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追尾汽车谁负责(汽车急刹车电动车追尾汽车谁负责)
电动车追尾汽车谁负责电动车主受伤
【法律分析】
正常情况下,电动车追尾汽车,责任在于电动车,理由是没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应该负全责。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同时,汽车要在夜间把尾灯打开,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 。如果是汽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汽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三条 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有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者一个红灯亮时,表示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红灯熄灭时,表示允许车辆、行人通行。
电动车追尾汽车谁负责
电动车和汽车两者本是走的不同的道路上,电动车只可以骑行在非机动车道上,而汽车也只能开在机动车道上。如果要判谁的责任需要看谁开在不应该行驶的车道上。如果是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追尾汽车,那么是电动车全责,如果是机动车开在非机动车道上,那么电动车追尾汽车也是汽车全责。
电瓶车追尾汽车新交规:
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要求中,电瓶车的最高车速不得超过20km/h,整车的质量不得大于40kg,电机输出功率不得大于240W,若不符合上述三项的其中一项,就不在电动自行车的归属范围,可以视为机动车。
电动车追尾汽车应该谁负责?
电动车追尾汽车,应依据依据汽车追尾事故当事人的过错以及事故车辆损失情况来划分责任。追尾事故的责任划分有以下几种情况: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扩展资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第五十六条 第二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五十八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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