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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哪些交通事故诉讼的简单介绍

2023-04-07 司法

交通事故法院管辖范围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发生后 ,其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车辆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具有管辖权,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们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其纠纷。《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 请求损害赔偿 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 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交通事故赔偿起诉流程有哪些

交通事故赔偿起诉流程:1、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2、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3、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条件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交通事故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法院受理哪些交通事故诉讼

1.交通事故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根据《 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交通事故诉讼的管辖应根据以下原则确定:

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住所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即离开居住地一年以上,在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交通事故案件有几个被告时,任何一个被告住所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

2.侵权行为发生地,包括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这起交通肇事案件有管辖权。当交通事故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与原告住所地一致时,原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二、法院受理哪些交通事故诉讼?

1.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提起民事诉讼时,除起诉状外,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声明或者事故不是由任何一方违法行为造成的结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当事人在非道路上与车辆、行人发生事故致损害赔偿纠纷提起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紧急使用单位或者个人的交通工具、指定先行支付伤者医疗费用、处理尸体的决定。

4.当事人仅对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鉴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或者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认为公安机关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有不当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以人民法院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依据。

5.对于案情简单、因果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轻微和一般事故,公安机关可以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当场处罚和调解。但是,如果当事人不同意使用简易程序,则不适用简易程序。调解未能当场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持调解书或者公安机关调解终止书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6.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经公安机关指定预付抢救伤者费用的当事人因对道路交通事故无责任或者责任较轻,对预付费用有异议的,可以持公安机关调解书、调解结论书或者事故不是因当事人违法行为造成的结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也应当受理。

@2019

法院受理哪些交通事故诉讼的简单介绍

交通事故法院起诉材料有哪些

交通事故法院起诉需要的材料有1、民事起诉状。2、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簿等的复印件;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同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证明书。3、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4、当事人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死者家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的基本身份信息。5、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6、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互关系的证明。7、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如交通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交通事故案件法院受理范围是什么

律师解答当事人就非道路上发生的与车辆、行人有关的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作出紧急使用单位或者个人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指定预付伤者医疗费、处理尸体的决定,当事人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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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哪些交通事故诉讼的简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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