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民法典(残联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总结2022)
残疾人结婚有什么政策
在我们国家《民法典》的规定中,没有在残疾人和非残疾人之间进行区别对待的条款。但是,如果在个人婚姻方面有问题要解决,残疾人可以持残疾证到当地的残联维权中心要求法律救助,维权中心会联系司法部门的法律救助站给予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有没有开孤残证明
民法典中没有开孤残证明这一概念,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有关于孤残证明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第三章 社会保障
第六十三条 对残疾人,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授予孤残证明。孤残证明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残联统一发行,由省级以上残联负责管理。
第六十四条 孤残证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残联发给残疾人,记载有关个人和家庭情况,并签注有关残疾程度。
第六十五条 对残疾人发给的孤残证明,应当由残疾人个人保管,不得转让、出租、出借或者擅自更改,未经批准不得抄录。
残疾人的联系人法律义务和责任?
有的。
在民法中,残疾人只要够年龄,没有精神疾病,就是独立的民事主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责任能力。
对子女的抚养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既然主体成立,那就适用这个法律,要按照这个法律办。
残疾人犯罪同样要付法律责任,但是特殊情况下,对于经过司法鉴定的精神病人,法律则作出了特殊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被告人是盲、聋、哑的残疾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此外在讯问聋、哑的被告人时,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应当将这种情况记入法庭笔录。
拿了证,我需要一份合同在残联领补贴,驾校不给,怎么办
拿了证,我需要一份合同在残联领补贴,驾校不给,应到当地的车管所或者交委进行投诉。法律分析:学员报名时跟报考驾校签署的学车协议是学员维权的主要依据,如学员报名时没有拿到学车协议,驾校就已经是违规操作,学员可以到当地的车管所或者交委进行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残疾人的残疾级数是如何评定的?有什么依据?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负伤人员的残废情况,将负伤人员残废情况区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隔10%。其等级划分依据是:
1、Ⅰ级残废区分依据为:a.平常生活根本无法自理;b.意识消退;c.各类行动均受限制而卧床不起;d.人际交往完全丢失。
2、Ⅱ级残废区分依据为:a.平常生活必须要随时随地有人协助;b.仅限床上或椅上的行动;c.无法工作;d.人际交往极其艰难。
3、Ⅲ级残废区分依据为:a.无法完全独立生活,需常常有人陪护;b.仅限房间内的行动;c.明显岗位受到限制;d.人际交往艰难。
4、Ⅳ级残废区分依据为:a.平常生活水平明显受到限制,间或必须要协助;b.仅限定居区域内的行动;c.职业种类受到限制;d.人际交往明显受到限制。
5、Ⅴ级残废区分依据为:a.平常生活水平一部分受到限制,必须要引导;b.仅限附近的行动;c.需要明显缓解工作;d.人际交往匮乏。
6、Ⅵ级残废区分依据为:a.平常生活水平一部分受到限制,但能一部分偿还,一部分平常生活必须要协助;b.各类行动减少;c.无法担任原工作;d.人际交往狭小。
7、Ⅶ级残废区分依据为:a.平常生活相关的行动水平明显受到限制;b.短暂性行动不受到限制,长期行动受到限制;c.无法从业繁杂工作;d.人际交往水平减少。
8、Ⅷ级残废区分依据为:a.平常生活相关的行动水平一部分受到限制;b.长距离行动受到限制;c.能从业繁杂工作,但工作效率显著降低;d.人际交往受约束。
9、Ⅸ级残废区分依据为:a.平时行动能力大多数受到限制;b.工作和自学能力降低;c.人际交往能力一部分受到限制;
10、Ⅹ级残废区分依据为:a.平时行动水平轻微受到限制;b.工作和自学能力有一定的降低;c.人际交往水平轻微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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