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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扣分规定(代替别人驾驶证扣分规定)

2023-04-04 侵权

驾驶证扣分新规定

驾驶证扣分新规定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第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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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扣分规定(代替别人驾驶证扣分规定)

驾驶证扣分细则

交通违法行为扣分有1分、2分、3分、6分、12分的标准,具体违法行为需要扣除的具体分数,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3号)中有具体规定可以查找。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驾驶证扣分规则

驾驶证扣分规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证之日起计算。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即为清分日期,每周年为一个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

记分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驾照扣分规则

驾驶证扣分规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证之日起计算。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即为清分日期,每周年为一个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

记分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驾照扣分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规定驾照扣分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驾照最新扣分罚款规定

驾驶证扣分新规定如下:

1、饮酒驾驶机动车辆;驾驶车辆导致他人轻伤或死亡,事故后逃逸,没有构成犯罪的情况,扣12分;

2、驾驶7座以上的载客车辆超过核定载客人数50%,但不到100%的情况,扣9分;

3、驾驶载货车辆,货物重量超过允许总质量的50%以上的情况,扣6分;

4、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没有按规定行驶车辆;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的情况,扣3分;

5、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反禁止标志的情况,扣1分。

交通违章如何申诉

交通违章申诉流程如下:

1、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先缴纳罚款;

2、携带身份证证和处罚决定书到交管部门填写复议申请书,提出行政复议;

3、交管部门受理后审查;

4、等待复议结果。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予以记分。

对机动车驾驶人作出处罚前,应当在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告知该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并在处罚决定书上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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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扣分规定(代替别人驾驶证扣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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