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继承人的财产是否可以冻结(对继承人的财产是否可以冻结账户)

2023-03-27 知识大全

俗话说父债子偿,父母欠钱未还,法院可以冻结儿女的银行卡吗?

以前都有那句话,叫父债子偿。而且在很多地方的传统做法上,孩子长大成人、父母跟孩子分家的时候,一般都会分一些债务的,也就是由子女承担一部分父母的、家庭的债务。然而,这对于现代社会是不适用的,在现在社会看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民事主体,每个人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自己的责任,只有极特殊的情况下才会承担连带的责任。

一、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况下

这包括在明知自己有债务的情况下,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子女,或者是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给子女。比如,父母将名下价值100万元的房产转移让给子女,而只收取几十万元、乃至象征性地收取几万元。

结合《民法典》第538条、第539条的规定,如果父母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影响到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那么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这个转让行为。

与此同时,如果子女对这个情况明知的话,父母和子女还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同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二、父母使用子女银行卡的情况下

我们都知道,一旦被列为被执行人,那么法院便会冻结本人名下的银行存款、乃至微信、支付宝中的钱,给自己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这时候很多“聪明”的人就想出了一种“聪明”的办法,就是使用他人名下的银行卡。殊不知,这种小聪明的方法是站不住脚的,而且有可能还会给自己带来祸害,最直接的就是司法拘留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4条的规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当然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构成前面我们说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三、父母去世后,子女接受遗产继承的情况下

这个很好理解的,一旦父母去世后,子女继承遗产了,那么就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民法典》第1161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只不过这种情况下,不会直接冻结子女的银行卡的,还需要先走一个追加被执行人的程序。

对继承人的财产是否可以冻结(对继承人的财产是否可以冻结账户)

儿子犯事法院冻结财产时会冻结父母亲的财产吗?

儿子犯事法院不会冻结父母的财产,除非有证据证明父母有隐藏儿子财产的情况。

法律分析

法律规定通常是不会由被执行人之外的人承担责任。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有财产可供执行,如符合强制执行要求,法院会立即安排执行。儿子犯事法院原则上无权冻结父母的银行卡,具体情况如下:1、法院不应冻结父母的财产,父母的财产属于自己的私人财产,不属于和成年子女的共同财产,法院不会冻结冻结父母的财产。2、有证据证明儿子恶意把财产转移给父母,以逃脱偿还欠债的责任,这样的情况下,儿子欠债法院会冻结父母的银行卡。父母和子女是单独的个体。个体具有身份独立、财产独立、责任独立的属性,谁的债务就由谁承担偿还责任,不牵涉其他人。法院在保全或者执行过程中,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依据是“财产保全裁定书”或者“执行裁定书”,这些文书上写的是谁的名字,才能冻结谁的账户。这些法律文书上的名字,一般就是被告。因此,如果父母没有被一同告上法院,是不会作为被告被采取保全措施的。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有一套遗产继承的房产,请问法院可以对此房产进行强制执行吗?

被执行人有一套遗产继承的房产,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扣押冻结,继承的房产也属于财产,因此可以进行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执行人有一套遗产继承的房产,证明房屋所有人已经变更为被执行人。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诿、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负法律责任。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应以法律文书为根据。法律文书必须发生法律效力,没有生效的不能作为执行的根据。法律文书还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如果只是确认或者变更法律关系的,则无需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遗产银行存单被其中一个继承人取走了,转到其他户头上面,可不可以法院起诉冻结这个资产?

依据法律规定是可以起诉冻结的。

《继承法》第二十四条 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房子遗产继承没过户可以冻结继承人吗?

不过户可以,但是房产属于登记确权的财产,不过户会影响你对该房屋的使用权和处分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都要经过登记才发生效力。但是民法典有特别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也就是说房产的所有权从继承开始的时候就可以取得了,不用再经过较为繁琐的登记确认产权。

可以强制执行被继承的遗产吗

遗产继承强制执行方式(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1、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2、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3、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1、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2、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3、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在执行过程中,还会出现被申请执行人不仅逾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且还将财产转移起来,拒不向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真实的财产状况。(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 保全方式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海报

上一篇 民法典中两份代书遗嘱如何确定效力(两份遗嘱先立无效吗)
下一篇 民法典中监护人是否应无偿抚养子女(民典法 监护人)

长按图片保存到手机

对继承人的财产是否可以冻结(对继承人的财产是否可以冻结账户)

俗话说父债子偿,父母欠钱未还,法院可以冻结儿女的银行卡吗? 以前都有那句话,叫父债子偿。而且在很多地方的传统做法上,孩子长大成人、父母跟孩子分家的时候,一般都会分一...

正在为您获取最新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