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谈民法典(浅读民法典)
母子关系可以断绝吗
母子关系可以断绝,但血缘关系断决不了。
不知道您和您的母亲发生了什么,导致您想和她断绝母子关系,但相信您肯定是受到了莫大的委屈,才会有这样一个无奈的想法。
但是您可以转念一想,母亲她怀胎十月生下你,没有功劳也是有苦劳的,她把你抚养成人,虽然这个过程中她也会犯下很多错,对你造成了伤害,她其实内心也很抱歉,她也想为你好,但是她也是人生中第一次当母亲,所以有时候会犯错,会给你造成伤害,但她肯定也不想这样。
所以,逃避并不能解决实质性的问题,您和母亲就算断绝了母子关系,您只会更加的痛苦。
不如可以找母亲畅谈一次,把你们的问题沟通出来,试着去解决去改变,也许这才是对双方最好的解决方式。
当然,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但从您这个一句话的问题只能够给到您这些建议。具体事情具体分析,您可以到我的主页,点击对我咨询,帮助您一对一分析,更有效的找到你们之间的问题。
分居不联系不离拖着
分居不联系不离拖着
分居不联系不离拖着,许多人觉得,走进婚姻殿堂就是人生大结局了,其实不然,这才是人生的刚刚开始。婚姻生活中会有各种问题来考验你们,下面分享一篇关于分居不联系不离拖着的相关信息
分居不联系不离拖着1
一、 分居不联系不离拖着,
1、 但是没有头绪的人们很多时候也会选择先分居一段时间,然后谁也不理谁,或许你的心思也会开始有一些开窍了。
内心发现自己还在乎对方的同时一定要加紧去和对方联系,因为时间久了,感情慢慢淡化的同时,或许你们之间就真的再也回不到过去了。
2、 任何模式的生活拖得太久,你会发现,对于两个人来说,不只是身体的煎熬,也是自己心里的一个负累。
想要更好去解决你们之间的问题最好的方法,就是和对方去谈话,给对方一些你想复合的暗示,做出一些行动。
二、 离婚拖着的最后的结果
1、 之所以有些人能够在婚姻中优柔寡断,一直拖着拖着,就是想着有一天对方还会主动来找自己。拖着的同时,更多时候也在等待着时机,希望自己通过努力也会有转机,不过只要你肯努力。那么对方也能够重新谅解你,或许你们还有牵手的机会。
2、 结婚时都是十分喜庆。
离婚时很多人拖拖拉拉的同时你就会发现两个人之间已经没有了激情。
想要让你们在拖着离婚的时候有一个新的转机,那么你也要通过自行看看自己的错误在哪里,向对方主动认错,说出自己哪里做的不好,给对方证明你还是爱着他。
走入婚姻时,每一个人都是,朝着幸福的方向去努力,不过婚姻中总会有一些让你感觉到很难启齿的问题。
如果遇到这些问题,可以点击下方免费咨询,小鹿情感导师会一对一免费分析情感问题。
分居不联系不离拖着, 会不会有用,是很多正在闹矛盾,夫妻想知道答案的一个问题。
长期分居的同时,你们之间的感情也在慢慢淡化,或许对方思考问题的时候也会换一个角度,然而当对方总是离你越来越远的时候,你就会发现你们两个人。
距离拉的特别长。
要想在这个转折的时机,让对方看到你的诚心,以及看到你对于这段婚姻还有更高的期望,那么你就要做出自己的行动。
生活中做一个能够给予对方幸福的人,一定要想一下两个人在相处过程中自己犯了什么样的错误,只有你让对方感觉到你会爱他一辈子,那么他才会学着去迁就你。
学会两个人和睦相处才能让你们分居以后,不联系以后,还会有在一起的几率
分居不联系不离拖着2
两个人相识、相知、相爱,到最后结为伴侣,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个人建议各位步入婚姻殿堂的夫妻,不要轻易动“离婚”的念头。
有人觉得,步入婚姻,就算是两个人修炼到家了,是这样吗?实则不然,婚姻才是“重头戏”。在婚姻里,两个人如果性格不合,可以选择分开。可是,有些夫妻也会遇到一些尴尬的情况,那就是两个人明明已经分居,但是对方却不同意离婚,这是为何?
