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供暖时间(2022青岛供暖时间)
青岛什么时候开始供暖
青岛每年的十一月十六日开始供暖,至次年的四月五日结束。
根据《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第三十一条采暖期为每年的十一月十六日至次年的四月五日(城阳区、黄岛区及各县级市人民政府可以适当调整采暖期)。采暖期内用户室内供热温度不得低于18℃。厨房内温度不得低于10℃。
供热单位应当在采暖期开始前五日进行试供热,做好调试、排气等工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供热时间和供热温度另有要求的,由供用热双方协商确定。
关于青岛供暖的其他规定。
《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第二十九条供热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测温点,使用符合规定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测温,做好测温记录。供热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供热基本情况统计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第三十条供热单位对供热设施充水试压,必须明确充水试压时间,并提前七日通知用户。充水试压时,出现室内供热设施漏水等异常情况,用户可以要求供热单位进行检修,供热单位应当及时进行检修。
青岛供暖时间多少天
法律分析:采暖期为每年十一月十六日至次年四月五日,也就是说2020年—2021年度青岛供暖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至2021年4月5日。计费标准居民类用户采暖用热价格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30.40元;其他类用户市内三区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3.06元。缴费方法
1.线上缴费:用户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支付宝、微信公众号和微信钱包等线上支付平台实现快捷缴费。
2.线下缴费:用户也可持供热证或用户信息卡上的用户编码,到银行营业网点进行缴费,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银行自助终端等多种方式缴纳热费
法律依据:《青岛市供热条例》 第三十一条 采暖期为每年的十一月十六日至次年的四月五日(城阳区、黄岛区及各县级市人民政府可以适当调整采暖期)。采暖期内用户室内供热温度不得低于18℃。厨房内温度不得低于10℃。供热单位应当在采暖期开始前五日进行试供热,做好调试、排气等工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供热时间和供热温度另有要求的,由供用热双方协商确定。
青岛供暖时间2022-2023
青岛供暖时间为今年的十一月十六日至次年的四月五日
《青岛市供热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暖期为每年的十一月十六日至次年的四月五日(城阳区、黄岛区及各县级市人民政府可以适当调整采暖期)。采暖期内用户室内供热温度不得低于18℃。厨房内温度不得低于10℃。
供热单位应当在采暖期开始前五日进行试供热,做好调试、排气等工作。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供热时间和供热温度另有要求的,由供用热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十二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供热政策性补贴资金,专项用于补贴供热单位成本与价格倒挂亏损、供热系统节能和环保改造、既有住宅供热经营设施改造等。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供热运行补贴应当不低于现有供热单位补贴标准。
对供热单位的供热工作实施年度考核评估,依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发放供热政策性补贴资金。
青岛什么时候供暖2022
青岛2022供暖结束时间是2022年4月5日。采暖期内用户室内供热温度不得低于18℃,厨房内温度不得低于10℃。供热单位应当在采暖期开始前五日进行试供热,做好调试、排气等工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供热时间和供热温度另有要求的,由供用热双方协商确定。
暖气停暖后阀门需要关吗?
对于集中供暖系统,需要关闭。
1、防止管路中的水减少,不利于系统防腐蚀采暖季节有着温度的效果保证,集中供暖一般的设定温度在18度左右,采暖管道中的水与自然环境中的水就会有很大的温差,采暖水在热胀冷缩的作用下,体积会发生膨胀,当停止供暖之后,整条暖气供应管路系统中的水都会出现压力下降,用户家中暖气管道中的水会出现回流现象。
2、防止暖气恢复后,管路进入过多空气影响效果当用户家中的管路处于缺水状态时,第二年再恢复供暖,暖气的主管就会向暖气道中注入更多的水,同时也会有新的空气进入到暖气管道中,由于暖气的管道处于循环状态,部分的空气会聚集在暖气管路的弯道处以及部分低点位的地方,这就容易造成气流阻塞,影响暖气的升温散热,导致暖气的温度不能正常上升,同时增加暖气系统排气的负担。
法律依据:《青岛市供热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供热管理,提高供热质量,维护用户和供热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供热工作,具体工作由市供热管理机构承担。区(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供热行政管理工作。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供热设施建设、维护的管理工作。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供热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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