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解读)
2020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高中作文一等奖5篇
编纂民法典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民法典对国家的发展很有帮助。下面就是我给大家带来的2020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 高中 作文 一等奖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0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作文高中一
2020年5月2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此,我们迈入民法典时代。新编纂的民法典包括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七编。民法典是对过去民事单行法以及司法解释的传承继受和创新发展,一些与时俱进的新理念也体现在民法典中。民法典的变化还体现在,基于立法严谨性的技术要求,对过去民事单行法和司法解释中表述不够清楚或者不够准确的规定进行了非实质性修正;基于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对其部分内容进行了实质性修改。非实质性修正主要包括概念使用与语言表述的改变,部分法律条文中个别词语的改变, 句子 前后标点符号的改变等。作为我们法律人,不但要关注民法典中的实质性修改,还要关注非实质性修正。下面就民法典中的部分非实质性修正谈几点 学习心得 :
民法典对过去民事单行法和司法解释部分法律条文中的“要求”一词修改为“请求”。立法机关之所以把“要求”一词修改为“请求”一词,这说明“要求”和“请求”二词的含义肯定不一样,二者有细微的差别。“要求”是指提出具体愿望或条件,希望得到满足或实现。而“请求”是指提出要求,希望得到满足。“请求”含有处于被动地位的意思,希望别人能按自己的意思办。而“要求”是自己处于主动地位,带有命令似的口吻。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除了通过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用“请求”一词外,立法机关用的都是“要求”一词。看来,在立法者眼里,家事是可以天经地义的“要求”。除了家事外,要么“要求”,要么“请求”。不过有意思的是在民法典继承编中,“请求”一词只出现了一次,“要求”一词一次也没有出现。
民法氏轮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升核拦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个别语句的表述进行了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只是表达了当事人有请求的权利,至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是支持还是不支持当事人的请求这层意思并没有表达出来。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中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就表达出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支持也可以不支持这层意思来。这前后的变化体现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表述的更清楚。
以上摘出的只是民法典非实质性修正中的一小部分,个人的理解可能有不到位的地方。民法典的学习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先理解吃透民法典后再运用到实务中去,在实务中成熟运用民法典也需要一个过程。
2020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作文高中二
民法典正式颁布已经进入倒计时状态。这在我国的民事司法体系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那么,民法典吵胡的颁布会给婚姻家事领域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
本部民法典颁布生效以后,诉讼离婚的难度将会进一步增加,法官判离会更加审慎,诉讼周期会变得更长。其中冷静期的设置,意在让双方强化经营的意识,更加冷静理智的对待婚姻当中的矛盾。笔者提醒大家,遇到婚姻中的小“病”小“伤”不要轻易弃疗,要双方配合、耐心修复婚姻系统的防火墙。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婚姻是一场两人共同成长彼此扶持的旅程,不在于配置多豪华,路线多奇幻,关键在互相配合、一致行动、在取经的路上共同战斗,最终斩妖除魔、修成正果。
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误解彼此的方向,看不懂对方的信号,经历各种心伤。别怕,这些坎坷都将见证你破茧成蝶的成长。当你看到一路走来自己的成长、对方的成长,你们婚姻之树由青青幼苗变得果实累累,一切的痛苦都是值得的。
时过境迁,生活变化反映社会发展,生活进步得益于科技发展,民法典为中国创新创造保障开路。民法典也是市场经济基本法,伴随着民法典的不断完善,“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中国制度优越性不断显现,“中国名片”在世界范围的影响力越来越强,中国车、中国桥、中国路等“中国奇迹”,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式的发展。
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人民用勤劳和汗水创造了“中国力量”“中国精神”“中国效率”,一跃而上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成果来之不易,其中和谐安定、科学规范、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是关键,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完善的体现,为中国创新创造提供了不断成长壮大的优渥环境。“小明”的成长记录中国法治改革历程,彰显“中国之治”的力量,一部民法典,一生守护的人民情怀!