1、拒绝离婚,可能是对方害怕失去什么
每个人做出一些行为,都有其对应的目的,而一个人拒绝什么,往往是因为一旦他接受了,可能就会失去什么。
如果两个人已经分居一年多,但是妻子拒绝离婚,可能是因为离婚以后,妻子会失去什么她不愿意失去的东西,比如孩子的抚养权,抑或者妻子对丈夫的感情让她没有办法选择离婚。当然,这里说的原因也是猜测,具体原因因人而异,大家当个参考就好。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妻子拒绝离婚,有她的想法和考量。
2、坐下来谈一谈
如果自己想离婚,但是妻子却拒绝,个人建议,两个人还是心平气和坐下来谈一谈。通过一番畅谈,了解对方所思所想,以此寻求最好的解决办法。
如果婚姻可以挽回,建议还是尽量挽回,如果不能,就看看拒绝离婚的妻子到底在顾虑什么,以此对症下药。
3、总结
每一段婚姻都不容易,建议各位珍惜自己的爱情。但是珍惜不等于讲究,如果婚姻里面,两个人在一起成了煎熬,这种婚姻还是各自安好比较好。
同时,处理婚姻里面的大小事宜,建议要多和对方聊聊,这样知道对方在想什么,也能解决问题,可以减少许多烦恼。
分居不联系不离拖着3
分居不联系一直不离婚拖着有什么坏处
我国《民法典》规定:
影响各自正常的生活。分居两年就可以离婚了。分居后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或一方在外面打工无法同居的。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的规定,夫妻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离婚理由,这条法定的离婚理由由两个必备要件组成,缺一不形成法定的离婚理由。
两个必须要件是:1、因感情不和;2、分居满两年的。
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分居不联系一直不离婚,又不去修复彼此的关系,长期这样做肯定是会有许多坏处的,建议既然想要离婚了就要及时的解决。想要去解决对方分居不联系一直不离婚拖着的问题不知道该怎么做,应该找华律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下。
学校民法典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 方法 等的企划案。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学校民法典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民法典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1
根据坊子区教体局的通知精神,深入宣传和贯彻实施《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大力弘扬民法精神,普及民法知识,宣传民法实践,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走进师生心中、融入师生日常生活,提高师生运用民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抓好全校《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
二、活动目的
《民法典》学习宣传 教育 工作要进一步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教育学生在学习、生活中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培养学生做一名既关切身边小事,又关注社会时事,更要关心国家大事的新时代的良好公民。
三、活动形式
(一)观看《民法典》视频。
1、《民法典》在线课堂:___(可观看回放)
2、民法典宣传片下载地址:___
(二)学校学校围绕“读懂《民法典》,维护自己的权利”这一主题,在微信、QQ群里和主题班会中,深入了解《民法典》关于未成年人的行为能力、监护、个人隐私权、收养权和探望权等条款。将《民法典》内容与德育课程有机结合,用生动形象的生活小案例,为学生们讲解如何运用民法典来保护自身权益
(三)在学校教职工会上,党支部书记组织全体教职工共同学习,营造了良好的学法氛围。全体师生通过“线上+线下”学习方式,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解决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了解了《民法典》的内容,加深了对民法典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法治意识推动《民法典》宣传工作的开展。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一)7-9月: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及时推送《民法典》宣传。充分利用学校公众号、微信、球球、学校宣传栏等载体,通过集中讲座、小讲师普法、成长礼等多种形式,把《民法典》条文融入日常生活中,倡导师生们共同学习《民法典》的基本内容。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营造《民法典》学习宣传氛围。
(二)8-12月: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进校园活动。
一是组织开展学校党支部《民法典》学习和全体教职工《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提高全校广大党员干部教师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
二是结合实际,将《民法典》相关内容融入学校法治教育宣传普及。
三是开展专题学习和主题班会,举办知识讲座、竞赛、征文、演讲等活动,在师生中广泛学习宣传《民法典》。
四是选择《民法典》中与师生现实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作为学习宣传重点,掌握《民法典》中相关的法律条文,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规范师生行为,杜绝违法现象发生。
五是将《民法典》学习列入师生寒、暑假课外学习的内容之一进行安排,让广大师生充分学习《民法典》知识。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是一项覆盖全社会、面向全体师生的系统性工程。充分认识《民法典》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认真学习领会,掌握《民法典》要义,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好《民法典》知识帮助开展校园治理,提高法治校园建设水平。同时,要认真组织广大师生认真学习领会《民法典》,积极引导师生员工加强学习,提高师生员工法治意识,增强法治素养。
(二) 总结 提炼,形成常态。在学习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提炼 学习 经验 方法,突出学习成效,使学习形成常态化。要通过学习,努力推动《民法典》知识入脑入心,增强广大师生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做到依法行事,依法治校,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
