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假(女工假包括啥)
女工假是不是国家规定的假期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规定,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三类。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如新年、春节等节日,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如“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等。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同时根据规定,在部分公民假日,与假日相关的公民放假半天。所以,“三八”妇女节,工作的女性可以放半天假。“三八”妇女节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并不是全民共同享有的节日,所以它并不能算是法定节假日,各单位可自行决定是否放假。如果在工作日里单位安排相关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庆祝活动或照常工作的,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需支付加班费。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蒙牛公司婚假有几天
法定结婚年龄3天
蒙牛集团员工休假制度目的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蒙牛集团实际情况,为了让员工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得到更好的休息,充分调节身心,以便更进一步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工作热情,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中心、室、各事业本部、事业部(以下简称“各业务部门”)休假的管理。文件的换版说明本制度对4-5-2009蒙牛集团员工休假制度中关于婚假规定及休假时间、丧假类别区分及休假时间、带薪年休假休假时间及内容进行了修订;自本制度下发之日起,原相关制度或相关条款作废。
假期种类公司假期包括:国家法定假日、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女工假、产假、探亲假、带薪年休假、员工两地分居团圆假、员工轮休假等。
国家法定假日新年,放假天(月日);春节,放假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放假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天(月日);端午节,放假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天(月日、日、日);
单位女职工人流术后有几天假
单位女职工人流术后有几天假
单位女职工人流术后有几天假,为保障流产女职工的权益,人流之后是需要一定的时间来缓冲的,我为大家整理好了单位女职工人流术后有几天假的相关资料,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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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已经废止,现在施行的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国家统一规定流产产假是15天或者42天,《劳动法》没有相关规定。
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扩展资料
产假工资规定
女职工产假期间一般不从单位领工资,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
1、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2、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不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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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流产假
1、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2、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符合计划生育多次流产的,根据医生假条,按病假处理,假期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4、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公民有以下情形之一且经医生同意需要休息的,其假期按照病假处理:
(1)第一次人工流产后及因放置宫内节育器、绝育、皮下埋植术后失败而再次人工流产后,已休满规定假期。
(2)未采取绝育、放置宫内节育器或皮下埋植术而再次人工流产。
(3)发生节育手术并发症。
二、女职工流产假工资怎么算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流产的划分
流产可分为“计划内流产”和“计划外流产”。所谓“计划内流产”指的是妇女怀孕生产是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也就是平时所说的具有“准生证”的怀孕,在怀孕期 间自然流产或者实施人工流产的情形。所谓“计划外流产”,指的是妇女怀孕生产是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该次怀孕属于意外怀孕。也就是已经有过生育的,此次 怀孕不具备“准生证”的情况下需要终止妊娠的情形。
“计划内流产”属于产假的范 畴,享受的是“小产假”待遇。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 假。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 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按照本市政策,2011年7月1日以后流产的女职工,已计发的生育生活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前工资标准的,根据《妇女权益保障 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由其生育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予以补差。这里的“产假前工资标准”是指女职工流产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性收入。
通过上述介绍可知,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就会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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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工产假流产期的规定
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女职工的产假、流产期作了规定:女职工产假90天,分为产前假、产后假两部分。即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所谓产前 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法律规定,准予定期做产前检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应算作劳动时间。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所在单位应全部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产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女工非婚生育待遇
女职工非婚生育时,不能按照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生育待遇。其需要休养的时间不应发给工资。对于生活有困难的,可以由企业行政方面酌情给予补助。
广东省相关法律规定,计划外生育者,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非农业人口超计划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上年职工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一次性征收七年的计划外生育费;再超生的,以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计划外生育费。除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外,夫妻双方分别不予提职、普级;五年内不予招工、招干、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先选先进,不发给资金(科技成果奖、创造发明奖和特殊贡献奖除外)及生活困难补助;七年内不得享受医疗福利。干部、职工还应当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二)农业人口超计划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上年人均收入百分之三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一次性征收七年的计划外生育费;再超生的,以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计划外生育费。除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外,夫妻双方五年内不予招工、招干、安排乡镇企业工作,户口不得“农转非”;七年以上十四年以下不得享受农村股份合作制分红及其它集体福利。
(三)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不够间隔期生育的,征收一至三年的计划外生育费。
(四)非婚生育的,征收二至五年的计划外生育费。重婚生育、姘居生育的,按超计划生育从重处理。
(五)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收养子女的,按计划外生育处理。
什么单位有女工假
现在一般单位都有,国家单位,事业单位是肯定有。
女职工除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外还另外享受以下假期: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妇女节(3月8日)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放假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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