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人后杀人案(开车撞人死人判几年)
吉林松原一男一女被先撞后砍,凶手手段残忍,是何原因?
2021年1月18日傍晚,太吉林松原长岭县一小区附近发生一起刑事案件,一男子开车将一男一女撞倒后,又用携带的斧头砍杀受伤倒地的两人,男子当场死亡,女子重伤。
据目击者描述,现场惨不忍睹,死亡的男子被砍40多下,脖子几乎被砍断,只剩一点点连接着身体和头部,手段相当残忍。
这起案件不是车祸,而是犯罪嫌疑人李某有意为之,早有预谋的,明显是提前准备好了作案工具,并跟踪两人进行作案。那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他采取如此极端的行为呢?
先来捋一捋三者的关系,两个被害人是情侣关系,而女子是李某的前妻,死亡男子则是李某的朋友。
李某与前妻早已离婚,离婚原因不得而知。而前妻离婚以后就跟其朋友死者在一起,李某从感情上来说不能接受。
李某怀疑前妻在离婚以前就跟死者有不正当的关系,不能确定两人离婚是不是因为死者的关系。而离婚以后又发现两人确定了关系,就感觉是证实了他的怀疑。
按照正常人的感情观念来说,同时被自己的妻子和朋友背叛,确实难以接受,但也不能是李某杀人的正当理由。
换个思维,如果前妻是在离婚以后再和死者走到一起的,这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而李某也不能接受的话,只能说明他心理的扭曲,感情观和人生观有严重的问题。
从他杀害受害人的手段来看,是心里积攒了太多的怨恨、仇恨,但对于普通人来说,可能内心的不接受只是时间问题而已,时间久了,自然就淡忘放下了。
但李某却没有正常人的心态,这完全可以形容成“变态”了,“我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得不到就毁掉,如果背叛就要受到惩罚”。
而这个惩罚看似真的惩罚了他认为做错的人,但同时也惩罚了他自己,搭上了他自己的生命。
老话说的好: 朋友妻不可欺,朋友夫不可扶 。意思很简单, 自己朋友的妻子或者老公最好别惦记,因为他(她)们的对象是你的朋友 。在 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中,这种思想已经根深蒂固地根植于人们的思想之中 。 即便对方夫妻之间离了婚,也最好不要踏入这种关系之中,这会引起不必要的仇恨 。题目中这个案件就是如此:
1月18日晚6点左右,在吉林长岭县润景园小区附近,一男一女在路边行走,后面突然有一辆 汽车 急速行事,直接撞向这一男一女 。本以为是一起意外的交通事故,但是随后的一幕证实,这不是交通事故,而是一起故意杀人的案件。 汽车 驾驶人在撞到二人后,下车后手持类似斧头的凶器,继而对倒地的二人进行多次砍杀,最终造成男子当场死亡,女子重伤的严重后果 。而男子在行凶之后,并 没有逃离现场而是一直留在现场,随后公安、急救等部门赶到现场,控制住了犯罪嫌疑人,并指认了现场 。
据有关媒体报道, 犯罪嫌疑人和被撞的一男一女之间的关系还挺特殊,犯罪嫌疑人与被撞女子曾经是夫妻,目前二人已经离婚,而犯罪嫌疑人与被撞男子曾经是好朋友、铁哥们,而被撞的男子和被撞女子目前是恋爱关系,你看看这关系是不是挺复杂又挺特殊,牢牢的三角关系。
作为 一个男人,自己的好哥们和自己离婚的老婆走到了一起,谈起了恋爱,这种事情放在谁的身上都是憋气又窝火,又有几个人能够忍气吞声呢 ?有的人会说, 妻子和你离婚了,人家愿意跟谁就跟谁,这是人家的自由 。这句话 说得没错 ,离婚了双方都是自由之身,人家选择谁都是人家的权利,你无权干涉。但是同时还要考虑到一点, 人的脸面问题 , 道理大家都清楚,都一清二楚,说着容易,做着难 。自己 曾经的老婆和自己曾经的好哥们走到一起,自己的亲人、邻里、周边的其他朋友怎么看自己?自己走到哪遇到熟人是不是会被人家在背后指指点点。
