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死人全责要坐牢吗(开车撞死人全责要坐牢吗判几年)
开车撞死人了全责会坐牢吗
开车撞死的人。经过交警部门的判定。你在事故中又承担全部责任。那这个肯定会以交通肇事罪来起诉你。会坐牢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如果积极赔偿死者家属损失。得到死者家属的谅解。有可能判处缓刑。
司机撞死人全责要不要坐牢
撞死人全责要坐牢。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开车撞死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涉嫌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是故意开车撞死他人的,构成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开车撞死一个人,我全责,会坐牢吗?
开车撞死人,并且负全责,就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就是会坐牢的。
如果主动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可以判处缓刑,就是不用坐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扩展资料:
案例:
开车看手机撞死人 沪一司机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驾驶员顾某驾车时低头看手机,撞倒了被害人黄某,导致黄某受伤死亡。崇明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这也是本市“3·25”新修订的交通管理条例实施后,上海法院审理的首起因驾驶者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造成交通事故并追究交通肇事刑事责任的案件。
当下有很多的低头族,时刻离不开手机,就算是开着车,也要见缝插针回两条微信或者打几个电话。开车时看手机,危害不小,顾某更是低头看手机之际撞上路上行人黄某,导致黄某受伤死亡。近日,崇明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因驾驶者浏览手机而引发的交通肇事案件。
新修订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该案也是本市“3·25”新修订的交通管理条例实施后,上海法院审理的首起因驾驶者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造成交通事故并追究交通肇事刑事责任的案件。
道路电子监控显示,2016年12月20日18时许,被告人顾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沿本市崇明区北新公路由北向南行驶,顾某在明知看手机会妨碍安全驾驶的情况下,仍然低头看手机,导致没有及时发现车辆已偏离道路中间,在行驶至道路里程碑5.6公里附近处,撞到同方向在前步行的被害人黄某。
黄某在事故中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顾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4月13日下午,崇明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崇明区人民检察院派员支持公诉。庭审中,被告人顾某承认,明明知道看手机是不对的,仍然抱着侥幸心理,结果导致车辆偏离主行驶道,撞到同行方向的行人黄某。
庭审最后,被告人顾某向法庭陈述,“非常对不起被害人,没想到因自己一个‘看手机’的动作而导致黄某死亡,给黄某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顾某当庭表示认罪,愿意接受法律制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顾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予以支持。
被告人顾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顾某积极赔偿被告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酌情对其从轻处罚,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及第三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顾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参与审理此案的法官助理曲翔表示,3月25日实施的新修订的道交条例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本案发生在新道交条例实施之前,本案的审理虽然与新修订的道交条例无关,公安机关也并非根据该条例做出全责的责任认定,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有关于“不得观看电视等妨碍驾驶行为”的规定,时隔15年后,本市新修订的《管理条例》将“不得浏览电子设备”明确列入,意义重大。
“开车不看手机,看手机就不开车”,曲翔提醒广大驾驶员,本案的警示和教育意义很大,本着对自己、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在开车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做一名守法、负责任的驾驶员。
参考资料:西双版纳公安局窗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参考资料:人民网-开车看手机撞死人 沪一司机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交通事故死亡司机全责必须坐牢吗
一、交通事故死亡司机全责必须坐牢吗
1、交通事故死亡司机全责必须坐牢。因为开车撞死人涉嫌交通肇事罪,法律规定发生重大事故,导致别人重伤、死亡或令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会被人民法院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妨害安全驾驶罪】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择一重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构成要件如下:
1、犯罪主体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3、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4、在客观方面上,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
全责撞死人要坐牢吗?
撞死人且负全部责任,依法构成交通肇事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撞死人全责的话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一般情况下的话是要坐牢的,肯定是要罚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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