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公房(民法典公房使用权的继承)
单位自管公房法律规定是什么
单位自管公房是指该房产由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自行经营的,但是房屋所有权为国有或者集体所有,政府和单位将房屋分配给职工,并且租金按照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执行的居住房屋,其法律规定依据集体或者国家所有权土地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五十九条履行国有财产管理、监督职责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销雀应当依毁告法加强对国有财产的管理、监督,促进国有财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财产损失;滥用职权,玩忽纤斗明职守,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违反国有财产管理规定,在企业改制、合并分立、关联交易等过程中,低价转让、合谋私分、擅自担保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房继承权问题?
一、公房能凯磨继承吗
1、公房不能继承。公有住房的承租人对该房屋只享有使用权,而不具有权属。但作为承租人的家庭成员有优先承租该公房的权利。公房不能继承,但对于公房,可以根据承租房管理办法,有近亲属继续承租公房,但具体哪些人可以有权利承租,需要根据是否是近亲属,是否共同居住,户口是否在承租房内,是否照顾原承租人等综合条件有房管局决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碧明》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盯慧斗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房产继承条件包括哪些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公房可以继承吗
公房子女可以继承吗
1、公房子女不可以橡迅继承,只能是私有财产才可以继承。公房属于国家所兄碧有或集体所有。公房承租人一般没有房产证,只有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只有租住权,没有处分权。公房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羡如举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民法典公房承租权离婚分割
法律主观:
公房,是指当事人只享有使用权或者说承租权而没有所有权的房屋,它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出现的一种产物。虽然随着这些年房改的实施,从数量上看已经少了很多,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还是有相当数量的此类房屋还没有实施房改或者是正在房改,因此,在为数众多的离婚案件中,就不可避免地涉及到这类公房权益的分割。由于公房承租人仅有房屋的使用权,不享有房屋的产权。因此,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屋的产权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1996年2月5日发布了《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司法解释,对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分割承租公房使用权的问题做了相关规定。该司法解释认为,在以下九种情况中夫妻双方均有权承租: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公房,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3、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借款的;4、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5、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6、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7、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8、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缓哪兄屋的;9、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均可承租的情形。但是,自从2001年新修订的《婚姻法》实施后,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两个关于适用《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对于婚前财产婚后转化进行了废除,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中的部分条款与新法相抵触,应当归于无效。当男女双方到达了法定年龄后,经过双方的意愿后是可以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那么在婚后双缓简方的收入也都属于婚后共同财产,一方在处置共同财产时也需要征求对方的同意,在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也是需要将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必要时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法律客观:
处理离婚时的公房承租权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原则,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婚前取得承租权的情况一方在婚前已经取得该房的承租权,离婚时承租权由该方继续享有。2、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婚前一方已经取得公房的承租权的,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由于这一情况的发生只涉及双方身份关系的变更,因此,不影响公房承租权的归属,即这一情况下,承租权仍归该一方享有。3、一方婚前借款取得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这种情况下,该房承租权仍应归该一方享有,另扰袭一方按照婚后共同偿还借款数额的一半给予另一方补偿。4、婚前一方取得承租权,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承租房屋拆迁时,如果被拆迁人(即公房所有权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虽然在这种情况下,承租房屋的承租权是在婚后取得,但是这一承租权的取得是基于原有承租权的存在,所以,该房屋的承租权还是应该归原享有承租权的一方享有。5、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属夫妻共同财产。6、一方将其在婚前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其实,在现实中,还可能存在其他类似的情况。或者是这栋房屋的承租权变为了那栋房屋的承租权;或者是这栋房屋的承租权因拆迁变为货币;或者其他财产形态,在这些情况下,只要后一种财产形态的形成是基于原来存在的承租权,则后一形态之下的财产,无论是承租权,或者是货币,或者是股票,基金等,都应该归夫妻一方享有。7、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使用权归双方共有。8、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这是一个弹性条款,给法院以自由裁量权,当法院认为如果将公房承租权判给一方显失公平,或有其他严重不妥当后果时,可以运用这一条款酌情处理。
单位自管公房的最新法律规定是什么
单位自管公房是指房产由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自行经营,但房镇腊屋所有权为国有或集体所有,政府和单位将房屋分扰旅凳配给职工,租金按照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执行的住宅,其法律规定依照集体或国家所有权土地的规定。《民法典》第二百五十缓旅九条
公房承租权的确权条件
法律分析:1. 首先,其有债权的性质。出租人和承租人间是通判纯过公房租赁合同确定其间的权利义务的,承租人必须按照规定要求交付标准租金,出租人要负担房屋的维修养护责任。在指胡出租人不具备公房承租条件时,必须及时腾退。
2. 另一方面,承租权具有一定的人身性。比如,承租权人死亡后,其子女并非都可成为承租人,必须基于一定的身份和户籍要求(同住唯冲拦成年家属);在此情况下,如遇拆迁,只补偿承租权人,并不当然补偿其他非承租权人的子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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