学校民法典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2
为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我校根据《浙江省20__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精神和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广电局、省普法办、省关工委《关于在全省青少年中开展“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于本学期在高一学生中开展第__届“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播法治 文化 ,培育法律意识。
二、参加对象
全体高一学生。
三、活动时间
20__年5月——6月
四、活动内容
青少年“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是全省“六五”普法校园行系列活动之一,贯穿“六五”普法全过程。我校今年主题活动安排以下内容:
(一)开展学法 心得体会 征信竞赛活动。
1、活动内容:围绕读好书、长知识、增见识、组织学生通过阅读《法律连连看》读本,给家人、老师写一封“德与法”的感悟信,畅谈学法、用法、守法的体会与感受。
2、活动时间:20__年5月28日——20__年6月22日
5月28日——6月8日:阅读阶段
6月9日——6月15日:讨论阶段(其中6月11日社团活动课围绕本次活动主题进行讨论)
6月15日——6月22日:总结、写信阶段
3、活动要求:紧扣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主题、以小见大、贴近生活、生动感人,信件字数一般在1000字以内。要求班班开展,人人参与。投稿时必须填写本人真实姓名、所在地区、学校、班级、联系方式以及指导老师姓名。
4、投稿方式:每班参加竞赛的信件由班主任(或语文老师)挑选5件,收集后统一交至政教处。
5、评比表彰:政教处将组织人员,对征集到的信进行评选,设“学法先进班”若干、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获奖的作品将在校园展览。
对于获奖的优秀信件,学校将统一寄至省“法在心中”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对征集到的信件进行评选,评选分为专家评选和网上展示评选两部分,高中组设特等奖5名,一等奖30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及活动组织奖、指导老师奖若干名。届时,活动组委会将举行颁奖仪式,并组织部分获奖作者与著名作家等进行现场交流创作活动。同时,经本人同意,择优聘选一批获奖作者为省青少年教育家学网和浙江电视台《浙江教育》栏目的小记者小主持人。
(二)开展校园法制歌曲传唱竞赛活动。
1、活动内容:以歌咏活动为载体,在全校学生中,组织开展人人传唱法制歌曲活动。
2、活动时间:20__年5月28日——20__年6月27日
5月28日——6月6日:创作(选择)歌曲阶段
6月7日——6月20日:排练阶段
6月21日——6月27日:录制视频阶段
(在高一年级挑选4人,组成校法制合唱团由音乐教师指导)
3、活动要求:紧扣法制主题,体现以法律为准则规范自己行为,倡导遵纪守法社会风尚的内容,要求班班开展,人人参与。
4、活动形式:演唱形式不限,可以是独唱、小组唱,也可以是表演唱、歌伴舞,鼓励原创歌曲于节目参加活动。
5、评比表彰:政教处将组织人员,对征集到的视频行评选,设“法制歌曲传唱优秀班”若干名。
在校竞赛的基础上,选择优秀的作品参加更高层次的比赛。
(1)选拔参赛选手。省活动组委会选拔参赛选手分两种方式进行:第一种,各市组织分赛区比赛,分小学、初中、高中组,各选拔5个节目,由各市普法办以视频形式报送省活动组委会;第二种,未进行分赛区比赛的地区,由各市普法办将全部参赛视频提交省活动组委会,由组委会组织进行省直赛区选拔,分小学、初中、高中组分别进行评定,并确定参加全省比赛节目。
(2)全省比赛。在各地选拔基础上,进行全省青少年法制歌曲传唱比赛。比赛分小学、初中和高中三个组分别进行,每组各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及活动组织奖、指导教师奖若干名。同时,组织总决赛获奖选手,参与浙江卫视“我爱记歌词”节目演出。
五、工作要求
开展“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是今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贯彻落实“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主题活动的具体 措施 。各班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在心中”青少年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开展本次活动。
学校民法典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3
一、主题思想
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抵御社会不良影响、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不断推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全面深入地开展。
此次集中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教育活动的主题是:增强法制观念,预防违法犯罪,构建和谐校园。
二、时间安排
专项教育活动于今年9月份在大、中专院校和中学开学之际集中进行。
(一)6月至8月,为宣传发动和准备阶段。重点做好活动的舆论宣传,动员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并做好法制讲座的师资组织;举办学校校长、书记和兼职法制副校长培训班;组织法制文艺汇演彩排,图片资料、青少年 法律知识 资料册收集编印等筹备工作。
(二)9月,为实施阶段。主要开展图片巡回展览、法制讲座、社会法制实践、法制文艺汇演和法律知识测试等系列活动,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三、活动内容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要内容,以海口市为重点,在全省各大、中专院校和中学在校学生中,着重普及宪法、民法、刑法、婚姻家庭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海南省禁毒条例等与青少年学习、生活、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不同年龄段青少年学生的学习生活以及生理、心理、兴趣等特点,针对当前校园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普遍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讲座。一是全省所有大、中专院校和中学在专项教育活动期间,要结合学校
