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网络培训(民法典培训信息)
校外培训机构端退费显示余额不足怎么处理
1.校外网络培训班没时间上课退费金额太岩尘少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起诉等方式处理。
2.双方当事人先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请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或达成仲裁协物蔽议的,可以申请仲裁;以上方式无法解决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罩枣州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没签合同怎么让培训机构进行退款?
法律分析:
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请求赔偿损失或承担合同违约责任时,并不强制要求双方签订有书面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如需培训机构进行退款,则要根据相关事实及法律规定判断是否符合起诉的条件,即: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另外,需要提供与网络培训单位之间的教培合同、培训单位具体违约记录,草拟民事起诉状,到合同约定地/合同履行地/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立案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渣橡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磨梁差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瞎皮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021年四川阿坝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局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单位组织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面授培训机构或组织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人员自行登录网站在线申请登记。继续教育信息登记、查询的官方平台为“四川会计服务”网站,网址:。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继续教育机构缓腊局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向财政部门报送附件表格、基本信息(详见附件要求)等资料。
1.网络教育机构在2021年3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至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以前年度报送过资料的机构,本年度基本信息若无变化,此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2.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名单公布。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扰让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防止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登记。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以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五)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联系电话:028-8666831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16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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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培训服务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适用于民法刑责的22条规定吗
不可以。经查询相关资料显示,网络培训服务合同发生纠纷不可以使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对网络服务轿昌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权可参照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权的规定,即以接收服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以减低网络服务戚判消费高帆改者的维权成本,规范网络教育培训的诚信经营的市场体系。
网课不给退款合法吗
不合法。网课不退款是否合法,具体要看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有约定退款的情形,但是情形出现后不退款,属于配扮违法行为。
法律分析
首先先了解一下网校相关协议当中有关退款的流程,把具体的事项和要求都弄清楚了,比如报名成功后几天之内可以退款,什么情况可以退款弄清楚以后给当时报名的网校督导老师电话沟通,不过大部分机构估计不会给你嫌桐退款,会同意你退班,让你换个科目,毕竟钱到别人口袋了,没那么容易退回来。即便老师不同意退款,也要多打几次电话,让售后感觉到你很着急,口气一定要强硬起来,搬出工信部门、教育部门、公安部门等先试着压压他们,看是否管用。通话过程中一定要录音,并且在录音过程中尽量让对方做出售后退款的一些承诺来,尽量拿网校的“信用”来和对方讲事实摆道理。多搜集一些对方的证据和售后的服务承诺等以便今后对簿公堂用。证据也都采集到了,对方坚持不退款,可以到相应的工商部门或者网监部门进行反映投诉相信,事情到了工商部门一定会有结果的,就坐等机构退款吧!有了这次网校不退款的经历,下次报名一定要谨慎再谨慎了,不要冲动,冲动是魔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芹卖坦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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