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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金打到受害人账户上可以吗的简单介绍

2023-04-04 纠纷

交通事故,调解成功,保险公司赔偿的伤残费钱应该打在受害人的账户上还是司机的账户上?

交通事故调解成功,保险公司赔偿的钱可以打在受害人的账户上也可以打到法院的账户上,由法院转交,还可以由被保险人先行赔偿,保险公司再赔偿给被保险人,各方协商好即可。以下是相关的规定:1、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2、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3、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4、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 不同的保险公司在索赔程序上会有所不同,但索赔的基本步骤大多是相同的。基本过程包括申报,核对,核对,核对,审批,支付,结算等步骤。 汽车保险条款通常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为保险公司提供,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委托他人代为报告的,还应当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被保险人出具的委托书。 赔偿数额少的由当事人先垫付,事后保险公司将钱打入投保人账户。赔偿数额较大时,由受害者、保险公司、投保人三方协商,由保险公司直接赔付受害者。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车祸赔偿款打到谁卡上

车祸的赔偿金应该转入受伤者本人账户,如果受伤者本人有书面授权给委托人,可以按照委托人提供的账户支付。

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受#害#人致使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因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以后,会减少或者丧失自己的收入。这种损失,是人身损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种财产损失。对于这种财产损失,应当由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

根据《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赔偿金打到受害人账户上可以吗的简单介绍

交通事故赔偿款可以打到被害人工资折上吗?

交通事故赔偿当然是可以达到被害人工资折存折上的。因为交通事故的赔偿款,只要是被害人的工资或者账户。是被害人的名字就可以打到上面去的。

交通事故赔偿金可以打到家属账户么

在交通事故中,赔偿金应该支付给受害人本人,是不能打入其他人银行账户上的,只有在受害人本人签订或者按手印的情况下,同意他人代理领取,或者同意转入其他账户。那么是可以转入受害人同意的账户上,或者由授权代理人领取的。都是按照受害人的意愿进行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进行协商。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款可以要求打到受害者自己银行卡上吗?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款可以要求打到受害者自己银行卡上吗?

保险公司赔款按照法院的判决文书履行。

是否直接打受害者银行卡,需要查看判决文书。

没有判决直接打到受害者账号,保险公司通常会直接付款到法院。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为何要银行卡

保险公司赔付的钱,直接打你的卡里,不让经办人员接触现金。所以理赔时都要银行卡号,有的还复印一张。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金达不到受害方要求怎么办

保险公司的赔偿是按照合同约定、定损情况和参照交警事故责任认定进行的,一般变动的范围很小。要想增加赔偿比例,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把认为应该由保险公司赔付的向法庭提交,然后等法庭宣判。如果法院不支持,那么差额的部分只能由车主或者驾驶员承担了。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赔受害者家属多少钱

你好,责任认定书下来后。根据责任比例承担。如果对方索要数额过分,帮助。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全赔偿吗

如果肇事车辆买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构成伤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有被扶养人的,还包括被扶养人生活费。受害人死亡的,还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向保险公司报事故,要求他们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该老夫妻的损失;如果你们还有商业险,可要求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具体要看对方的损失和你们的投保额。