况且 最为关键的一点 , 自己的好朋友和自己离婚的妻子两个人究竟是什么时候好上的呢 ?我想这个是除了脸面问题,是导致这位男子 行凶的最为关键的因素 ,如果在 两个人婚姻持续期间,两个人根本就没有眉来眼去,怎么离婚之后两个人就迅速走到了一起呢 ?这明显有些 说不通的 , 没有前面的感情铺垫,就直接互相对了眼,走到一起,鬼才相信呢 ?也许 正是因为在二人尚未离婚之前,他们两个人就已经有了不一样的关系,这就是朋友妻可以欺,这明显违背了我们对于朋友的传统观念,这也是引发悲剧的一个重要原因 。
从该男子行凶后没有离开作案现场的行动来看, 他的目标很明确,就是要报复二人,甚至致对方于死地,结果自己已经达成,也就完成了自己的事先预期 ,他知道自己即便现场跑掉,随后也会被抓,于是老老实实在现场等着警方的到来。
吉林松原一男一女被先撞后被砍,凶手手段残忍,是何原因?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2021年1月18日傍晚,吉林松原长岭县某小区附件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李某某开车将一对行走的男女撞到在地,车撞墙停下后,李某某又拎一把斧子从车上下来。对被撞伤的男女二人疯狂砍杀,导致男的当场死亡,女的重伤。
据警方验尸报告,男方脖子被砍40多斧,头颅仅仅连着点皮,女方重伤被送进了医院,看起来也是凶多吉少。
据知情人透露,李某某和女方原先是夫妻,和男方是好朋友。李某某和女方离婚后不久,女方就和男方走到了一起,成了情侣。
这让李某某感觉异常愤怒,李某某认为女方在和自己离婚之前,就和自己的好朋友勾搭成奸了。被自己的老婆和最好的朋友双双背叛,让李某某无法容忍,产生了极端的报复心理。
据说,李某某砍杀二人后,神情自若,冷静如常,也没有逃跑。看来,他已做好杀人偿命的准备。
我对这件事的看法是,既然离婚了,那就彻底放下,没必要纠结过去。因为放过了别人,也就是放过了自己!
再说了,天涯何处无芳草,大丈夫何患无妻。就算无妻自己一个人过不也挺好吗,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自由自在乐逍遥,人生的乐趣还有很多的!
李某某走极端,报复撞击砍杀前妻和好友,这样既毁灭了别人,也毁灭了自己,真的不值!
吉林松原一男一女被先撞后砍,凶手手段残忍是何原因?
这个事情我来回答你
1月18日,在松原市长岭县一个小区的门口,一个车向另一辆车猛撞过去,看到前面车上下来一男一女,后面车的司机李某某,手持大斧向前车的男女猛砍,男的被砍了40多斧,女子被砍伤。
当晚,警方封锁了案发现场,现场有多辆警车和救护车,戴眼镜的行凶男子李某某,双手代铐,被警方带着指任现场,现场有大摊血迹。
有资料显示,李某某与妻子离婚后,其妻又与他的朋友处在一起,李某某知道后大怒,开始用车撞击两人的车子,看到俩人下车,拿起车中的斧子向两人猛砍,致使一人当场死亡,那个女的受伤严重。
两人既然已经离婚了,那么,他和谁处对象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把自己的日子过好,把自己的孩子和老人生活搞好,把自己人生的目标定好,这样盲目的去把别人砍死,也让自己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另外,也有人猜测,这两口子离婚前,死者就曾插足他们家庭,所以才出现了这种结果。
