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事故处理流程(轻微事故处理流程图)
轻微事故处理流程
轻微事故处理流程
在发生了一些轻微的交通事故的时候处理起来的流程,比重大交通事故要简单很多,那么这种情况下的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如何规定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轻微事故处理流程
发生轻微的交通事故(损失2000元以内),可以按快速程序处理。
1、保护现场不要破坏,打电话给交警和保险公司到场处理。需报上车牌号、车主姓名、保险单号、驾驶员姓名、对方车牌号等信息,取得报案号码。
2、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拍照取证(保险公司有时不到现场,只到理赔中心)。
3、双方将事故车辆共同开到交警快速理赔中心(轻微事故交警不到现场),填写快速理赔确认书,交验行驶证、驾驶证。
4、交警受理调查,确认事故责任归属。
5、理赔中心初步估算事故损失,按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预交维修费用(押金),保存好收据。
6、车辆维修,修好后取回车辆。
7、持保险单到保险公司理赔中心,取得定损单。
8、到交警理赔中心维修厂家柜台交验定损单,取得维修发票(预交押金多退少补)。
9、到报案受理柜台,交验维修发票,取得事故责任确认书。
10、将事故责任确认书、车主身份证复印件、车主银行帐号、定损单、维修发票等一定交保险公司理赔中心。
11、保险公司在十个工作日内,将赔付款项打入车主帐号。
二、轻微交通事故
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的,不涉及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如仅车身前后保险杠, 车灯 ,引擎盖,门窗, 后视镜 等外部部件损坏,车辆可以继续驾驶的事故。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关于轻微交通事故在处理的时候,流程方面的话是可以直接按照上文中的步骤来进行的,对于特别轻微的情况,建议双方自己处理,因为这样子可以有很多时间,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轻微事故处理流程 @2019
发生轻微事故该如何处理
轻微责任事故处理流程:1、保护现场不要破坏,打电话给交警和保险公司到场处理。需报上车牌号、车主姓名、保险单号、驾驶员姓名、对方车牌号等信息,取得报案号码。2、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拍照取证(保险公司有时不到现场,只到理赔中心)。3、双方将事故车辆共同开到交警快速理赔中心(轻微事故交警不到现场),填写快速理赔确认书,交验行驶证、驾驶证。4、交警受理调查,确认事故责任归属。5、理赔中心初步估算事故损失,按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预交维修费用(押金),保存好收据。6、车辆维修,修好后取回车辆。7、持保险单到保险公司理赔中心,取得定损单。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七条 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的交通警察,听候处理;过往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一、轻微交通事故的概念
轻微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的,不涉及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如仅车身前后保险杠,车灯,引擎盖,门窗,后视镜等外部部件损坏,车辆可以继续驾驶的。
二、轻微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1.保护现场不要破坏,打电话给交警和保险公司到场处理。需报上车牌号、车主姓名、保险单号、驾驶员姓名、对方车牌号等信息,取得报案号码。
2.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拍照取证(保险公司有时不到现场,只到理赔中心)。
3.双方将事故车辆共同开到交警快速理赔中心(轻微事故交警不到现场),填写快速理赔确认书,交验行驶证、驾驶证。
4.交警受理调查,确认事故责任归属。
5.理赔中心初步估算事故损失,按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预交维修费用(押金),保存好收据。
6.车辆维修,修好后取回车辆。
7.持保险单到保险公司理赔中心,取得定损单。
8.到交警理赔中心维修厂家柜台交验定损单,取得维修发票(预交押金多退少补)。
9.到报案受理柜台,交验维修发票,取得事故责任确认书。
10将事故责任确认书、车主身份证复印件、车主银行帐号、定损单、维修发票等一定交保险公司理赔中心。
11.保险公司在十个工作日内,将赔付款项打入车主帐号。
轻微事故处理方法
法律分析:轻微责任事故处理流程:1、保护现场不要破坏,打电话给交警和保险公司到场处理。需报上车牌号、车主姓名、保险单号、驾驶员姓名、对方车牌号等信息,取得报案号码。2、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拍照取证(保险公司有时不到现场,只到理赔中心)。3、双方将事故车辆共同开到交警快速理赔中心(轻微事故交警不到现场),填写快速理赔确认书,交验行驶证、驾驶证。4、交警受理调查,确认事故责任归属。5、理赔中心初步估算事故损失,按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预交维修费用(押金),保存好收据。6、车辆维修,修好后取回车辆。7、持保险单到保险公司理赔中心,取得定损单。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真实情况。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七条 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的交通警察,听候处理;过往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应当予以协助。行人应在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中心)和122(交通事故处理中心),并且清楚地说明事发地点。第八条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第九条 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真实情况。其他知情者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情况。第十条 在追缉交通事故逃逸者或者抢救伤者等紧急情况下,交通警察有权使用单位或者个人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用后立即归还;对造成损坏的,应当修复或者折价赔偿。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车辆、物品、尸体、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及有关的道路状态等,应当根据需要,及时指派专业人员或者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检验或者鉴定。检验或者鉴定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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