2020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作文高中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是社会生活的 百科 全书,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这次民法典的通过解决了一些修改前法律没有规定的问题。
一、离婚可能将经历一段“冷静期”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设置离婚冷静期,是国家通过法律的形式来帮助感情没有完全破裂的夫妻挽救不该死亡的婚姻,有助于减少冲动型离婚。”全国政协委员、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文敏解释道。
二、小区电梯 广告 收益将归业主共享
小区电梯广告,可谓抬头不见低头见。不少网友疑惑,广告收益到底该归谁所有?民法典物权编草案做出了解答。
其明确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应当属于业主共有。
三、更多未成年人有机会获得家庭关爱
现行《收养法》中,规定被收养的未成年人仅限于十四周岁以下。现实中,介于十四周岁与十八周岁之间的未成年人,则得不到收养机会。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对收养作出最新规定,其中,被收养人的范围由原来的仅限于十四周岁扩大为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均可被收养。对此,太琨律(成都)所主任朱界平认为:“对于被收养人年龄的修改,从立法目的上首先能够一定程度上减少 儿童 拐卖和非法送养的不法现象。”
将收养条件放宽至未成年人,将更有利于实现收养制度的价值,实现“幼有所养”。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要求收养人“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2020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作文高中四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 文化 ,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承载着人民期待、凝结着几代法律人梦想的民法典必将为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作为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民革党员,我们要在民法典实施过程中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民法典条文原原本本的逐条学习和理解。
民法典共七编1260条,与以往单行的民事法律条文相比新增加了居住权、占有、保理合同、物业 服务合同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等很多内容,还有原有法律条文的修改和完善。我们必须通过参加培训和反复看法律条文等多种方式,尽快地对民法典条文原原本本的逐条学习和理解,尽快完成知识更新。
民法典各分编从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民事权利、维护社会关系和谐稳定出发,对紧急情况下财产征用、有关合同权利义务、物业服务企业职责和业主义务、侵权责任等条款,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建议,将民事权利法定化、法定权利具体化,在 总结 既往立法 经验 基础上有许多新的突破。
以社会普遍关注的“高空抛物坠物”伤人事件为例,侵权责任编明确了各方责任的划分,对于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同时,还规定了建筑物管理人应当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以及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这有利于充分保障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引导公民自觉提升社会公德和法律意识,有利于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社会治理。”
民法典单独设立人格权编,突出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重要权利。这是民法典的重大创新,体现了国家对加强人格权保护的重视,彰显了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顺应了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呼声。
人格权编将“隐私”定义为“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等”,扩大了隐私权保护范围;将同样具有识别特定自然人功能的“电子邮箱地址”和“行踪信息”纳入个人信息范围,使个人信息保护更加全面、严谨、细微。
随着社会发展,人们的婚姻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婚姻家庭纠纷逐渐增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制度。“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设立,有利于尽可能挽救当事人的婚姻,避免当事人因为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并强化当事人的家庭责任感,维护和促进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
民法典确立了“继承人宽恕制度”、“自助行为制度”,“自甘风险”规则,同时对遗体器官捐献、 职场 和校园性骚扰、非法从事与人类基因、人体胚胎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严格规范。
还有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抚养赡养、收养、继承等方面的新规定,这些都将是我们学习的重点。
二、积极投身于对民法典实施重大意义的宣传。
“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民法典调整规范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是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最普通、最常见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
“实施好民法典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把我国多年来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一系列重要制度成果用法典的形式确定下来,规范经济生活和经济活动赖以依托的财产关系、交易关系,对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施好民法典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关国家机关直接相关,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同时,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自己了解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我们还要广泛宣传,让周边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均能认识民法典实施的重大意义。
三、做严格遵守民法典的表率。
用民法典规范自身言行,并影响周围群众自觉学习民法典,遵守民法典。让周围群众养成日常学法,遇事找法,维权用法的好习惯。
四、运用民法典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学习好民法典、宣传好民法典、实施好民法典,让民法典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有力制度支撑,让民法典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是我们民革人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共同加油!
2020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作文高中五
2020年5月28日,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第一部民法典由此诞生。
究竟什么是民法典,它有多重要?民法典中的“民”字既代表着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相关,同时也代表着“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治国理政的基点,我们不仅要仔细体会和思考背后的含义,更要深入去领悟和践行其中的真谛。
我是一名医务工作者,切身感悟的就是民法典促进病有所医。