教学的具体情况和学生的知识层次特点,就近期我省校园内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情况,如暴力、恶性等重大案件的状况,以集中授课为主要形式,普遍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法制讲座,讲座不少于3个课时;二是在学校开学之际的家长会上,集中给学生家长上一次与青少年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制教育课,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师资由省普法讲师团或各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担任。省属大、中专院校和省属中学由省教育厅负责课时安排,省司法厅负责师资。市县中学由各市县教育局、司法局负责。
(二)举办中学校长法制教育培训班。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在暑假期间负责举办两期中学校长法制教育培训班,对我省734所中学校长进行培训,培训率达80%以上。为9月份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做好准备。
(三)图片巡回展览。由海口市司法局负责收集制作与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密切相关的资料图片,以海口、三亚等市县为重点,进行巡回展览。
(四)印发青少年法制宣传资料。省普法办负责组织收集有关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和针对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资料,编印发放各中学开展宣传教育。
学校民法典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4
一、活动重点
邀请巴南区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宣讲团成员巴南区公安分局看守所所长陈明同志为我校师生上一堂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教育课。
二、活动目的
开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法制教育,引导全体学生在社会生活中正确使用法律,提高法律素养,培养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加强法律自我保护,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三、活动安排
1、时间:20__年10月20日下午
2、地点:石滩小学 篮球 场
3、参会人员:全体教师及学生
4、相关布置与安排:
标语 制作:田松
标语悬挂:姚兵、何力
音响调试:刘伟、田永强
场地布置:王斌、张吉康
摄影:张德莲、张娅
活动主持:张镭
5、安全保障:由校警王广兴同志带领全体保安人员负责校门安全巡逻,舒强同志带领校卫队全体人员负责会场的安全巡逻,各班主任教师和值周教师负责维持学生的会场纪律。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师生全部参与。
2、相关部门、人员积极配合好陈所长,共同组织开展好此次活动。
3、在李校长的亲自领导下,相关人员认真搞好活动的安全预防工作。
4、各班开展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中队活动或知识竞赛,使法制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学校民法典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5
一、活动主题:响应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月的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二、活动目的:
1、加强教职员工特别是教师的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师德师风建设和育人实践,组织教职工学习基本的法律原则、法律规范以及教育专业法律知识,着力提高指导学生学习法律、培养学生法制观念的意识与水平,促进广大教职工 爱岗敬业 、教书育人。
2、加强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法制教育宣传月”的系列活动,引导学生形成自觉学习、履行诚信道德和遵纪守法等良好品质,增强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广大学生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家庭做个好成员,在社会做个好公民,成为良好社会风尚的积极实施者和有力促进者。
三、活动安排:
1、法制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由学校党支部书记在升旗仪式 国旗下讲话 中向全校师生发出“增强法制意识,共建和谐校园”为主旋律的倡议,以促进学校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科学发展。
2、营造校园浓郁的法制教育氛围。利用国旗下讲话、橱窗、法制宣传图片、标语、广播室、多媒体“法制教育”专栏等,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和遵纪守法的先进 事迹 。
3、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法。利用周四政治学习时间,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
4、抓好法制教育的日常化。每位老师在学科教学中要有机渗透法制教育,尤其是思想品德课,要充分发挥学科教育优势,结合法律案例,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
5、组织学生学习一次法律法规知识和竞赛活动。各班主任利用晨会、班会课组织学生重温《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亮兵中学学生一日常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以及禁毒、环境保护、互联网上网等相关知识,加强学生的 安全教育 ,抓好行为习惯教育。
6、各班要认真开展好“五个一”评比活动,要重视活动过程和质量,帮助广大学生了解法律、法规赋予青少年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从而树立自尊、自律、自强、自护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防范的能力。“五个一”评比活动是:
(1)、出好一期以“法在我心中”为主题的专题 黑板报 。
(2)、充分利用好《法制教育》课程资源,认真举行一次“学法用法”的主题班会。
(3)、开展一次“与法同行”征文。各班学生都要参与,征文送教导处。
(4)、开展一期“我是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手抄报 比赛。(7.8年部)(要求:8K纸,单面,主题突出,排版合理,色彩美观。选送2张优秀手抄报参与学校统一组织的评比)
(5)、开展一次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良行为”大排查活动,并建立档案。欢迎广大同学勇于举报,杜绝不良行为在校园内的蔓延。
