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会认定机动车的主要责任吗的简单介绍
机动车和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都是机动车负责,这样合理吗?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了解到,一旦出现交通事故现象,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的,但如果机动车主能够拿出证据,表明非机车车主或者行人违反《交通安全法》,那么法律会重新划分责任,也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判处。通俗来讲,如果行人出现闯红灯的现象,那么这个时候出现车祸是需要自己承担全部责任的,因为在法律上是会被认定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罪名,所以机动车方并不会承担责任。
但如果机动车主转弯的时候没有打方向灯,出现了交通事故,就由机动车主承担,在行人过马路的时候没有让行,不管闯不闯红灯,都会判处到机动车主身上。虽然有时候非常不合理,但是大家也可以提出上诉,针对具体事件具体分析,毕竟有时候相同性质的事件判处的结果是不一样的。
如果两方都有过错,导致交通事故出现,那么会根据双方的行为,对事故产生的作用以及严重程度来判别主要责任、次要责任以及同等责任。而且不得有任何逃逸、破坏现场、毁坏证据等做法,不管责任是否在自己身上?出现了这些行为,都要承担主要责任。所以大家老老实实的报警,让警察来判决并且分析,也可以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电话要求赔偿。
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出现了交通事故都是非常不好的一种现象,甚至会带走部分人员的生命,所以大家还是要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各种交通安全法,了解到相应的条例。不要出现抢行或者闯红灯现象,这个责任是承担不起的。要知道我国每年有很多的人员就是因为闯红灯出现死亡现象,所以老老实实等个几十秒,并不会少一块肉。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主次责是三七分还是怎么分的?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主次责是三七分还是怎么分的?
目前对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具体的比例划分,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在司法实践中,大部分的判决是以70%和30%的比例来确定主次责任的承担。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的,如果双方损失不严重时,一般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负主要责任的一方,承担70%的赔偿责任;
(2)负次要责任的一方,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的,原则上由机动车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责任;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路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实际上没有责任的,但要承担5%的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的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受害人和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由双方分担损失。
交通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有谁知道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主次责是三七分还是怎么分的啊?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赔偿规定如下:
1、事故双方均为机动车的,双方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互相赔偿对方损失,死亡伤残11万、医疗费1万元、财产2000元;不足部分,双方按7:3的比例分担;
2、事故一方为机动车,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机动车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不足部分,如果机动车占主要责任,主次责任按8:2分担,如果机动车占次要责任,主次责任按6:4分担;
3、双方均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所有损失按7:3比例分担。
保险赔偿方式如下:交强险赔偿交强险损失,商业三责险赔偿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损失,商业车损险赔偿对方赔偿完以后不足部分的已方车辆损失,商业车上人员险赔偿对方赔偿完以后不足部分的已方车上人员受伤损失。
交通事故三七分责是怎么分?
例如:自损失在交强险限额(医疗费10000元、伤残等110000元、财物损失2000元)外,对于你的损失,自己承担30%,对方承担70%;对方的损失,应当是你承担30%,对方自己承担70%。
对方所应承担的你的损失是:你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必须得有医院出具的证明)、财产损失、财产损失鉴定费、误工费、护理费、如果可以评残还有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这些损失的70%
交通事故主次要责任都是按三七分的么
首先说,对于你的损失应当是,自己承担30%,对方承担70%;对方的损失,应当是你承担30%,对方自己承担70%
如果你向法院提起诉讼保全的费用对方是不承担的。
对方所应承担的你的损失是:你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必须得有医院出具的证明)、财产损失、财产损失鉴定费、误工费、护理费、如果可以评残还有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这些损失的70%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几种,具体是怎么划分的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1)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2)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3)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4)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5)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6)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的主次分配,法院是以三七分还是四六分?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是法院判案的“依据”或“标准”,法院判案的依据是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法院审理案件时,确定双方事故责任大小和比例的“重要”“证据”、但不是唯一证据。
3、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国家公权力机关出具的文书,是证明力较高的书证,在没有相反证据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结论是错误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直接采纳认定书的结论作为确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所以:说认定书是“重要”证据。
4、但是,在当事人有确实证据证明责任认定书中的责任比例是错误的时:法院有权根据证据情况,重新确定事故中双方的责任比例和赔偿比例,也就是说:不再采纳事故责任认定书为确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5、在法院可以争取的是,赔偿比例是按四六开、三七开还是二八开、一九开(这些都属于主次责任范围),您没有其他过错,可以提供证据向法院争取二八开或一九开,也就是说您赔偿20%或10%。
道路交通法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几种?
一方全责;一方主责一方次责;双方同责;各方均无责(交通意外事故)。多方事故也差不多。
交通事故分为全责、主责、同等、次要、无责,还有交通意外。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问题?