说起“医闹”案例,数不胜数。2020年1月20日,北京朝阳医院眼科医生陶勇在出门诊时,遭遇了恶性伤医事件。犯罪嫌疑人崔某是陶勇接诊的无数眼科疑难杂症患者之一,天生双眼高度近视,之前其他医生曾给他做过三次手术,但术后出现了严重的并发症,视网膜脱落。崔某转投陶勇医生,正赶上陶勇医生腰伤复发,但陶医生忍痛为崔某做完两个小时的手术。经手术后,崔某的视力本已部分恢复,未承想他却对医生动了杀机,持刀去了朝阳医院。两周后,陶医生才脱离生命危险,后来重新上班,然而他却因为手受伤无法重返手术台。
这样的“医闹”并不鲜见,也让医务工作者心寒,让医患关系更加紧张。在医闹成疾的今天,网络新闻媒体一次又一次报道护士被打,医生下跪新闻。人们常说:“兵家输赢胜败是常事。”但是对于我们医院的战场,对于中国医疗的战场,在医闹、医伤事件的今天,只许赢不能输。
为了制止医生被“医闹”所伤的悲剧,民法典明确了医疗机构承担医疗损害责任情形和免责情形,同时明确了医疗机构采取紧急医疗 措施 的程序。同时,将医疗侵权责任写进《民法典》不仅有利于合法规范、公平合理地解决医患纠纷,及时化解医患矛盾,还为优化医学环境提供了法治保障,有利于医疗事业和医学研究的稳健发展。
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方中即圆,圆中有方,没有规距,就没有方圆,没有院章,就没有医患的和谐。而有了民法典,医务工作者就有了法律这一盾牌。民法典的颁布,显示了立法者对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务人员的人身权益及解决医患问题上的用心良苦。这既考虑到患者的合法权益,也强化了对医务人员的保护力度。民法典是从根本上对医护人员的保护,也是对医护人员的尊重、对医护人员价值的认可。作为一名医护人员,有了民法典的保护,我们更要不断地提高技术、态度、服务,不断地学习,在院长的带领下,完善不足,总结经验。
一部民法典,一生守护的人民情怀!一部民法典,温暖了大家的心。《民法典》对医疗行业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定下了基调。唯有医德为本、技术为宗、管理为矩,才能不断进取。让我们在民法典的保护下,像孙思邈说的那样,“大医精诚”,以“见彼苦恼,若己有之”感同身受的心,策发“大慈恻隐之心”,“博极医源,精勤不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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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的离婚有那些规定不可离婚的
新婚姻法离婚条件中规定哪些情形不可以离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来源:海口律师网页连结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猛启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新婚姻法离婚条件中不许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第一,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二,如果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想离婚的,想离婚的一方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确定是否支援双方离婚。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前提条件就是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确实无法在一起生活枝蚂如。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物肆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也就是说,如果法院认定双方感情没有破裂,那么会依法不判决双方离婚。 2014年新婚姻法诉讼离婚条件有哪些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离婚纠纷建议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只有诉讼解决,委托律师了解具体案情并提供法律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章 离
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 暴 力 或虐 待、遗 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 博、吸 毒等恶 习 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017新婚姻法离婚条件是什么 哪些情况法院准予离婚 关于离婚方靣,新的老的婚姻法中的表述并无变化。如果依靠法庭判决离婚,还是依据"夫妻情感确已破裂"为前题的。 新婚姻法离婚条件一方离家出走 不管多长时间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离家出走可以作为离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新婚姻法规则具备哪些条件才可以离婚? 新婚姻法对离婚条件做出了新规定,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不同的清况下离婚条件也不同,
一、新婚姻法有关诉讼离婚的条件
《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里所指的并非一般的赌博、吸毒行为,而必须是达到已成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地步。本款为例示性规范,除了明确列举的赌博、吸毒恶习之外,还应包括其他会严重危害夫妻感情的恶习,诸如酗酒、嫖娼、卖淫、 *** 等。一方当事人以其配偶有该法定过错而提出离婚请求,只要调解无效,就应依法予以支援。
二、新婚姻法有关协议离婚的条件:
协议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据新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协议离婚须符合以下条件: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离婚是有夫妻关系的当事人夫妻关系的解除,因此,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合法夫妻关系。不具备合法夫妻身份关系的当事人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有关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办理离婚时应先验明双方的夫妻身份,凡是没有《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表明他们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则不能确认其夫妻身份,就不能办理离婚手续。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非法同居,原则上不应按登记离婚的程式解除。
(2)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离婚是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时,才能进行登记离婚。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对於夫妻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必须依诉讼程式解决,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诉讼。
(3)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双方当事人离婚合意,是协议离婚的最重要的条件。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就不能依此程式办理。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是发自夫妻双方内心、真心实意的愿与对方解除婚姻关系,而不是双方一时气愤或感情冲动的离婚;不是一方欺诈、哄骗另一方同意的离婚;也不是家长或第三者胁迫一方或双方同意的离婚;更不是当事人双方为了各自的目的或共同的目的而恶意串通的假离婚。
(4)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子女的抚养问题,是指未成年的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由夫或妻哪一方具体抚养,而另一方如何承担子女必需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以及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如何行使探视权等内容。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应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下做合理的、有切实保障的安排。