7、学校方面将安排相关的宣传教育活动,主要有:
(1)、法制副校长将为广大师生开设法制教育课,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2)、组织全校师生进行普法知识竞赛。
(3)、多媒体教室播放《与法同行》、《今日说法》、《为了明天》等法制教育影视片,提高学生约束自己行为和自我保护能力。
(4)、学校文明监督岗活动,将继续加大校纪校规的检查和管理,以促进广大学生提高守法守纪意识,形成自觉维护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
(5)、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同学法”活动。构筑社会、家庭、学校法制网络,形成教育、管理、防范的运行机制。学校将让学生“带法回家”、“家长会”等形式与家庭多联系,教师也要与家长多沟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形成全方位教育、管理、防范的运行机制。
(6)积极联系综合治理部门,加强校园及校园周边地区的治安综合治理,保证学生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7)、家长学校对学生家长进行一次普法教育活动。
8、活动结束,各班要上交相关的活动材料,学校将根据各项评比对在教育月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班级和学生予以表彰。
总之,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遵纪是守法的基础。因此我们要通过法制教育宣传月的有力促进作用,要通过丰富多彩的教育、艺术的手段,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从而做到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做一个守法护法的小公民,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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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怎么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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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1、登录时显示“用户不存在”。学生在线学习账号由学校统一生成后下发。如出现“用户不存在”的页面提示,请联系学校老师确认账号是否成功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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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不知道自己的学习账号/学籍号是什么。
演讲比赛中,选手们以宪法知识为主要内容,结合民法典、诚实守信、规则意识等内容展开,兰山学子畅谈自己对宪法的学习感悟,以主题鲜明、情感真挚、思维敏捷、表达精彩的演讲表现感染了在座的每一位观众,抒发了对宪法的尊崇之情。
近年来,兰山区高度重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兰山学子在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决赛中成绩斐然。下一步,兰山区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不断探索创新,完善机制,综合施策,提升青少年的法治意识、让法治从小就在青少年脑海中扎根,在潜移默化中培育法治精神。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教育是中小学普法教育的核心。“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比赛和知识竞赛活动的举办,进一步弘扬了宪法精神,增强了广大师生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知识和法治能力。
不后悔初三作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不后悔初三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不后悔初三作文1
不知哪缕顽皮的风,吹落了一枝的梦,不知哪片璀璨的星,充实了寂寞的夜,不知哪曲悠扬的笛,弄碎了纷繁的绪……无言中,我仰望夜空,我努力了,结果无论如何,我都不后悔。
我是一只蜗牛,一只普通的蜗牛。我拖着沉重的壳,走起路来又慢又费劲,由此,我成为了别的动物心中慢的代表。我很自卑,成天只躲在潮湿阴暗的地方,不想让别的动物看到我笨重的身躯。
自从听了《龟兔赛跑》的故事后,我心中自卑感似乎被乌龟的执着与坚韧磨碎,不服输的精神渐渐发芽。我决定我也要消费那个那只乌龟,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在动物们面前扬眉吐气,让他们的冷嘲热讽都化为我前进的动力吧!
阳光还没有散向大地,还未褪去的夜色还微微泛着凉意,“森林大道”上空空如也。但仔细一看,不对,在那一个翠绿的大叶片下有一个渺小的身影,虽然速度缓慢,但每一步有充盈着信念与意志,而这就是我!
无论狂风暴雨还是雷霆万钧,每天的凌晨都能看到同样的身影,跌到了爬起来,受伤了忍一忍。我并没有想过一步登天,而是在一个个小目标中不断进步。起初,动物们的嘲讽生生不息,同伴们的劝说也不绝于耳,但没有什么能阻挡我改变命运的道路。
在十年一届的森林运动会,我得了倒数第三,但没有关系,我付出了所有的心血和所有的努力!我不后悔!况且我已经超越了自我,我不再,我不再是最慢的了!
从此以后,我坚信:只要努力了,哪怕又栽倒在原地,我也不后悔!
不后悔初三作文2
青春仍在,童年无悔。
——题记
童年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一生中最快乐的时期,最无又忧的一个时期。因此每个人在童年都有属于他自己的快乐回忆,我也同样如此,而且我对于一些其他的回忆也早就没有了后悔之意。也许当时充满后悔之意,可现在回忆起来时,却有对当时的天真、开朗、无所畏惧的怀念。
回忆童年想起当年的天真。有一天我看到奶奶正在烈日炎炎的时候做着什么,我很是好奇。于是就问奶奶这是在干什么呀!奶奶说她正在种西瓜,说是种下去第二年就会长出西瓜来。我问为什么,奶奶笑着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我正在思索着极其重要的问题,爸爸就叫我回家了。到了家中我又想了一会认为办法可行,于是就找来了一个小花盆,把一块巧克力放入其中,然后该盖土,兴高采烈的走了。而且每天都会来浇上一点水,并看它没有长大,一转眼就过去了半年,可它2还是没有一点动静。我哭着跑去问爸爸,爸爸哈哈大笑对我说巧克力是不会发芽的,只有植物才会发芽,最后只能以一个闹剧收场了。
回忆童年想起当时的无所畏惧。一天,爸爸带我去钓鱼,到了池塘边时,我突然发现一只却非常可爱的小狗。于是便把它抱来玩,可它非常快的跑了,我又去抱又跑了。我认为狗很好玩,但没想到狗急了也会咬人,于是我的手被它那坚硬的小牙齿割出个小口,爸爸骂了我一顿,又带我去打针,真是得不偿失啊!
