民法夏昊晗还是蒋四金
民法学家夏昊晗和蒋四金同时出身于中国,都是著名的法律学者,但二者有许多显著的不同之处。
夏昊晗是一位法学博士,曾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中心任职高级研究员,并发表了多篇著作,曾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优秀成果奖。他的研究专注于民法和国际私法研究,特别是中国民法的研究和改革。
蒋四金则是一位法医学家,曾任中国司法部司法技术实验中心研究员,也是多家报纸和杂志的客座编辑。他的研究着重于法医伍消坦学,包括法医学解剖桥坦学、法医学古生物学、法医学毒理学、法医学刑事司法科学和法医学遗传学等。
从他们的研究领域来腔桐看,夏昊晗的研究着重于民法和法律,而蒋四金的研究着重于法医学。
中国民法学界四大才子是什么?
中国民法学界四大才子:江平、梅仲协、察桐态谢怀栻、佟柔。
1.江平(1930—— ),最负盛名的民商法专家,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编纂负责人,被誉为“中国民法三杰”之一。江平教授1930年12月出生,浙江省宁波市人。1951年入莫败源斯科大学法律系,1956年毕业;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民商法博士生导师。
2.梅仲协 (1900-1971) 字祖芳,浙江永嘉人。法国巴黎大学法学硕士,1933年后在国立中央大学(南京大学前身)和中央政治学校担任民法讲席,曾任中央政治学校法律学系主任,抗战期间重庆东吴大学教授。
3.谢怀栻,男,汉族。湖北省枣阳县(现为市)人。1919年8月15日生。1938年在重庆入中央政治学校大学部法律系,1942年毕业。次年参加高等文官考试司法官考试。
4.佟柔(1921年6月20日——1990年9月16日)男,满族,辽轮租宁省北镇县人, *** 党员。生前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民法专业博士生导师。国内法学界,尤其民法学界,公认佟柔教授是新中国民法的开创者、民法理论的奠基人,称赞他是中国民法的权威或“泰斗”。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