这得看当时的路况和周边环境。
正常路边合法的停车场地,不是你的全责,我感觉你占主要责任。
对方未注意观察、占次要责任。
(仅供参考)
交通事故责任主次如何分
新交通法违章罚款、扣分一览表
违章程式码 违章行为 金额
119400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00
121001 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200
121002 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200
122202 服用国家管制的 *** 或MZY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200
122203 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仍驾驶机动车的 200
135000 逆向行驶的 200
136001 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非分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100
136002 违反分道行驶规定的 100
137000 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200
138001 违反指示标志、标线或交通警察指挥指示的 100
138002 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禁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100
138003 违反交通讯号灯指示的 200
139001 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 100
142001 超过规定时速不足50%的 200
143100 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的 50
143200 不按规定超车的 200
144001 机动车通过无交通讯号控制路口未减速让行的 100
145100 遇有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的 200
145101 遇有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占用对面车道的 200
145102 遇有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穿插等候车辆的 200
145200 违反交替通行规定的 100
146001 通过铁路道口,违反交通讯号或者管理人员指挥的 200
146002 通过无交通讯号或管理人员的铁路道口未减速或停车确认安全的 100
147100 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通过时未停车让行的。 200
147200 行经无交通讯号的道路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 100
148101 机动车载物遗洒、飘散载运物的 100
148200 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物品,未按交管部门规定行驶的 100
148300 运载危险化学品未按规定行驶的 200
149001 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100
149002 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达20%以上的 200
151001 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50
151002 摩托车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50
152001 机动车发生故障尚能移动,未移至不妨碍交通地点的 200
152002 机动车发生故障,未按规定报警的 100
153100 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200
153200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的200
155100 拖拉机在禁行道路上行驶的 50
155200 拖拉机违反规定载人的 100
156100 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点停放车辆的 200
164200 遇有盲人在道路上通行,机动车未避让的。 100
167000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200
168200 非救援车、清障车在高速公路上拖曳、牵引机动车的 200
170200 发生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 200
191101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500
191102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1500
191201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500
191202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2000
191301 一年内因醉酒驾车被处罚2次以上的
192101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未达20%(含)的 500
192102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50%(含)以下的 1000
192103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的 2000
192104 公路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的 1000
192201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含)的 500
192202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 2000
192203 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 1000
193201 停放车辆妨碍车辆行人通行的 200
193203 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拒绝驶离的 200
195101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200
195102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 100
195103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 100
195104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50
195201 故意遮当机动车号牌的 200
195202 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 200
196103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 1000
196104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1000
196106 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1000
199011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2000
199012 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仍驾驶机动车的 2000
199013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1000
199020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1000
199030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1000
199031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未被处以拘留处罚的 2000
199040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1000
199041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超过规定时速50%的 2000
199060 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被处以拘留的 500
199061 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未被处于拘留的 2000
110001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2000
110101 违反法律、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110102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414000 公路营运客车、重型货车、半挂牵引车未按规定安装或使用行驶记录仪的 100
413010 机动车号牌不清晰或不完整的 200
413011 重型、中型货运机动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车厢后未喷涂放大的牌号的 200
413012 喷涂放大号不清晰的 200
413013 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 200
413030 机动车喷涂、贴上标识或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200
416000 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期限进行检验的 200
420201 在道路上未按指定路线、时间学习驾驶的 200
420202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教练车乘坐无关人员的 200
422200 实习期内驾车未按规定贴上悬挂实习标志的 100
422300 在实习期内驾驶禁止驾驶的机动车的 200
428001 驾驶证丢失、损毁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50
428002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00
428003 驾驶人已累积记分满12分仍驾车的 200
428004 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车的 200
444200 变更车道影响本车道内机动车正常行驶的 100
448000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中心线的道路上,不按规定会车的 100
449000 违反掉头规定的 100
450000 违反倒车规定的 50
451000 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的 100
453100 遇前方道路受阻,违反规定进入路口的 200
453202 遇前方道路受阻,违反规定在人行横道或者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200
454100 机动车载物长宽高违反规定的 100
454200 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的 100
455002 载货汽车违反规定附载作业人员的 200
455003 摩托车违反规定载人的 100
456000 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100
457000 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100
460001 机动车发生故障或者事故,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的, 200
460002 机动车发生故障或事故,未按规定设定警告标志的 200
460003 夜间发生故障或事故未开示廓灯和后位灯的 200
461000 不按规定牵引故障机动车的 100
462010 车门车厢未关好时行车的 50
462030 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的; 200
462020 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安全驾驶的物品的 100
462040 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 200
462050 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50
