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死亡债务人的遗产(死亡后债权债务)
债务人死亡怎么处理 遗产债务的范围有哪些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继承人在债务人的遗产范围内主张债权,遗产债务的范围如下:
一、被继承人生前依照税收法规应当缴纳的各种税款;
二、被继承人因未履行合同所负的债务;
三、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对受害方所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等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银行怎么调查去世债务人的遗产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
1、由亲人持相关的亲属证明,如户籍证明等,直接到相关银行请求查询。但是,按照规定,银行可以拒绝当事人个的查询要求,所以这个方法是否可行,是要由所在银行来决定的。
2、由亲人提起遗产继承诉讼,在诉讼中向法院申请调查,由法院依法到相关银行查询存款情况。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以上就是银行怎么调查去世债务人的遗产的方法。
债务人死亡怎么办,债务由谁来还?
债务人死亡,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偿还之后,仍有遗产,剩下的由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1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二条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
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多数债务人,是“多数债权人”的对称,是指多数人之债中对债权人负担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义务的一方的两个以上人的。可分为按份债务的多数债务人和连带债务的多数债务人。
按份债务的多数债务人各自按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各个债务人只就自己负担的债务份额向债权人负履行债务的责任,对某一债务人发生效力的事项对其他债务人不发生影响。
连带债务的多数债务人共同负担义务,在债务履行前,各债务人承担的债务份额是不确定的,对某一个债务人发生效力的事项,对其他债务人同样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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