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需要对车辆进行鉴定检验的简单介绍
什么情况下交通事故要对车辆鉴定
1、在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车辆检验、鉴定;
2、法律依据: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8) 第二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8) 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病的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车子出交通事故后,什么情况车辆需要检测?
车友:如果是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之规定\x0d\x0a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x0d\x0a 在现实中,一般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都会将车辆拖曳到事故车辆的专用停车场,以便于日后的事故善后的处理工作。至于是否对车辆进行检测,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依据事故所发生的后果的程度不同来进行实施的。尤其是在事故认定责任后,事故双方发生异议时,对于车辆的检测就更为重要了。\x0d\x0a 总之,对于车辆的检测与否,关键还是与事故后果的程度有直接关系。
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需要对车辆进行鉴定 检验呢?
以下情况需要对车辆进行鉴定检验:
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2、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具有被盗抢嫌疑的;
6、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7、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车物损失评估的流程为:
1、办案交警填写委托书;
2、办案交警或当事人将委托书送区县物价部门评估定损;
3、评估人员通知当事人定损评估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4、事故各方有关人员到定损车辆存放地参加损失评估鉴定;
5、物价部门做出定损评估鉴定结论;
6、物价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鉴定结论书交纳鉴定费;
7、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提出重新评估鉴定申请;
8、市物价部门重新做出定损评估鉴定结论,办案交警审核确认。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交通事故检验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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