2021年1月18日,吉林松原长岭县某小区发生刑事案件。造成一男一女一死一伤。
凶手为何要开车撞伤这对情侣呢?原因是李某某与前妻离婚不久,前妻就和他好朋友成为情侣了。一个是他前妻,另一个是他好朋友。李某认为前妻趁他不在家,就去找他好朋友勾搭成奸,才使前妻对他冷漠。夫妻二人无法生活下去了,无感情的婚姻是不幸福的,离婚也就顺理成章了。
前妻离婚不久就和他好朋友住在一起成为情侣了,令李某某接受不了现实。这就让李某某磨刀霍霍了。李某某开车尾随前妻和好朋友如胶似漆,怒火从李某某心里迸出一个杀人的念头显现了。李某某加大油门把这对鸳鸯撞飞,自己的车撞到墙下才停。这对鸳鸯撞伤未死,李某某还不解恨,从车里拿出斧头,对准好朋友脖子疯狂砍了40多斧,头颅仅连着皮,死于非命。而前妻受了重伤,被送往医院抢救,但也是奄奄一息了。
李某某见前妻和他的好朋友在一起,就由妒忌生恨了。在李某某思想里,前妻和他离婚是为了他的好朋友。当一个人由爱生恨也就动了杀机了。心魔未除容易就痛下杀手了。他好朋友动了李某前妻,把李某前妻抢走,李某觉得戴了绿帽了,自然就不会手下留情了。
李某某杀好朋友是因为好朋友的背叛,他才用斧头砍死了好朋友。好朋友脖子被李某某砍了40多斧,证明李某某恨极了这位好朋友。认为没有好朋友横插一脚,前妻就不会和他离婚!
李某某杀了人,法律不会饶恕他。但是,李某某这么做,也害死了自己。先故意撞伤情侣倒地,随后不由分说手握斧头砍到好朋友断气为止。这种情杀不应该发生在李某某身上,既然夫妻要离婚就离呗,大丈夫何患无妻呢?世上女人多的是,何苦独恋一枝花呢?如今犯下了命案,世上无后悔药可吃了。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长岭县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侦办中。
现代 社会 虽然比起古代来说确实算和平年代,但总有一些事情让人匪夷所思。2021年1月18日晚间6点左右,在吉林松原长岭县润景园小区附近,一男一女被当街砍的一死一重伤,后经调查发现,这竟然是一场情杀,这具体是什么原因呢?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一男一女两人行走在润景园小区附近,一路上说说笑笑,貌似情侣,本来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然而突然间从后面有一辆 汽车 狂奔而来,速度飞快,两人来不及躲避被当场撞倒,一般人也许会认为这是一场交通事故,然而却和我们想象中的不一样,车上下来一短发黑衣男子,手持斧状凶器,跑到二人跟前就是一顿砍杀,最后导致其中的男子当场死亡,脖子几乎被砍断,女子也被砍成重伤,该短发男子行凶后并未如一般亡命之徒一样逃窜,而是一直在原地等待着,不久之后公安、急救到来,查验了现场,并把该男子带走。
事情的缘由。 经过调查发现,该短发犯罪分子姓李,与那一男一女之间有着特殊的关系,李姓男子与女子曾经是夫妻,如今已经离婚,而李姓男子与被砍杀的男子曾经是亲密得朋友,说到这里大家应该就清楚了,很多人就想到了“朋友妻不可欺”这句话,这三人之间就是的三角关系是此次案发的缘由。
作案的动机。短发男子应该是一个心里较为极端的人,他虽然与女子离婚了,可能感情还在,在他的心里该女子还是他的女人,别人碰不得,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他的好朋友、好哥们和“自己的女人”的好上了,这更让他无法接受,这让他心理产生了报复的念头。