我现在回忆起这些往事,可我却从没感到后悔,因为只有不同的环境下我才能学会坚强学会成长,为今后的成就打下基础。我认为青春仍在,童年无悔是一件十分美好的事,所以我也要做到青春无悔,与梦同行。
不后悔初三作文3
否我们的缘分已到了尽头?我以为我可以永远地保存这个秘密,不让你知晓,这样我们之间的关系也许还有发展的余地。
霎那间,我感到十分的无奈,我放弃你的念头就像秋天树上飘落的树叶,在土壤中,消散了。然而,当春天来临时,它又滋长了;秋天到了,它却又消失在这一片天地里。
无奈,呵呵!以前总抱怨许多感情自己都不能体会到,现在有机会了,我却想避开。兴许是因为它太苦涩了,原来不是没有尝过的东西就一定好。
放弃你的念头,犹如那在秋风中飘落不定的枫叶。红色的枫叶,代表了我对你无限的思念与热情,如今它却飘落了,是否代表了我对你的思念与热情也即将消散,它的飘落不定,是否正诉说着我那摇摆不定的心。落叶终究要归根,我对你的思念与热情也即将埋入心底。枫叶等待春风来再次将它唤醒,而我等待你的`出现,将我的记忆打开……
秋天是凄凉的,至少对我而言是这样,枫叶提醒了我,你的存在,想想似乎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你了,或许你已忘了我,而我却始终忘不了你。我喜欢秋天,感觉秋天能够给我一份静谧的空间,而身边的空荡荡提醒我,你已经离开了!
很多事情是开不了口的,正如我对你的爱。
我的爱无法呈现在你面前,这是我的无奈。
我不知道你会如何看待。
有时候,我真的会怀疑自己对你的感情是否是真实的、刻苦铭心的,要不为什么有时候我会觉得无所谓呢?
爱你也好,不爱你也罢。
因为所有所有的一切都已成为过去了。
就在那一刻我决定这样做,
或许,我会后悔,但我永远不会后悔曾经把一份感情给了你。
不后悔初三作文4
“如果梦想不曾坠落悬崖,千钧一发,又怎会懂得要多努力才走得到远方……”这是一段出自我很喜欢的歌《最初的梦想》中的歌词,我们的梦想需要努力去实现,我们的努力,不是为了取得多么高的成就,或者多么大的荣誉,很多时候,我们努力仅仅就是为了两个字:不悔。
不悔,这两个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我们每次考完试后是不是总有很多同学开始抱怨“啊,本来是对的,结果改错了!”“哎呀,这么简单的题竟然做错了!”诸如此类,我们当时心里的想法大概是如果给我一次从来的机会,我会怎么怎么样,但是,这就是后悔了,其实这样的情况我们完全是可以避免的,只要在平时认真学习,考前认真复习,考试中认真检查,我们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再例如我们在一天没有做完作业,结果一向不检查作业的老师突然之间开始检查作业了,我们就倒大霉了,这个时候我们内心的真实写照大概就是:“如果给我重来一次机会,我一定会把作业写完的!”这个时候,我们不是也后悔了吗?但是,这样的情况我们也是可以完全避免的,我们身为学生,学习就是我们的天职,做作业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不论老师检查不检查,我们都要认真完成,因为作业代表的不是负担,而是你的人品,你的义务,你的学习成果的一次检测,作业都不好好完成的人,相信将来到社会上,工作也不会认真完成。
我们只有努力,只有努力将自己变得更加完美,我们才不会去后悔,我们才不会抱有遗憾,我们才有资格,有能力去谈论我们的梦想,让我们一起努力,一起做到两个字“不悔!”
不后悔初三作文5
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
——题记
什么是后悔?当你虚度光阴,荒废时光,最终懊恼至极的感受便是后悔。但,若珍惜利用每一分钟,提高自己的能力,便定会无愧于心地说出:“我不后悔!”
