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工作编(编制民法典的工作由谁牵头)
民法典共几个分编?
01
7编
民法典一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195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力量起草民法典。此后,由于反右斗争扩大化,立法活动被终止。
1962年,民法典起草工作再次被提上议程,并于1964年完成了草案(试拟稿)。后因“文化大革命”而停止。
1979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组织民法典起草工作,至1982年形成民法草案第四稿。虽然草案并未正式通过成为法律,但现行的民法通则都是以该草案为基础。
2020年5月22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晨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次民法典编纂是在哪一年
195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力量起草民法典。此后,由于反右斗争扩大化,立法活动被终止。
所以第一次民法典编纂是在1954年。
民法典分几个分编
民法典体系是按照一定逻辑科学排列的制度和规则体系,它是成文法的典型形态。法典化就是体系化,大陆法之所以称为民法法系,就是因为它以民法典为基本标志。民法典又特别重视体系,这个体系包括形式体系(即民法典的各编以及各编的制度、规则体系)和实质体系(即民法典的价值体系)。我国民法典各分编到底由几编构成,自民法典编纂工作开展以来,理论界和学术界既有共识也有不同意见。看待这个问题,既要从理论体系的角度,也要有历史和世界的眼光。
从世界范围来看,大陆法国家基本上形成了如下两种民法典体系:一是德国民法典的五编制体系,这一体系来自于罗马法,主要是由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各编组成;二是法国民法典的三编制体系,法国民法典最初由人法、财产法以及财产取得方法三部分组成,简称为三编制的体系。这两大体系对大陆法系各国民法典的影响很大,但近几十年来,法国率先突破了自己的三编制体系,适应金融担保的需要,单设了担保一编。近几十年制定的民法典,如荷兰民法典、魁北克民法典等,都采取了与德、法民法典有所不同的体例安排。总的来说,民法典体系虽然反映了民法的发展规律,但也要根据本国的法律传统、现实需求而发展变化,因而不存在一成不变的体系。比如,荷兰民法典就根据其海运发展的现实需要而单设运输一编。而魁北克民法典出于保障债权的需要而单独设立了“优先权和抵押权”一编。
本次常委会初次审议的我国民法典各分编草案采用了六编制的体例,从总体上说,这个体系是以民事权利为中心而构建起来的,即由物权、合同债权、人格权、婚姻家庭中的权利(亲属权)、继承权以及对权利进行保护的法律即侵权责任编所构成。这表明我们的民法本质上是一部权利法,民法典分编通过全面保障民事权利,全面体现和贯彻了法治的价值。另外,这一体系构建也是我国多年来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我国民法通则在民事权利的列举中,重点规定了物权、债权、人格权等权利,因此,民法典分编实际上是民法通则以来我国民事立法传统的继承和发展。
我国建国以来的民法点编工作从何时开始
民法典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仅次于宪法。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市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据。中国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三次启动民法典的制定,均无果。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该法于1986年4月颁布,被学者称为“准法典”。[1] 2002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民法典草案,但最终由于内容复杂、体系庞大、学术观点存在分歧等原因,最终未能实现。
《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法典立法研究课题组起草。课题组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烟台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北京化工大学法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深圳大学法学院、中国建银集团法律部等单位的26人组成。梁慧星学部委员担任课题组负责人。该草案采用德国潘德克吞编制体例,分为总则、物权、债权总则、合同、侵权行为、亲属、继承七编,共计1947条。
2015年3月,张德江表示,将抓紧研究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
2016年6月13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十次委员长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张德江委员长主持会议。会议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6月27日至7月2日在北京举行。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民法总则草案的议案
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在向会议做说明时说,编纂民法典已列入调整后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民法典编纂工作拟按“两步走”进行:第一步,编纂民法典总则编,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争取提请2017年3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步,编纂民法典各分编,拟于2018年上半年整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争取于2020年3月将民法典各分编一并提请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从而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截至2016年9月,中国尚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民法典。现有民事立法存在主体多元化、法律渊源众多等问题,并未形成系统。民法典有上千个条文,涉及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多且复杂。如何将这些已有的法律法规串在一起,缺乏共识,需要处理好法典编纂和单行法的关系。此外,中国的民法典编纂,要借鉴国外有益的立法经验,更要从中国实际出发,反映我国社会的政治经济发展要求,在实践中需要权衡。
为什么1962年要启动民法典的编纂工作
1962年就启动民法典的编篡工作,是为了更好的完善民法典的编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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