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书如何认证(公证书认证模板)
怎么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办理公证认证手续,主要有三个步骤:
第一步,公证,携带材料和身份证件,到当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第二步,外交部认证,携带公证书及其他材料,到本人所在省的外事办公室提出申请;
第三步,使馆认证,到目的国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提出申请。
公证书怎么办理公证认证?
出国除了办理签证、公证外,公证认证也是必不可少的一环。因为不论是公证书还是其他文书,要在境外使用并得到相关单位的承认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因被怀疑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就需要按该国相关单位的要求,给公证书办理领事认证了。
也就是说,当事人拿着国内出具的涉外公证书直接到国外使用时,当地的有关部门会因不能确认当事人所持公证书的真伪而不予接受,这将使人们在国外的工作和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为了使当地有关部门能够接受自己所提供的公证书,就需要给公证书办理公证认证,这样才能使公证书在境外得以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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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证认证?
公证认证是指办理公证书认证,是指外交、领事机关在经过公证证明的文书上(或在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书上),证明公证机构或认证机关(包括本国和外国的外交、领事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名或印章属实的活动。分为“外交认证”和“领事认证”。其目的,是使该文书发生域外的法律效力。
一般来说,公证认证可分为:单认证、双认证。
国内领事认证中的“单认证”,是指我国内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拟送往国外使用前,办理好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后,文书使用国告知,无需办理该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文书使用国即可接受该文书。这通常被叫做“单认证”,即“外交认证”。
国内领事认证中的“双认证”,是指我国涉外公证书在送国外使用前,办好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后,还需按文书使用国要求办理该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方可被文书使用国接受。这通常被叫做“双认证”,即“领事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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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知道是需要单认证还是双认证?
一般情况下,应按照有关驻华使领馆和文书使用国的要求办理单认证或双认证。有关驻华使馆办理领事认证的具体要求请参见中国领事服务网(网址:)相关栏目或向外交部领事司咨询(电话:010-65889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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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可以办理公证认证?
① 负责机构:外交部和地方外办。
② 认证流程(以公证处代办认证为例,如下所示:)
单认证
公证处出具公证书
↓
公证处开具认证介绍信等和
密封好的公证书一起寄给省外办
↓
省外办
↓
认证完毕后省外办
邮寄回公证处
↓
通知当事人领取
或邮寄给当事人
双认证
公证处出具公证书
↓
公证处开具认证介绍信等和
密封好的公证书一起寄给省外办
↓
外交部
↓
该国驻华使馆
↓
外交部
↓
省外办
↓
认证完毕后省外办
邮寄回公证处
↓
通知当事人领取
或邮寄给当事人
注: 如非公证处代办,当事人领取到密封好的公证书, 切勿拆开 ,确保文件处于密封状态,否则将无法通过认证。如在公证云平台或微公证小程序上办理,在线办理时勾选代办认证(单认证/双认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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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认证公证书会失效吗?
领事认证就是指一国外交、领事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证文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确认公证机构、相应机关或者认证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字(签章)或印章属实的活动。在以下三种情况下,领事认证公证书无效。
① 经领事认证的文书内容被更改、替换的,领事认证书无效。
② 经领事认证的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依法定程序确定有错误而进行更正的,原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的领事认证自动失效。
③ 经领事认证的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依法定程序撤销的,领事认证书自该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因撤销而失效之日起同时自动失效。
公证与认证二者有着密切的联系。认证是对公证而言,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文书要发往域外使用时,要办理领事认证;反之,域外的公证文书要拿到国内来使用,也要经过这项认证程序,才能使用。
正式公证流程
公证是在指定机构对需要使用的证件的真实、合法性做一个证明,办理人提出公证申请后将会有相关的工作人员对证件的情况审核,确定真实有效后根据流程给办理人出具公证书证明其具有法律效益,不过办理公证的流程是非常简单的,只需要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材料
公证申请时公证处都会收取申请者的相关材料,例如涉外公证时需要:公证证件、办理人身份证明等,不同的公证证件需要准备的公证材料也有不同,需提前准备。
提出申请
确定办理公证后办理人可以直接在相关机构递交公证办理,办理人也可以选择交给代办办理,交给代办申请公证时只需将材料邮寄给代办即可。
缴纳费用
确定需要办理公证并确定公证类型后申请者需要按照规定的费用按时缴纳,如果申请者是自己办理可以当场缴纳公证费用,如果交给代办可以使用自己较为方便的方式缴纳,例如:银行卡、支付宝等。
递交公证处
确定办理人材料没有问题后,代办将办理人的公证材料移交给当地公证处等待公证人员审核,在此过程中,公证处人员会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核查,如果认证办理人的材料不够真实、充足,将会要求办理人继续补充材料,届时代办将告知办理人应如何准备。
等待审核出证
一般情况下公证处审核证件时都会在4个工作日左右出证,待审核完毕后则会将公证书返还给代办,代办会根据申请者的要求邮寄或等待申请者自取。
公证书认证怎么办理
公证书认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公证机构制作的公证书正本,由当事人各方各收执一份,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需要制作若干份副本,公证机构留存公证书原本(审批稿、签发稿)和一份正本归档。
1、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亲友持公证书到外交部领事司或省、自治区、市外事办公室直接办理认证。
2、申请人直接委托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处将公证书邮寄至代办处办理认证。
3、交付认证手续费和代办费,办妥外交部领事司或省、自治区、市外事办公室的认证手续后,再由本人或委托外交部领事司送往公证书使用国的驻华使(领)馆办理认证。
公证书介绍
公证书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照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证明书,是司法文书的一种。是法律界常用的应用写作文体之一,公证书是公证处制作并发给当事人使用的法律文书。
公证机构应当按照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公证书为16开大小,由封面、正文、封底组成。制作公证书应使用中文,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除涉外公证事项外,可使用当地民族通用的文字。根据需要或当事人的要求,公证书可附外文译文。
求教如何在上海办理经由外交部认证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需要去外事办进行认证。
一、上海外事办处理此业务的地点:
1、上海市护照签证受理中心
地址: 华山路228贵都商务楼2层201
2、上海市政府外事办公室
地址: 南京西路1418号
一般还要到领事馆认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二章 出境细则
第五条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境,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提出申请,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可以得到批准。公安机关对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境的申请,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第六条中国公民因公务出境,由派遣部门向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地方外事部门申请办理出境证件。
第七条海员因执行任务出境,由港务监督局或者港务监督局授权的港务监督办理出境证件。
扩展资料:
(一)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的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二) 邀请人的护照、居留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配偶、父母、未满18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证明(户籍藤本、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四)使领馆要求的其他材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普通签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亲属公证书认证怎么办理
亲属公证书认证办理方法如下: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记载户籍情况的证明。申请人为外国籍的,应提交本人所属国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2、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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