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交通事故调解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的词条
交通事故调解应该注意什么,如何进行交通事故调解
交通事故调解应注意以下两点:(一)区分交通事故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二者无必然联系。(二)赔偿款落实后方可在协议书上签字。(三)为防止_受害人的资料申请理赔后逃走,在所有赔款到位前勿将自己全部资料原件交给赔偿义务人。(四)申请理赔时,要确保保险公司书面确认该调解协议的内容并同意将赔款汇入受害人账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勘查现场工作规范进行。现场勘查完毕,应当组织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交通事故调解要注意什么问题呢
解答交通事故调解要注意的问题包括:1、全面了解对方赔偿能力、车辆保险情况。如果对方有足够的赔偿能力或交强险、商业险齐全,在调解时就没必要过多做出让步;2、作为事故赔偿义务人,一般是车主,在调解时对各项赔偿要考虑全面。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交通事故调解注意哪些问题
一、交通事故调解注意哪些问题 (一)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 对于索赔方来说,应该充分考虑到对方当事人的经济赔偿能力,并提出适当的调解方案,如果提出了一个对方根本就无法接受的过高要求的调解方案,很有可能会吓跑对方,使调解中途夭折,当然这也并不是就说,当事人就不能够提出较高的要求,只是提出要求的方式可以选择比较委婉的方式。而且在双方当事人互不了解的情况下,短期内也无法弄清对方的经济状况,不妨提出较高一点的要求,如果对方实在无法接受,则可主动撤出调解,因为在这时,如果对方有调解的诚意,它可能反而会出面挽救。 (二)选择通过其他途径解决问题的风险和负担 调解解决交通事故并不是唯一的方式,当事人可以考虑其他方式解决,并对其中的风险和负担进行评估,一般来说,通过调解解决交通事故较为简便,成本较低,但如果对方当事人提出了过分的要求,致使自己通过选择调解解决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则应该正确衡量自己通过其他维权途径能够达到什么目的,并比较两者之间的优劣,最终作出正确的选择。 二、什么情况应终止调解 (一)应当终止调解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记录在案: 1、在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诉讼 的; 2、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3、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 (二)不适用调解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1、当事人对道路 交通事故认定 有异议的; 2、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3、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作为赔偿义务人的车主来说,一般调解后会面临保险公司理赔的问题,因此在调解时不要忘记向赔偿权利人索要相关医疗、交通、修车票据、单证、收款凭证等。如果选择调解,同时也要做好对方调解后反悔诉讼的准备。因为交警的事故赔偿调解不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总的来说, 交通事故调解注意 的问题其实主要就是上述两个方面,而这也是与当事人利益密切相关的。当然,实践中也有可能出现调解失败的情况,那么此时就需要通过其他的途径来解决事故了。必要时,当事人可以委托专业的 律师 来提供法律帮助。
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中应注意的问题
解答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中应注意的问题有区分交通事故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款落实后方可在协议书上签字;申请理赔时,要确保保险公司书面确认调解协议内容并同意将赔款汇入受害人账户。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八十五条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自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终止调解之日起三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
办理交通事故调解应注意哪些事项
交通事故调解应注意这些:
1、签订调解协议书;
2、调解协议书需要保险公司确认如果需要通过第三者进行直接支付,受害人一方需得到第三者的承认;
3、在协议书中,标明赔偿的具体金额、支付形式、支付日期以及拖延支付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调解书注意事项有哪些
解答交通事故调解书注意事项:调解书应当载明调解依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调解日期,并由各方当事人签字。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三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调解依据;(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六)调解日期。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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