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后不服的怎么办的信息
交通责任书下来后不服怎么办
法律主观:
对交通事故责任书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复核。如果当事人逾期申请复核的,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1.对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书不服可以复核申请。 2.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 责任划分不公 正或者调查及认定 违反法定程序 的,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对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重新调查、认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应该怎么办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要怎么办?
1、向交管部门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结论 2、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当事人对交通 事故认定书 有异议,根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规定》第51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道路 交通事故认定 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 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3、通过纪检、监察等内部监督机构救济 对于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做出的 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果当事人确有证据能够证明办案的交管人员有问题,即对交通事故认定的责任大小有明显的不公平、不合理之嫌,或者办案人员在认定程序不 符合法律规定 等,当事人认为损害到自身利益的,可以通过纪检、监察、公安督察等正常聚到进行情况反映。 4、通过诉讼质疑事故认定书的证明力 在诉讼中,一般争论的焦点在于事故赔偿主体和赔偿数额的确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的作用就由此体现出来,虽然其载明的责任大小并不能直接与 赔偿责任主体 以及赔偿数额多寡直接对等,但其对于事实的认定具有直接作用。 5、通过信访制度维权 依据信访条例,只有在司法程序进行完毕之后才可启动。通过信访,做出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并不主动承担重新认定,而是由上级部门责令重新认定。但要注意的是,信访维权具有成本高、效力低的弊端,当事人应慎重考虑。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救济办法: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当事人可以向做出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或向其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进行救济。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第七十三条
除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情形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即为受理之日。
第七十四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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