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夫妻一方所有财产)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怎么分?
一、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怎么分?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应当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 孳息 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二、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 住房补贴 、 住房公积金 ;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 养老保险 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1.夫妻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 买房 屋, 离婚 时其自然增值属于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房屋用于出租,离婚时其租金收人属于经营性收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应认定为 夫妻个人财产 。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当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隔。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上存在着很多分歧和矛盾的,应当尽量达到一致,如果没有达到一致,可以通过 诉讼 的方式进行司法判决来进行界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平等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收益如何认定
一般来讲, 夫妻一方财产 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股票、基金、或房产等,如果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进行了交易和经营,其收益应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5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如何定性
一般来讲,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增值(自然增值和主动增值)、知识产权收益、投资和生产经营收益。如果属于孳息或者自然增值,则为夫妻个人财产;如果属于主动增值、知识产权收益或者生产经营收益等,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孳息包含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依照物的自然性质而产生的收益物,如树上结的果实。
法定孳息是依据法律规定产生的收益,如银行的存款利息,问题1即为一方个人财产。
增值包括自然增值与主动增值。
自然增值:因为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导致的财产价值的变动,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是否为该财产投入物资、劳动、努力、管理等无关。问题2所述,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主动增值(投资):指该增值的发生原因与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无关,而是与夫妻一方或双方对该财产所付出的劳务、投资、管理等相关。
生产经营收益,强调夫妻一方或双方对财产进行了经营管理等而使之价值增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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