具体数额要经过计算,需要你提供的进一步资料。

交通事故本车人员受害能否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马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在从某钢结构厂车间内驶出车间过程中,未尽注意,致使在后车厢中作业的徐某从车厢中摔倒在地,导致徐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经过勘查,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驾驶员马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徐某不负责任。后查明,马某系某汽车运输公司的驾驶员,该运输公司即为肇事车的车主,该车仅投保了机动车交强险,且在保险期限内。受害人徐某之妻许某遂具状起诉,要求判令该运输公司、马某和保险公司三被告赔偿原告因亲属死亡造成的各项损失42万元。   【分歧】 本案争议焦点为:对于徐某死亡造成的各项损失,被告保险公司是否应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审理过程中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仅限于事故中的“第三者”,而受害人徐某属车上人员,故对徐某的死亡,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另一种观点认为,受害人徐某虽为车上人员,但在作业过程中,由于司机的缘故被甩下车从而导致其死亡,发生交通事故时是在车下,属于“第三者”范畴,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限额内对徐某承担赔偿责任。   【评析】 笔者同意第一种观点,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理由如下: 首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五条规定:“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据此,可推断出交强险仅对“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第三者”为“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何为“本车人员”? 笔者认为:“判断因交通事故而受害的人属于第三者还是属于车上人员,必须以该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当时这一特定的时间是否身处车辆之上为依据”。 若本车人员被甩出车外受伤或死亡的,在事故发生的瞬间,其仍为本车人员,无论其在车内伤亡,还是车外伤亡,其受伤或者死亡的后果均直接由该车事故而引发,故应界定为本车人员。就本案而言,被害人徐某在车厢后作业,属于“本车人员”,尽管事故发生后,徐某被甩出车厢,但不能否认徐某是“本车人员”的事实。至于徐某已经由车上人员转化为“第三者”的说法,在本案中根本不能成立,因为并不是“本车人员”摔下车之后就可以发生转化,本案交通事故发生时,徐某是在涉案车辆之上,只是事故发生之后处在该车辆之下,然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结果的发生都是因为在车上引发的,徐某被抛出乘坐的车辆受伤并死亡仅是事故发生的结果,徐某对乘坐的车辆而言仍为本车人员,并不存在“车下二次伤害致死”,也就不存在事故发生时转化成“第三人”的说法。但假设本案中徐某先从车上摔下来,然后被车辆撞伤致死或者徐某先被撞伤摔出车外后,然后又被车辆碾压致死,笔者认为这种情况下,徐某可以被转化成“第三人”。 其次,交强险设立的目的是为了让交通事故中受害第三人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治,是具有一定的公益性,但并不是说任何情况下保险公司都要为肇事者买单。我国设有车上人员险,本车人员受伤完全可以通过车上人员险得到弥补,不能因为肇事车辆没有购买车上人员险就要求交强险一方承担责任,这有违伦理道德也与法律精神不一致。 综上,本案中保险公司不应当就徐某的死亡予以赔偿。作者单位: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法院

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五条规定:“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如何赔偿受伤方

如果被保险人无责任,则保险公司的赔偿限额为12100元(伤残赔偿1.1万,医疗费赔偿1000,财产损失100)。如果被保险人有责任,赔偿限额为122000(伤残或死亡赔偿11万,医疗费1万,财产损失1000元)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标准

08年交通事故交强险新款,有责任的死亡赔偿金限额11万,医疗费1万,财产损失2000元。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赔偿金11000元,医疗费1000元,财产损失100元。

商业第三者险,要看你投保的多少确定,但要计算免赔率。

保险公司能不能三方协商以后直接把赔偿金直接打到受害人的账户?

车险可以直接理赔给伤者的,但是需要受害者走法律程序向法院起诉,把肇事者和保险公司同时作为被告人提起民事诉讼才可以操作实施。而且,保险公司的保险理赔不等于交通事故的赔偿,交通事故的赔偿处理和保险公司的理赔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保险公司的保险理赔分交强险和商业险两部分组成,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内的损失,保险公司不区分事故责任给予全部赔偿,超过交强险部分是按照投保人特别的保险品种给予保险理赔的,一些损失项目属于肇事者的机动车一方需要赔偿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不一定给予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事故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等!在事故责任认定前,可以双方按照实际的责任情况(可以听警察的意见)签订好事故处理方案协议书,然后,明确由机动车承担全部责任。

然后,让非机动车一方,走法律程序,把机动车和保险公司共同作为被告进行起诉,机动车负责保障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全部支付给受伤一方,机动车不再承担补偿,那样的情况,可以让车险直接理赔给伤者。

扩展资料:

赔偿权利人与机动车方或保险公司其中一方达成协议的,除非未参加签订协议的一方事后予以认可,该协议对未参加签订协议的一方没有约束力,赔偿权利人要求按该协议履行的,可将与其签订协议的一方作为被告。

投保人自行允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高于法定赔偿标准的,对于超过部分,保险公司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定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受害人与肇事方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赔偿吗赔偿权利人与机动车方或保险公司其中一方达成协议的,除非未参加签订协议的一方事后予以认可,该协议对未参加签订协议的一方没有约束力,赔偿权利人要求按该协议履行的,可将与其签订协议的一方作为被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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