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血亲(民法血亲计算)

2023-04-20 民法典

民法典直系亲属包括哪些人?这些人有什么样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码余千零四十五条,首次在法律上明确、清晰的定义了三类关系:

1、配偶、血亲和姻亲为亲属。

2、配偶、父母、子女迟纳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3、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所以从法律法规中可以看出,亲属是指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就不用说,也就是你旁边的老公、老婆。

这里仔细说一下血亲和姻亲。血亲,也叫直系血亲,是指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这个亲属与现在大家普遍认识的亲属概念是接近的,包括你的父母、祖父母(含外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姻亲,也叫直系姻亲,是指配偶的直系血亲。包括公公婆婆、岳父岳母。

但要注意的是,目前除了有自然血亲,还有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因收养关系的设立而形成的养父母与养子女、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和因生父再娶或生母再嫁而形成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他们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但因道德而形成的法律关系。

近亲属和家庭成员的权利义务规定是什么?

(一)监护义务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茄氏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抚养、赡养义务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民法典血亲(民法血亲计算)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哪些

法仿渗律主观: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上下辈旁系亲属等;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是出自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直系血亲之外的血亲。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灶世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备辩脊家庭成员。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的范围是()

法律解析:

1、直系血亲。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亲属.称为“禁婚亲”。禁婚亲包括两个方面的血亲一是直系血亲,是指所有的直系血亲,有世代的限制,均不得结婚。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余圆和姊妹的儿子结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血亲主要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即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即虽无血缘联系,但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 (二)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竖稿塌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敬竖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按照民法典的要求,除非双方是属于直系亲属或者是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以及患有不能够结婚的疾病的人。其余情况下都是允许结婚的。但是如果双方中间是属于法律关系中的旁系亲属,没有事实的血缘关系,也是不能够结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是指哪三代,自己算一代么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这里的三代是从自己开始计算为一代的三代。禁止结婚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姐妹,伯、叔与侄女,姑与侄,舅与甥女,姨与甥;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讨论两人的血亲关系,要找出两人的同源者扰悔,也就是血亲关系上交结的点。比如说甲某和乙某的爷爷辈是亲兄弟,从甲算:甲1代,甲父亲2代,甲爷爷3代,甲太爷 4代。或者我们可以向下说:甲我1代,甲儿子2代,甲孙子3代,甲曾孙4代。

他们同源于曾祖父,或者说我们的曾孙都同源于我们,这种生于或者被生的关系才是直系关系,都是属于直系关系,而甲曾孙4代和乙曾孙4代他们之间的关系是旁系血亲的,但是他们相对丙而言呢都是属于直系血亲。

直系血亲包括部分

直系血亲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具有生与被生旅改关系拆李判)。直系血亲就是指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间的血缘关系。因为这些成员在家系图中是一代接一代地垂直分布的,所以叫做“直系”。

直系血亲的直接血缘关系,是指出生关系。包括生出自己的长辈(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长辈)和自己生出来的晚辈(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更下的直接晚辈)。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亲属范围是什么

亲属是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我国法律所调整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6868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民法典亲兄妹是不是直系亲属

我国的民法典规谈脊定,一般情况下,亲兄妹不属于直系亲属,只是旁系亲属。直系血亲通常是指,跟自己有着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也就是生育自己的和郑脊自己所生育的含丛渗上下各代的亲属。一般包含以下两种:自己所生育的直系长辈血亲和直系晚辈血亲。例如:父母和子女、祖父母和孙子女、外祖父母和外孙子女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规定,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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