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能不能垫付医药费的简单介绍
交通事故要不要垫付医药费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交警不会确定赔偿金额,不会强迫肇事方垫付,只能组织双方调解,调解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如果调解不成由法院判决。我国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只有法院和仲裁机构的调解书。所以在判决之前任何的支付都要肇事方自己愿意,谁都不能强迫他。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肇事人是否需要垫付医药费
1、法律没有规定,肇事人必须 垫付医药费 。 2、可以自己先垫付,治病要紧,治疗结束后,再向肇事人索赔。 3、可以通过交警,让保险公司垫付。《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垫付医药费吗?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有人受伤,我们该不该垫付医药费?这个问题对于一般人来说,估计都会从道义角度出发要求垫付。往往一发生交通事故,但凡有人受伤,好像司机就天经地义的该垫付医药费。真的是这样吗?
事实上,目前还没有任何法律条款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必须马上垫付医药费。这是从法律层面来讲的,因为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于医药费的负担是要按照事故各方在事故中承担的责任进行划分的。既然大家都还不知道如何承担责任,那么你就没有先行垫付医药费的义务。既然不是义务,我就没有必要履行。所以这里可以很明确的告诉大家,责任认定书下来之前你可以一分钱不垫。因为预先垫付医药费可能导致你后期无法正确主张自己的权利。所有的交通事故有一个最根本的特征就是过失导致的,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从这点上来说,虽然的确造成了损失或者伤害,但是内心的愧疚感肯定不会比故意犯罪强。既然如此大可不必按照那么高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很多司机在发生伤人事故过度垫付医药费,超出实际应该承担的范围,在后期基本上是无法退回超出部分的。为这种事烦心的例子不少。
当然,如果你迈过内心的坎,教你一招,按照无责赔付的限额垫付。这点在前面的文章中已经进行过论述,人伤事故最多按照无责赔付的额度。现在的新标准,是1800元。在这个限度内,根据伤者的具体情况垫付,就算后期自己无责,也不会吃多少亏。
一起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需要时间的,因为有人受伤,交警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会非常谨慎,肯定需要一段时间,比如需要询问伤者的材料,所以根据伤者的情况会有所延迟。作为伤者的亲友肯定会轮番轰炸,要求垫付医药费。有些伤者也有具体情况需要考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交警可以确定你涉责的话,可以给你开具垫付通知书,这个垫付通知书是给你所在的保险公司的,收到这个垫付通知书后,你的保险公司会按交强险的范围先行垫付,这个钱是由保险公司出,这个垫付额度在18000以内。各个保险公司对这块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有的做的好,见到通知书就会履行垫付义务,有的公司则会以各种理由拖延,但是最终都会履行。有这个18000基本上可以应付到责任认定下来的时候,你不会多出一分钱。大家看清楚,这个垫付通知书必须是在警方认定你有责任,但是还无法具体划定责任的情况下才会出具。如果警方不给你出具垫付通知书,那么恭喜你,基本上可以预判你在该起事故中无责,那么你就更不需要垫付医药费了。
交通事故需要垫付对方医药费吗?
法律并没有规定肇事方必须垫付医药费。
《交强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不过,在实际生活中,有的车主朋友在事故发生后出于不安和愧疚,盲目垫付医药费甚至被讹钱的人不在少数,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垫付有风险,扯皮两行泪”,如果是出于歉意在还未定责时把医药费给垫付了,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果主责在车主,也要保留好垫付医药费的收据,不然保险公司也不会报销。
有一点要明白,发生事故后,无论责任在谁,如果有人员伤亡,首先拨打120急救电话,救人是最最重要的,然后我们需要拨打122或110电话报警,接着再拨打自己保险公司的电话,最后原地等着警察到场处理。
交通事故需要垫付医药费吗
交通事故人伤后,可以自己垫付,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或者事故责任认定方垫付,但应当以不影响医疗情况为原则,后期可以通过司法机关的判决来对相关情况进行处理和认定,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
因为抢救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的通知后,经核对应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伤者的抢救费用。
所以,受害人在交通事故受伤后,支付医疗费用、抢救费用有困难的,可以通过交通部门来进行催要。
要求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一般需要公安交管部门出具垫付医药费通知、交通事故认定书、所接受治疗医院出具医疗发票和清单等材料。
此外,还要通过被保险人签名确认,保险公司才会将在交强险项下的医药费1万元转至医院账户垫付受害人医药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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