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热闹(民法典热搜)
成都一大妈与保安发生口角,二人先后“倒地”,这是什么操作?
四川成都的某一个小区的门口,一名男子和一名大妈与当时的保安产生了口交,一男子带着口罩对着保安比比划划并推了保安一下,没想到这名保安顺势就向后倒了下去。旁边的大妈一看保安倒下去了也看准机会故意往另一名保安身上凑了一下也同样倒了下去,这种情况让周围看热闹的人也是大笑不止,这不就是一个是戏精另一个是影帝么。
一、动手就要承担责任
根据现在的《民法典》中的规定,双方斗殴并非看原因,而是看后果。也就是说,如果是因为A首先骂的B,B受不了辱骂给了A一个嘴巴子。虽然是因为A先辱骂的B,但是造成的后果是A受到了伤害,因此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动手的人就需要对没有动手的人进行赔偿并获得其谅解。本次事件也就是因为这名男子动手推了一下保安,所以保安才顺势倒了下去,但可以看出来,男子推保安的力度并不是很大,保安也就是碰瓷。
二、大妈为了能够降低“风险”
一哭二闹三上吊,这是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不讲理的方式。不管如何,男子确实是动手推了一下保安,由于大妈深刻的了解到这件事情可大可小,所以赶紧找了一个机会倒了下去。如果保安说这名男子推了他,那么大妈也可以反过来说是保安将她推到了。对于这种破烂账警方也只能是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才会进行后续的操作。其实大妈也是为了可以有效的规避风险,不然的话不能这样。
三、保安要人性管理,住户更要谅解体谅
这件事其实就是双方发生了口角,如果真的拿到名面上说也就是一时之气,根本就犯不上。现实中这样的事情也有很多,所以保安在管理小区的时候更多的要人性的管理,业主也应该更多的谅解他们,这样双方关照了,也就没那么多事了。
民法典弃养规定
法律分析: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违法行为。
1、如果对年幼的或者患病的孩童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则具有扶养义务的人就构成遗弃罪。但如果是仅仅对这些儿童出于教育的目的进行恐吓,采用饿肚子的方式,则不能认为是拒绝扶养,也不算情节恶劣,一般不应认定为犯罪。
2、如果是以不扶养儿童的目的,将儿童遗弃在热闹的街区,或者妇幼保健院门口,一般可以认定为遗弃罪。生活中,因为儿童负担重,或者患病等原因而将孩子遗弃在这些地方的例子并不少见。
3、如果是将儿童遗弃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或者一般人无法施救和察觉的郊外,导致儿童因无人发现而死亡或者重伤的,不应构成遗弃罪,而应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遗弃儿童不一定构成犯罪,关键是要看行为人是在何种条件下作出遗弃的行为,应综合考虑情节及环境,方能准确进行刑法评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孝亲敬长是法定义务吗
孝亲敬长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国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1、主动用心供养父母。在衣食住行方面,应该仔细观察父母有什么需要,主动为父母准备好,不要等父母张口。除非迫不得已,父母永远不会张口跟孩子要东西。等父母开始要东西了,就已经说明,你对父母实在是太不用心了。??
2、记住父母的生日。子女的生日,父母永远都不会忘记,父母的生日,我们也不应该忘记。父母不一定希望生日过得多么热闹排场,希望收到多少礼物,但起码你要记住给父母打个电话,告诉她:“生日快乐!”??
3、经常给父母拍照。现在拍照方便了,在给宝宝拍照的同时,千万不要忘记给父母拍照。父母年事已高,拍照的机会已经不多了,没准儿哪一天她们就会撒手人寰,到时候再想拍,就永远没有机会了。??
4、多给父母打打电话。如果能守护在父母身边,那当然最好,如果做不到,一定要记得多打打电话。父母不打给我们,是因为怕打扰我们的工作生活,是怕拖累我们。能够和子女聊天,其实是父母最开心的事。??
5、跟父母聊天有耐心。不管是当面和父母聊天,还是打电话,一定要有耐心,老人年龄大了,耳朵可能会有点儿背,如果听不清,自己就已经很难受了。小辈可以大点声,或者多说几遍,千万不要有厌烦的情绪,不要让父母伤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简要总结:
孝亲敬长是法定义务吗?孝亲敬长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国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百善孝为先。它的意思就是在告诉我们,做人一定要注意讲求孝道。虽然很多人都对这句话和它的具体意思知道得很清楚。
亲生父母遗弃孩子犯法吗?
父母抛弃孩子是违法的。故意抛弃孩子,涉嫌构成遗弃罪,会依法受到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四条 【遗弃】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需谨慎 违约责任要特别留意
对普通百姓来说,买房确实是一件“人生大事”。很多购房者往往要掏空积蓄才能付得起一套房子的首付。然而,在现实中,除了高额的购房款,购买房屋常常还面临其他风险。在这里有几个问题需要特别注意一下。
在合同上签字视为认同全部条款
购买房屋是家庭的重大行为。综合考虑时间成本、办理手续等因素,大部分购房人会通过中介机构购买房屋。在实践当中,中介机构提供的购房合同大都是有固定格式的文本,其中关于贷款未全部审批成功这一情况,如何处理都有不同选项可以勾选,这一点需要特别注意,在勾选时要给自己预留空间,以备万一贷款未能按时发放,可以及时寻求补救。
除此之外,购房合同中还有对买房人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标准、逾期付款的约定解除权、解除合同后的违约标准等制式规定,这些均属于格式文本中的格式条款。
对于上述条款,只要购房人在合同上签字,就视为其同意或认可所有条款的内容,卖方依据合同约定要求解除合同、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标准支付赔偿金、违约金无可厚非。
格式条款中的违约责任要特别留意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了一份合同的主要条款有8种,违约责任就是其中之一。很多中介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会将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标准及违约导致违约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标准以格式条款的形式进行约定。曾经有这样一起纠纷案,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中,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标准(总房款的日万分之五)及违约导致违约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总房款的20%),就是中介机构提供的格式合同的格式条款。
这里要明确一下,格式条款并不是不可修改。在实际购房时,买卖双方可以就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进行协商,在补充协议中具体约定,该约定视为补充约定,可以变更格式合同中的格式条款。
所以,购房时买卖双方认为格式合同中的条款不合理,只要经过协商一致,是可以通过补充协议进行调整和变更的。
实践中,逾期付款约定违约金的,一般以逾期付款金额作为基数计算违约金,而非按照合同总价款。购房人如果认为标准和计算基数过高一定要提出异议。
如何在房屋买卖中保护最大利益
在以往的购房纠纷案中,凡是在合同签订、履行和争议解决时有律师全程参与的,就对保护自己的权益非常有利。如果每一个重要步骤都有专业律师的指导和支持,比如卖方在购房人未按期足额付款时及时取证、在合同约定的解除权成立时及时发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等,就可以确保证据链条明确具体且完整无瑕疵。
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对咱们普通老百姓而言,出售及购买房屋动辄几百万元,不只是家庭的重大财产处分行为,更是重大法律行为。
如何做尽职调查、如何签署合同、履行合同,如何无瑕疵履行合同义务、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及时取证并合法维权非常关键,需要专业人士帮忙审核把关,抱不得任何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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