对于一般人来说,虽然两人离婚了,可以说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但是站在李姓男子极端的思考角度来想,他的好朋友和他前妻好上了,他的脸面也挂不住啊,况且这里面还有一个不明的原因是李姓男子的妻子到底什么时候和他朋友好上的,是不是他还没离婚,他朋友就和他妻子走在一起了,这就是典型的婚内出轨导致的悲剧了。
不管怎么说,在当今法治 社会 ,任何人都应该谨遵守法,不要碰法律的红线,李姓男子确实没有正常人该有的心态,可以说心里非常极端,对于他来说即便是离婚的女人,别人也碰不得,典型的自己得不到别人也别想得到的想法,他一顿砍杀是了却了心里的怒火,但也把他送进了深渊。
最好不要惦记朋友甚至是亲戚的老婆,尤其在现代结婚成本高昂的今天。1月18日晚六点,吉林松原某小区行凶男子先用车撞人,后拿出车上的斧头,将男子砍四十多斧后砍死后将女子砍伤。行凶男子是女子前夫,而被砍死的是女子丈夫同时是行凶男子的朋友。杀人是罪不可恕的,是需要接受法律的惩罚,但以此引发的几点思考,却是值得人们警醒。
首先是老话说得:“朋友妻不可欺。”无论是在以前,还是现代,都是通用的。朋友作为一种友情,妻子作为爱情和亲情。如果遭遇到两者的背叛,那相当于是亲情、友情、爱情一夜之间都全部烟消云散。尤其在现在这个年代里,结婚成本高昂。组成一个家庭,往往需要男子和其父母,搭上积攒的财富。但凡是血气方刚的男子,想到曾经娶妻花费这么大代价,最后妻子跟朋友好上。虽然不至于砍死人,但有些最起码打人的冲动是有的。男人最难以忍受的就是被戴一顶绿色的帽子,这顶帽子如果是兄弟戴上的,多半男人都会受不了。
行凶男子的行为过于极端,甚至是报复心很强,很容易斤斤计较,这样性格的人就适合被关起来,不然这次不出事,下次也可能因为其他事而做出极端举动。发生这样的事,有些性子冲点的打一顿刑拘也就罢了,这样杀人是得不偿失的行为,这样三方都没有得到半点好处,前夫故意杀人罪锒铛入狱,现任丈夫被活生生砍死,女子也被砍伤,这就是三败俱伤的局面。
女人总说:“男人的心是狠得。”但很多时候,男人和女人生活在一起多年,是有感情基础的,越久往往会越重感情。女人不一样,只要嫁给新的男人,前任甚至是前夫,那就是:“瞎了眼,垃圾都不如的东西。”男人更要清楚一段感情已经到头的时候,要把该拿的“利益”全部拿过来。千万不要做出冲动的事情,毕竟感情没了,不要和钱过不去。
而且也不用在想着女人能够回头是岸,过好自己的生活比什么都重要。人这一生,什么最重要,其实是有限生命和人身自由。没有这两样,什么亲情,友情,爱情都是扯淡。人这一生中生命短暂,很多看不开的随着时间都能够解开。同时人在监狱里,也能体会到人身自由多么重要。
最后提醒下,奸情和不正当男女关系是很难长久存在的。如果不爱就要早点说,不要恋爱拖到结婚,结婚拖到外面有人,最后到一发不可收拾的时候,才后悔莫及。
吉林松原一男一女被先撞后砍,凶手手段残忍,是何原因?
1月18日晚6点左右,在吉林长岭县润景园小区附近,一男一女在路边行走,后面突然有一辆 汽车 急速行事,直接撞向这一男一女。
本以为是一起意外的交通事故,但是随后的一幕证实,这不是交通事故,而是一起故意杀人的案件。 汽车 驾驶人在撞到二人后,下车后手持类似斧头的凶器,继而对倒地的二人进行多次砍杀,最终造成男子当场死亡,女子重伤。
而男子在行凶之后,并没有逃离现场而是一直留在现场,随后公安、急救等部门赶到现场,控制住了犯罪嫌疑人,并指认了现场。
根据新闻报道
这个被杀的男子和罪犯是朋友,女子是罪犯的前妻。
一听这关系,估计大家也明白为什么会发生这个事情了。
所谓朋友妻不可欺。虽然已经离婚了但是作为朋友也不应该随意进入这个关系中。
这不是给自己徒增灾祸吗?
而且这个兄弟还因为这个事情赔进了性命,真的是不知道!
这个事情其实非常好理解。
换位思考下,自己的好朋友和前妻走一起了。
换哪个老爷们不生气!