462060 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 100
462070 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200
462080 在禁鸣喇叭的区域或路段鸣喇叭的 100
463000 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 100
465000 载运超限物品行经铁路道口的,未按当地铁路部门指定通过的。 200
466010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按规定使用警报器的 200
467000 在单位院内、居民院内未低速行驶或避让行人的 50
478100 在高、快速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200
480000 在高、快速路上不按规定保持行车间距的 200
481000 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200
482010 在高、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200
482011 在高、快速路上车行道内停车的 200
482020 在高、快速路上的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200
482030 在高、快速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在路肩上行驶的 200
482040 非紧急情况,在高、快速路上应急车道行驶的 200
482041 非紧急情况,在高、快速路上应急车道停车的 200
482050 在高、快速路上试车和学习驾驶机动车 200
483001 高、快速路上行驶的货运机动车车厢内载人的 200
483002 二轮摩托车在高、快速路行驶时载人的 200
400000 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
192401 运输单位车辆违反载货规定,经处罚不改的 2000以上5000以下
192402 运输单位车辆违反载客规定,经处罚不改的 2000以上5000以下
194200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规定检验或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 处检验费10倍罚款
196101 伪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 2000
196102 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 2000
196105 伪造、变造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2000
197000 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 1000
198100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最低保费2倍罚款
199050 强迫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驾驶要求,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2000
199070 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2000
199080 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2000
110003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罚款
110600 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或设定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讯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且拒不排除妨碍的 2000
472030 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 50
151004 摩托车乘坐人员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50
158000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脚踏车最高时速超过十五公里的 50
166000 乘车人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 50
167001 非机动车、行人进入高速公路的 50
472080 非下肢残疾的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 50
468001 转弯非机动车未让直行车辆、行人的 20
468002 遇前方路口阻塞进入路口 20
468004 遇停止讯号未停在停止线或路口以外 20
470100 脚踏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未下车推行或未走人行横道、过街设施的
471010 非机动车载物违反规定的 20
471020 脚踏车载人违反规定的 20
472004 脚踏车、三轮车、电动脚踏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突然猛拐 20
472006 脚踏车、三轮车、电动脚踏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的 20
472005 驾驶脚踏车、三轮车、电动脚踏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牵引、攀扶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 引,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的 20
472007 独轮脚踏车、2人以上骑行的脚踏车上道路上行驶的 20
472009 脚踏车、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 20
472010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脚踏车、三轮车、电动脚踏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 20
473003 驾驭畜力车不按规定超车的 20
473002 驾驭畜力车并行、驾驶人离开车辆的 20
473004 使用未驯服牲畜驾车、随车幼畜未拴系的 20
473005 停放车辆时未拉紧车闸,拴系牲畜的 20
118100 须登记的非机动车未经登记上路行驶的 20
138004 非机动车违反交通讯号的 20
139002 非机动车、行人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 20
151003 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20
157001 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或逆向行驶的 20
159001 非机动车未按规定地点停放的 20
160000 驾驭畜力车横过道路驾驭人未下车牵引牲畜的 20
166001 乘车人向外抛洒物品或者有影响安全驾驶的 20
472020 已满14岁不满16周岁在道路上驾驭畜力车、驾驶电动脚踏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 10
474001 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的 10
474002 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的 10
474003 在道路上进行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10
477001 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的。 10
477002 乘车人在机动车道上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10
477003 乘车人开关车门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10
477004 乘车人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跳车 10
477005 乘坐二轮摩托车没有正面骑坐的 10
138005 行人违反交通讯号、未走人行道或者未靠边行走的 10
162000 行人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 10
163000 行人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10
165001 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未按管理人员指挥通行的
一、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
二、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公路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货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在高速公路上试车和学习驾驶机动车的。
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违反道路交通讯号灯的;
●在高速公路上驾车低于规定最低车速的;
●在高速公路上违规拖曳故障车、肇事车;
●在高速公路上货运机动车车厢、二轮摩托车载人的;
●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行驶的;
●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不按规定超车的;
●不按规定让行的;
●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定警告标志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
●机动车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的;
●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逆向行驶的。
四、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的;
●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货量未达30%的;
●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 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不按规定牵引故障机动车的;
●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五、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机动车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不按规定会车的;
●不按规定倒车的;
●摩托车后座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载人的;
●驾驶机动车没有关好车门、车厢的;
●其他违反机动车载物规定的;
《条例》规定,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驾驶员,交警部门将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
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每个记分周期内均未达到12分,可以换发有效期为10年的驾驶证;在驾驶证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可以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标准
交通事故认定标准如下: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一般是分为四种的,分别为:主要责任、全部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四种的,每一种的标准也都是不一样的,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会在查明原因的时候,根据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去确定最终的交通事故责任是由谁进行承担的。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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