每晚七点央视一台的《新闻联播》,是我关注时事的途径之一,也是一堂免费的政治学习课。通过观看节目,能够清晰掌握社会动向。在5月28日晚的节目中,了解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闭幕,也知晓了《民法典》的通过,这便是那晚最大的收获。果不其然,在本学期末的考试中,“努力”终究有了回报,出现了与此相关的话题。当然,这并非子虚乌有,那一刻的我,心中响彻着“我不后悔”的声音。
在学校的课间休息中,总能听到一些人谈论着流行于当下的热门游戏。而我每在那时,只能摆出一副“高处不胜寒”的态度,拒绝谈话,以至于他们赠送给我一称呼——“断网少年”。是真的“断网”吗?是我真的关注的少吗?我看不是,每天早晚的零碎时间,都用在查看各大公众号所发出的信息,这便是我并非“断网”的表现。虽与他们畅谈的格格不入,但是我仍能在另一片天空找寻自己的快乐,而并非一时享乐。那时,心中的声音徘徊在耳边,“我并不后悔我所做出的决定”。
我不后悔我坚持了解时事的习惯,也不后悔与他人的格格不入。因为我做着无愧于心的事情,做着厚积薄发的努力。不顾他人的眼光,走自己独特的风格,这便是我最不后悔的。
不后悔初三作文6
青春是一道明媚的伤痕。纵使时间流逝多长多远,被承载于玻璃片上的青春标本,依然完好无损。
——题记
每个人都会拥有属于自己的青春,你的青春也许是像鸟儿般自由地在空中翱翔,毫无烦恼而言;也许像小路坎坷却充满未知的挑战,引起满腔的热血;也许像苦丁茶般只有细细的回味才懂得苦过之后还留有一丝丝的甘甜;也许像一颗颗不同口味的糖果般有着酸甜苦辣但都令你从味觉上抹去一点点痕迹。青春就像一张纯洁的白纸,即使完美无缺,也不过是一片死迹沉沉的白色。是我们在这张青春的白纸上填上五彩缤纷的色彩,是他另有一番风味,最独一无二的我的青春,我做主。
年少青春的梦想对于我来说是最伟大的,最遥远的信仰,我忽略梦想的厚度大胆地去畅想未来,在青春前进的道路上,我执著前进,不曾放弃。我的青春,我做主。
青春是一首跌宕起伏的歌曲,而我正在为自己谱写一段序曲,有时激情四射、有事平淡无奇、有事忧伤弥漫……可能并不悦耳,可是我会很用心地去诠释这首歌,谱写出一首属于自己的青春。起码,我不后悔。
我们晾晒明天的自己,做成盛开的梦境,打磨今天的自己,只会实现青春面前的梦想。现在,为了青春,梦想的步伐不曾停下,青春的梦想永不凋谢。
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走在自己生命的路上,有时很难看清自己是否走了弯路,趁着青春还在,不妨跳出来,调准焦距,才能照出最好生活。
我国民法最高形式是民法总则
“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仲简桥燃明对于即将颁布的民法典的评价。而为了等来民法典,无数法律人曾为之思考与奋斗。而这部民法典相较以前,对民事法律做了哪些变动与删减,文末更有全面解读的文件。
王利明教授畅谈出台民法典的意义
我国现行民法领域最基本法律规范是《民法总则》。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编纂民法典的任务要求,编纂民法典列入了调整后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编纂民法典总则编(即《民法总则》)作为编纂民法典的第一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3月15日审议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并沿用至今。
1、新中国首部民法典即将问世
每个人的每项权利,在每时每刻都受到民法的保护,出台民法典标志着我国依法保护民事权利将进入全新的民法典时代。
新编纂的民法典草案共7编,以此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1260条。创下新中国立法史的新纪录!
民法典正式实施后,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将同时废止。
在新编纂的民法典草案中,平等与保护是贯穿始终的立法精神如强化对他人利益的保护,降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标准,宣誓对弱势群体的特殊保护,规定成年监护制度,增设专章规定居住权,以满足特定人群的居住需求等等。此外民法典草案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回应了当今社会的现实需求。
2、各编内容
各编有各编的特色,与以往民法总则时代相比起来,变化可谓一目了然:
总则编草案共10章、204条,基本保持民法总则的结构和内容不变;同时,根据法典编纂体系化要求进行了适当调整,对个别条款作了文字修改,并把“附则”移至法典的最后部分规定。
——对居住权制度有关规定。物权编草案二审稿规定了居住权制度:“父母作为监护人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房屋享有居住权,或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离婚无房配偶在一定时间内对配偶的住房享有一定的居住权。”居住权设置目的是实现同居者的基本居住保障,保障居住者的居住安全。民法典物权编草案第14章规定居住权的意定性,并没有涵盖并照顾到社会中配偶、老人、孩子等群体的居住权,因为这些主体的弱势地位,在很大程度上不能进行合同约定;法定居住权为弱势群体提供了最低的居住保障。在构建和谐社会,共创文明未来的大趋势下,法定居住权制度具有一定的制度保障功能,能够保护广大妇女、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利益,有利于创造和谐的家庭关系。
——对流押、流质有关规定。物权编草案二审稿规定,抵押权人或者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前,不得事先与抵押人或者出质人约定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民法典草案明确当事人事先作出此类约定的,仍享有担保权益,但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或者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03、合同编(463-988):占据民法典半壁江山
——“禁止高利放贷”拟入法:对于高利放贷问题,民法典草案作出了强硬回应。此前合同编草案二审稿规定,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为解决民间借贷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民法典草案明确规消仔定禁止高利放贷,将这一款修改为: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在典型合同中增加“保理合同”一章,具体有三个改动:
001、增加规定保理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规定:保理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业务类型、服务范围、服务期限、基础交易合同情况、应收账款信息、转让价款、服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等条款。保理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002、规定应收账款债务人接到保理人发出的应收账款转让通知后,应收账款债权人和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协商变更或者终止基础交易合同,对保理人产生不利影响的,对保理人不发生效力。
003、完善同一应收账款有多个保理人时的受偿规则,规定: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均已登记的,按拦虚照登记的先后顺序受偿;均未登记的,由最先到达应收账款债务人的转让通知中载明的保理人受偿;既未登记也未通知的,按照应收账款比例清偿。
