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纠纷中,要怎样判断是不是交通肇事逃逸的简单介绍
交通事故纠纷中,怎样判断是不是交通肇事逃逸呢
行为人在发生 交通事故 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认定为肇事逃逸。 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其次行为人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最后逃逸的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符合上述三点的认定构成肇事逃逸。 肇事逃逸的后果为,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刑法 》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 ,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怎么判定是不是交通肇事逃逸
判定是不是交通肇事逃逸的方式如下:1、逃逸行为必须以构成交通肇事罪为前提条件;2、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3、脱离现场的目的必须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确认行为人是否逃避法律追究,要看其主观目的;4、行为人逃逸行为不应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我国刑法规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并不是单指的当场逃逸,也包括事后逃逸,关键是看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与社会危害性,交通肇事后,虽及时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抢救,但在之后却畏罪逃跑的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何判断是不是肇事逃逸
一、时间上当事人知道已经发生交通事故。二、当事人主观上认是为逃避法律责任。三、已经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只有具备以上的三个条件,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法律分析】
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是:明知发生交通事故离开现场的、报案后不履行义务的、无故离开、故意留下假信息的、逃匿的等,在驾驶人员存在上述情况的,都可以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在理论上,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标准是有离开现场的客观行为和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目的。实践中,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为了逃避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离开事故现场,没有积极履行抢救伤者和财产、向交通管理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事故情况、在现场等候处理等交通法规所规定的义务,以此作为判断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标准,可以将如下情形界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对有以上肇事后逃逸行为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在肇事逃逸之后,如果能够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犯罪事实,且等待接受处理的,根据中有关规定仍然可以认定是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二)“深度调查”,是指以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为目的,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因素开展延伸调查,分析查找安全隐患及管理漏洞,并提出从源头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的活动。(三)“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是指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未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重新检验、鉴定,鉴定机构出具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的。(四)“外国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五)本规定所称的“一日”、“二日”、“三日”、“五日”、“十日”,是指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六)本规定所称的“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在内。(七)“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八)“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指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九)“设区的市公安机关”,是指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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