(5)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适当的处理。财产问题主要是指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债务的清偿以及离婚时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尤其是离婚后住房问题等内容。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应体现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并适当照顾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妥善加以解决。
(6)协议离婚必须合法。首先,双方当事人离婚动机和目的应该合法,不能用离婚来规避法律,达到其他个人目的。其次,离婚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政策,即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协议要合法,不能因父母离婚而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关于财产问题的协议也要合法,不能以此侵犯或剥夺当事人任何一方的财产权利,也不能以此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财产利益。
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夫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才能准予登记,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新婚姻法 离婚单方要求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这是我整理的《婚姻法》关于通常离婚问题的规定,供你参考借鉴:
1、关于离婚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2、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3、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4、关于离婚的程式、所需证件及费用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的共枕眠
婚姻是大事、结离需谨慎,不要轻言离婚! 婚姻法 离婚条件 如果对方不论,当然需要。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成功,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债务承担问题达成协议,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新婚姻法中离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离婚条件之——协议离婚的条件
当事人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的前提条件是: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男女双方所达成的离婚协议是真实的、自愿的,他们签订离婚协议的目的是为了解除合法的婚姻关系。
2、双方当事人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作了适当的分配和处理,并且双方没有争议。
以上就是办理协议离婚的两个条件,具备这两个条件的就可以去当地民政局登记离婚。
二、离婚条件之——诉讼离婚的条件
婚姻中出现什么情况时,向法院提起离婚请求,法院会受理?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这个条件其实包括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1)婚姻关系一方当事人的重婚行为,不仅违反了婚姻法所规定的一夫一妻原则,而且触犯刑律,须受刑罚的制裁。这种情况下,对方当事人提出离婚法院应判决离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就是有一方有妻子(或丈夫)还在外面“ *** ”、“养情人”或“养小三”的行为。违背了夫妻双方应互负的贞操义务,无论是过错方还是非过错方提出离婚,都证明一个事实,即婚姻关系已很难维持下去。人民法院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判决离婚。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家庭暴力是指通过殴打等方式对家庭成员的身体的折磨与摧残。虐待是指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摧残、折磨家庭成员的身体或精神。遗弃则指有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且有履行能力的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履行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的行为。上述情况的出现,已使得夫妻双方很难在一起正常的共同生活,已严重破坏了婚姻家庭关系存在的基础。因此,法律规定了此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作出离婚判决。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赌博、吸毒等恶习,要耗费大量家庭财产,并有损身心健康,有恶习者往往沉溺于其中不能自拔,已无法去履行其应尽的家庭义务。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有此等恶习屡教不改的,人民法院应做出离婚判决。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夫妻之间长时间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则很难相互之间履行相关义务,夫妻关系从而近于名存实亡,故而法律规定此种情况下一方当事人起诉,人民法院理应作出离婚判决。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上述四项规定,并不能完全概括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所有原因,因此,婚姻法规定此项兜底条款作为补充。 2015年新婚姻法离婚条件是孩子满10岁吗 民革中央在两会上建议“孩子不满十岁的夫妻不能协议离婚”的新闻受到极大关注。人民网记者与民革中央联络后得知,这份提案已经被修改。新修订的提案中已经找不到“孩子不满十岁的夫妻不能协议离婚”的表述,而是建议“有未成年子女的,协议离婚前须让未成年子女表达其真实的意愿。”民革中央宣传部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提案尚未递交,最终的提案还要以提交到提案组的内容为准。
高铁退票费20%合理吗?
这一退票规定并不合理,在科学性、公开性、透明性上均存疑。他在近几年的调研中发现,退票费是以运杂费的名义收取的,但其标准此前由国务院铁路运输主管部门规定,并没有依法进行公开听证。
从法律的角度看,当乘客买票后,实际上就与铁路运输企业之间形成了客运合同。根据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规定,旅客退票属于单方解除合同,退票费应当为违约金,或者经济损失赔偿费用。
周世明租虹认为,如果作为运杂费,则退票费的收取标准及金额远高于成本;如果作为违约金或经济损失赔偿费用,又与法理相悖,缺乏损失计算依据。“而且在现实中,铁路企业作为合同相对人,违约、单方终止或解除运输合同不需要承担责任,在客运中只需要同意退票和改签。”周世虹认为,这违反了公平滑首和平等原则。
周世虹建议,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价格法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规定,组织专信槐数家和有关机构对铁路旅客退票费标准进行论证,并在此基础上对其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公开决策听证,根据论证和听证结果,要求铁路运输企业明确退票费性质,调整收费标准。
相对于铁路领域,民航的退票费更高,有时甚至超过50%。许多乘客对这一问题抱怨颇多,一些消费者诉诸法律,要求航空公司降低退票费。
那么,法院是如何判决的?裁判文书网2021年12月发布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纪春玲等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纪春玲在退订国航机票时,被收取了90%的退票费。
法院认可退票费这一规定,认为双方订立了有效的运输合同,退票费的法律性质为解除合同违约金。机票具有时效性和易逝性的特点,旅客退票将导致航空承运人产生再次销售的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并承担空座的风险,并且该风险随旅客退票时间与起飞时间的缩短而增大。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32年以后对方又提出民事诉讼可以吗?
32年以后才提出民事诉讼,这早都超过了诉讼时效,就算是20年的最长权利保护期间都已经超过了,不受法律保护。【普袭雹通诉讼拍枝帆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搭枣起超过二十年的,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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