04、人格权编(989-1039):人格权独立成编
在小编还读书时候,人格权是否需要独立成编就已经成为学术界激烈争论的焦点,几年过去这一问题最终尘埃落定。
王胜明委员认为,民法典草案将人格权独立成编,符合民法对人身权和财产权并重的发展方向。左中一委员表示,人格权编是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具体体现。李巍委员表示,人格权编是民法典体系的一大创新,体现了民法典在编纂过程中的中国特色。
——预防职场性骚扰问题的立法有了最新进展。此前人格权编草案三审稿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为使这一规定在防止职场和校园性骚扰方面更有针对性,民法典草案将“用人单位”修改为“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 随着近期曝出个别高校教师性骚扰学生的消息,社会各界对完善法律法规防止、惩治性骚扰行为的呼声进一步高涨。建立防止性骚扰的“防火墙”,必须明确容易发生性骚扰的单位、场所的有关责任。
——完善了隐私的定义,增加了维护私人生活安宁、排除他人非法侵扰的内容。相关条款修改为: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05、婚姻家庭编(1040-1118)
——进一步明确近亲属范围。婚姻家庭编草案三审稿规定,共同生活的公婆、岳父母、儿媳、女婿,视为近亲属。有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共同生活”的认定较为困难,不宜以此界定是否为近亲属,建议删除这一规定。对此,民法典草案采纳这一意见,删去该款规定。
——合理确定无效婚姻的情形。婚姻家庭编草案三审稿规定,以伪造、变造、冒用证件等方式骗取结婚登记的,婚姻无效。有的专家学者和地方提出,以伪造、变造、冒用证件等方式骗取结婚登记的情形较为复杂,其中既可能有重婚、未达到婚龄等问题,也可能仅是违反结婚登记的形式要件,不宜一律认定为无效,可在实践中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婚姻效力。对此,民法典草案删去这一规定。
——明确对隐瞒重大疾病婚姻的撤销机关。婚姻家庭编草案三审稿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为更好解决“是否婚前如实告知患病情况”的认定困难问题,民法典草案删去此种情况下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婚姻的规定,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撤销权。
孟强表示,实践中,婚姻登记机关更多是对结婚登记的要件形式进行审查,而婚姻登记机关既没有能力、也没有法定职权对于一方是否健康、是否隐瞒重大疾病等事实进行核实和认定,所以这项职权交由法院来行使更有可操作性。
06、继承编(1119-1163)
设立了遗产管理人制度,便于解决遗产继承问题。
07、侵权责任编(1164-1258)
——自甘风险。《民法典(草案)》第1176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损害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除外。
——私力救济。《民法典(草案)》第1177条作出了规定,但现实生活中可能出现适用不当的问题,因此必须对私力救济严格限制。
——高空抛物。《民法典(草案)》第1254条作出了规定,对高空抛物坠物零容忍!民法典草案进一步完善高空抛物坠物责任规则,将保障责任落实到位,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坠物情形的发生。此处将“建筑物管理人”责任主体明确。
我国民法典的立法过程可谓艰难!
195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力量起草民法典。此后,由于反右斗争扩大化,立法活动被终止。
1962年,民法典起草工作再次被提上议程,并于1964年完成了草案(试拟稿)。后因"文化大革命"而停止。
1979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组织民法典起草工作,至1982年形成民法草案第四稿。虽然草案并未正式通过成为法律,但现行的民法总则都是以该草案为基础。
2002年12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民法草案。之后,由于物权法尚未制定,加之对民法草案认识分歧较大等原因,民法草案最终被搁置下来。
2014年11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
2016年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民法典编纂工作已经启动,从做法上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制定民法总则,第二步是全面整合民事法律。民法总则的征求意见稿已经出来,预期6月份能够提请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2016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民法总则草案,标志着民法典编纂工作进入立法程序。
2017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8年8月27日,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新增离婚冷静期。
2019年12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表示,由民法总则和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合并组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将提交即将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这是合并后的民法典草案首次亮相。
在回应记者关于2020年立法规划提问时,岳仲明再次表示,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民法典草案将提请2020年3月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这将成为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法典化的法律。”
鉴于发生新冠肺炎重大疫情,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适当推迟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具体开会时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另行决定。
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秩指出;“民法典的编纂对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来说是一件大事。单从立法技术角度讲,就算是以成文法为法律传统的国家,也未必就一定需要有一部民法典。但是如果一个国家决定要编纂民法典,其实是给自己出了一道测试题,它要检验立法机关的立法理念,要检验民商事审判的水准,要检验法学尤其是民法学研究的水平,从某种意义来讲也是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软实力的一次检验。在这次检验中,究竟能够交上一份什么样的答卷,影响是相当深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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