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公安机关暂扣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有关证件有哪些规定的词条
交警可以暂扣车辆的情形有哪些
一、交警可以暂扣车辆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 交通事故 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 证据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中陪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本条赋予交警因收集证据需要而扣留事故车辆的权力,但并未赋予其为解决受害方赔偿款而扣押事故车辆的权力,何况,如果双方没有共同请求调解,交警部门也无权调解赔偿争议。 但是 《 交通事故处理 工作规范》第六章调查取证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 行政强制措施 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其表明,扣车的前提是“因检验、鉴定需要”。因此,一旦在现场勘查结束以后仍扣留事故车辆,就必须对事故车辆进行检验鉴定,交警以“收集证据”为理由超期扣车的做法是违法的。具体情形如下: (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2)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 超载 的; (5)具有被盗抢嫌疑的; (6)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7)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二、暂扣车辆有什么限制?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 交通肇事旅高 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但应开具暂扣凭证。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卖镇蠢等违规车辆,依照有关法律、 法规 的规定处理。 通常交警 暂扣车辆 的,必须要有法律的依据,否则的话就是违法行为,那么此时车辆的所有人就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当然,即使依法暂扣了车辆,此时也有一定的时间限制,而并非是无止尽的暂扣他人的车辆。
交通事故可以扣车吗
解答交通事故可以扣车。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槐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但应开具暂扣凭证。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陪明帆采取措施芦雹,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交通事故车辆暂扣时间 交通事故车辆暂扣应注意什么
一、交通事故车辆暂扣时间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因收集证据需要,交警部门可以暂扣事故车辆。根据《交通事故处理规范》第四十九条咐瞎的规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进行检验鉴定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扣留车辆和凭证的期限。
暂扣事故车辆只能满足检验鉴定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驾驶证。检查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因此,扣缴期限与检查鉴定期限相同,一般为20天。需要延长的,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10日。检验鉴定后,应当通知当事人在五日内取得事故车辆和机动车驾驶证。如果要在上述期限外对事故车辆进行保全,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二、交通事故车辆暂扣需要注意什么?
1.公安机关根据检验或者鉴定的需要,可以暂扣交通事故车辆或者嫌疑车辆、车辆号牌和当事人的有关衡橡空证件,检验或者鉴定后应当如颂立即返还。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留交通事故车辆、车辆号牌和当事人的有关证件,也不得扣留交通事故车辆的驾驶人和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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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事故的交通费可以得到赔偿吗?交通费用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和交通事故当事人的亲属因需要到医院治疗、住院和处理交通事故有关事宜而发生的旅行、乘船等交通费用。事故责任人会按照一定标准赔偿费用。在交通事故的后果中,交通费用是不可避免的,应该赔偿。2.交通费补偿的计算方法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费以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的医疗费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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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扣留机动车的情形有哪些
公安交警部门 扣留机动车 的措施,并不属于交通处罚,而仅仅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但按照规定,也只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之后,才能采取这种措施,而不是说可以随意扣留机动车。那到帆耐底法律中规定哪些情形可以扣留机动车?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可以扣留机动车的情形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衡枯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二、暂扣车辆的最长期限
暂扣车辆最长不能超40天,根据《道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管部门可暂扣道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交警要向当事人开具暂扣物凭证。被交管部门暂扣的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驾驶证扣留期限为20天。需要暂扣延期的,要经上一级交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延长20天。
事故大小不同责任认定时限不同,按照有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一起道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时限为:轻微事故咐轿洞在5日内认定,一般交通事故在15日内认定,重特大交通事故在20日内认定。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照常规时限做责任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批准后,按上述规定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重新认定最长不超30天道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如果对交管部门的不服,可在接到《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责任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在接到当事人的重新认定申请书后,要在30日内做出维持原认定、变更或撤销的决定。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扣车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扣车问题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也有相关的规定: 第二十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时,应当歼慧源开具暂扣凭证。 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氏态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 暂扣的车辆一律存放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妥善保管。 当事人的其他证件在查验登记后,应当当场发还。 第二十一条询(讯)问当事人、证人和有关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有责任的当碧谈事人无故不到的,可以依法传唤。 第二十二条采集、提取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按照处理交通事故的有关规定、标准进行。 交通事故现场和当事人体内如有可能因时间、地点、气象原因灭失的痕迹或者证据,应当及时提取。 饮酒或者使用毒品的当事人如拒绝提取血液,并有反抗行为的,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强制提取,提取完毕后必须立即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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