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管辖怎么确定的词条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管辖怎么确定
在高速公路上,大家的车速一般都是很快的,如果发生了 交通事故 ,那么造成的伤害会是很大的。但是高速公路联通的是各地的出入口,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这起交通事故的 管辖 要怎么确定呢?今天就来给大家科普一下。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管辖怎么确定 一般来说,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归高速公路的交警管理的,高速公路交警会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再根据勘查结果做出责任认定书以及违法行为的处理。而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管辖的法院,则是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或者是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当然,如果被告的经常居住的地方与被告所在地不一致的,被告经常居住的地区所在的法院也可以作为有 管辖权 的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来看,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有争议的,当事双方可以向相应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诉讼 。如果是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之后,双方任然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或者出现调解过后有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规定来看,如果是因为 侵权行为 而提起的诉讼,这个官司将会由侵权行为发生的地点或者是被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若是因为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 人身损害赔偿 ,则被害人可以选择向侵权行为地,也就是事故发生的地方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也可以向被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当然,值得注意的是,当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作出应对措施,不要在事故发生点继续逗留,避免遭受二次伤害。
高速路上交通事故起诉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解答高速路上交通事故起诉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二十九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高速口发生剐蹭属于哪的交警管
高速交警事故科管理
一、高速上的交通事故管辖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归高速公路交警管,高速公路交警对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作出责任认定以及违法行为处理!高速交警专职负责管理高速公路通行秩序、在高速公路进行执法执勤、勘察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交通警察。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是人民警察的一个业务警种,是公安机关重要组成力量。
二、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管辖法院
速公路交通事故管辖法院为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被告经常居住地与被告所在地不一致的,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也可以作为有管辖权的法院)。
交通事故处理管辖地怎么确定
一、依据行政划分的归属管辖:1、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处理机关为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2、对于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二、依据交通事故的发生地管辖:道路交通事故如若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即发生了管辖区域重合的情况时,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三、依据共同的上级机关指定管辖:此针对管辖权有异议的情况,当出现对管辖权有争议时,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下级某一部门管辖。四、直接管辖和移交管辖的情况:1、直接管辖的情况: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2、移交管辖的情况: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条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财产损失事故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但法律法规及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