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相撞责任怎么认定(两车相撞责任怎么认定的)
两车相撞,怎么分责任?
两车相撞,一般责任的认定是交警才有权利;事故分为全责、主要责任、对半责任、次要责任、无责等五种;如果是已经定责,首先要保存好 事故责任书 ;如果对所定的责任有异议,可以有行政复议的权力; 发生事故后除了联系交警(如果能够自行快速解决,就不用通知),同时还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一般是在事故当时,最长应该不超过24小时);如果当时来不了工作人员定损,记住保险公司告知的编号,而且还要问清楚那些费用是公司承担;不要轻易支付费用(像在医院顾工护理费等,都是有规定的);如果有去医院的费用,而且是你负担的,那么就要保存好单据; 一般来说,交了保险的话,由保险公司来进行赔付,但是若没有交保险的话,则由自身根据 责任认定书 来 承担赔偿责任 。
两车相撞责任谁的
两车相撞的责任具体要由交警部门出具《 交通事故责任 认定书》进行认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 相撞后交通责任划分,非机动车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 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 机动车驾驶人 、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根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的规定,对各自的主张分别承担举证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实行 举证责任倒置 、相对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机动车具有更强的机动性能和回避能力,在双方均违章的情况下,机动车驾驶人的风险是侵害他人导致的赔偿风险,而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的风险则是自身的伤亡,因此,机动车驾驶人理所当然地要承担更高的危险注意义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在民事诉讼中对“ 交通事故认定书 ”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反的证据或理由,并承担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
两车相撞怎么划分责任
《自撤办法》第二条对事故责任认定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一方负全责的情形:交会车发生事故,由跨压中心线一方负全部责任;追尾事故由后车方负全部责任;违反车辆通行管理规定,由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一方负全部责任。双方同责的情形:双方都有明显或无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属同责,在交强险限额内实行互赔,超出交强险限额的各承担50%。
《自撤办法》第二条对事故责任认定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一方负全责的情形:交会车发生事故,由跨压中心线一方负全部责任;追尾事故由后车方负全部责任;违反车辆通行管理规定,由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一方负全部责任。双方同责的情形:双方都有明显或无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属同责,在交强险限额内实行互赔,超出交强险限额的各承担50%。
两车同时掉头相撞适用《自撤办法》。在事故中,车祸发生时双方均处于跨线调头,都有违规行为,适合双方同责的情形,属同责实行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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