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车出车祸有人死了车主要承担责任吗(借车出去撞死人车主要承担责任吗)
车主把车借给他人,造成撞死人事故,车主应负什么责任?
首先需要承担责任,如果超出交强险范围的部分,由实际驾驶人承担,实际驾驶人无能力承担的情况下,车主是要担连带责任。如果在出借车辆的过程中有过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明知车辆性能有问题或者由安全隐患,或者指定没有没有驾驶证等,仍然借给朋友,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非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非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在非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非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非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本规定,车辆出借后,非机动车所有人非对机动车的运行没有实际支配力和控制力。所以,非机动车所有人没有过错的,不对损害结果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非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的大小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那么,怎样算有过错呢?像出借车况不良拆毕毁的车辆、明知使用人无证而出借车辆、明知使用人醉酒而出借车辆等情况,车主就有过错,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方是借用人的,由保险在非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非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旅备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数敏赔偿责任。
汽车借给别人撞死人,车主有责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据此,要认定车主是否有责任,要看车主对损害的发生是否有过错,比如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员驾驶、明知车辆有缺陷可能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则属于有过错。如有过错,则应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否则,则无需赔偿。
扩展资料:
在KTV喝了不少酒的小伙拿了朋友所借车的钥匙,没有驾驶证的他却自己开车去兜风,结果出了车祸撞死了两行人。近日,慈溪法院判决老信握,借驾车人负主要的赔偿责任,借车人有过错,也应承担相应责任,车主无过错。
肇事者是阿庆,但事故车辆是阿庆的朋友阿伟从另一朋友阿冰那借来开的。去年10月3日晚,大伙在慈溪上林坊附近一家KTV玩时,阿庆称当时看到阿伟把车钥匙放在桌子上,就对他说要保管钥匙,阿伟当时也没反对。
当晚10时30分许,阿庆酒喝得有点多了后,便开着车去兜风了。当车子行驶至新市路98号附近,猛地撞上停在路边的两个行人致其死亡。
经交警部门认定,当时驾驶这辆小轿车的阿庆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属于醉酒驾驶,在夜间行车未降低车速,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由坦早于事故车辆是阿庆的友人阿伟从另一朋友阿冰那借来开的,因此死者家属请求,除事故车辆保险公司和肇事者阿庆承担赔偿责任外,阿伟和阿冰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法庭上,阿伟辩称,当时由于车钥匙放在口袋里不舒服,便拿出来放在桌上,后来由于独自不舒服,便去了趟厕所,回来后发现钥匙不见了,所以他认为自己并没有责任。
最后,慈溪法院审理后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驾车人阿庆无准驾资质,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负主要的赔偿责任,承担交强险外侍庆其余损失的80%。
借车人阿伟占有机动车,却未保管好车钥匙,并未尽到危险控制和防范义务,因此承担对交强险外其余损失的20%;车主阿冰将车借给具有驾车资质的阿伟并无过错,对本起事故的发生不具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开朋友借来的车撞死了2行人借车人也要担责
把车借给朋友撞死了人,车主需要赔钱吗?
车主将没保险的车借给别人开撞死了人,车主有过错的承担一定的侵权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丛带燃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渗虚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行卖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车主将没保险的车借给别人开撞死了人,车主有过错的承担一定的侵权法律责任。
借车出交通事故,借车人死亡,车主负多少赔偿责任
车主负多少赔偿责任,要看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借车人负全责,茄族那么车主就要负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保险公司),如果借车人负主要责任,车主要负百分之六七十的衡棚赔偿责任(包括保险公司),如果借车人和对方各负一半责任,车主就负赔偿一半责任(包括保险公司),如果借车人无责任,对方全责,车主不需要负赔偿责任。当咐纳则然,车主赔偿后,车主(包括保险公司)可以从借车人的遗产中追偿。
借车给别人,出了事故,请问车主有责任么?
借车给别人出了事故车主有责任吗,借车出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几种情况: 1、借车 造成交通事故握老姿 的责任归咎开车人是事故的 直接责任人 ,理应根据其过错责任自行 承担赔偿责任 。但如果车辆所有人管理不善,将车借给没有驾照的人或存在其他过错,而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应 承担连带责任 。同时应注意当地法院司法实践做判例。 2、如果借车人为无证驾驶,又在事故中死亡的处理:借车出事故造成损害,出借人应当 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借车人无证驾驶,出借人明知而出借的,更要承担责任。借车人自己造成损害,属于自e风险,是对自己安全的漠视,原则上应当自担风险,但是出借人明知借车人为无证驾驶而出借,也有过错,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2、借车人有驾驶证,借车时有明确约定事故自负的借车人 发生交通事故 ,应承担赔偿责任。车辆所有人基于利益和信任关系将车辆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出现交通事故的情形下,根据机动车辆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归属原则,在机动车辆所有人将机动车辆合法转移(出租、出借)给他人占有时,车辆的承租人、借用人已成为机动车辆运行支配者与运行利益的归属者。因此,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由承租人和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辆所有人出租或出借时明知机动车辆有缺陷而仍然出租、出借,或明知承租人和借用含耐人不具备使用、驾驶车辆的资格或技能而仍然出租、出借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基于信任关系,应当由出租人、承段绝租人或出借人、借用人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 ,受害人可向其中任一方或双方提出赔偿请求,更有利于对受害人权利的保护。
借车出车祸 车主要承担责任吗?
借车给别人出了事故车主没有责任。如明知对方没有驾驶证,仍将车辆出借,需要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49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3)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4)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四十八条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机动车的主人在哪里不一样的用户租用或借用机动车和机动车的责任一方发生交通事故后,保念消险公司应赔偿限额内的机动车强制保险的责任。机动掘高隐车使用人应当对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造成损害的,属于机动车所有人的,应当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机动车或高速车辆已经转移,由双方出售或其他手段,但所有权转移登记尚未完成,和责任的一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应赔偿限额内的机动车强制保险的责任。不足的,受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组装、报废或者以判厅其他方式报废的机动车转让,造成交通事故损害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