而且这个事情让人越想越气
是不是离婚前你俩就搞在一起了。给我戴绿帽子。
这真是退一步,越想越气,脑子一抽,直接就下死手了!
而这位行凶的赵某。
其实本可以不必如此。杀人偿命。这个是自古不变的道理。
为出一口气,一怒之下,将人砍死。
那之后呢?不得偿命吗?你没想想自己家里人?
孩子。年老的父母谁照顾?
确实这个事情让人生气,但是不一定非用这么极端的手段来解决吧?
而且天下女人有点是的,你不会在去找一个?
就为了前妻,能这样?
前妻说明就是过去的事情了。还把自己的想法放在过去哪行?
不管他的理由如何,这个事情也逃不过法律的严惩。
最后看法律怎么处理他吧。
据说是奸情败露。引起丈夫的不满。头都快砍掉了。当代武松啊。
这还不明白呀,看图识字你们没问题吧
吉林一百个结婚的当中有七十多个离婚的,东北三省占领排行榜前三甲!
开车意外撞死人,后查实此人是逃跑杀人犯,司机应承担什么责任?
驾车出现意外轧死一人,无论这个人就是什么身份,在交通事故发生时,都以道路交通事故划定义务来承担法律责任不良影响,并不是过后因为别人是报复社会击杀10多人的在逃犯,或者在逃走中轧死而逃避责任。
现实生活中,无论是哪种前提下出现了道路交通事故,驾驶员的第一反应都是需要马上泊车,随后警报,守护好当场等候交警队的来临,同时还要向对应的车险公司报险,有利于过后得到很好的保险公司理赔。
针对撞了人的道路交通事故,归属于特大交通事故,许多驾驶员,尤其是第一次发生事故司机都是非常忙碌的。在发生事故的一瞬间,自身并不知道自己轧死的是什么人,是对方撞自身,或是在对方道路上奔跑自身躲闪不及而出事故,需要自己去维持清醒头脑,用心追忆发生事故的每一个细节,这会对现场交警队恰当判断责任是有很大的帮助的。
其实现在发生事故,交警队判断义务都是格外小心的,既应该根据个人的称述,也需要搜索目击者,还需要查询当场监管,个人的行车记录器等。假如通过这个方式综合考量,交管部门评定,归属于驾驶员担负主要责任的,那样驾驶员依然严格按照事故处理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不良影响。
这种不良影响一是承担死者的全部赔付,撞了人的赔付涵盖了逝者抢救费用、丧葬费用、意外死亡赔偿花费,家人的交通食宿费用,精神赔偿等费用,累计大约需要100余万元。即便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发觉被碾死的此人,是凶犯,是逃跑的行凶嫌犯等,其家人也都会要求进行赔付的,不容易因为他是凶犯且不赔付或者降低赔付;二是驾驶员负全责的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刑事处罚。
假如通过现场综合性情况分辨,驾驶员仅仅负全责或者次要责任的,交警队在判断当场交通事故义务时,也不会因为对方身份是重要凶犯从而影响判断的结论,交通事故认定大小,彻底是依据当场状况来判定,假如驾驶员负全责的,依照主责去承担赔付,负次要责任,依照次要责任去承担赔付。假如归属于行凶在逃犯在马路上飞奔乱串,饥不择食,也可能是在逃犯的主要责任,但是通过交管部门的认定,假如交警队判断被碾死的人发主要责任,无论轧死的是什么人,驾驶员也不会负责任。
总的来说,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并不了解轧死的是什么人,只有依照交通事故处理要求去执行,在过后查清轧死是指重要凶犯,不会因为死者的身份而免除驾驶员的义务或者降低赔付。仅有驾驶员了解对方是行凶在逃犯,在配合警察抓捕犯人的过程当中撞死了凶犯,被认定助人为乐,驾驶员不仅不辜负任何责任,还可能领取奖励。
南京新街口伤人案嫌犯已被刑拘,警方详解案件细节
南京新街口伤人案嫌犯已被刑拘,警方详解案件细节
南京新街口伤人案嫌犯已被刑拘,30日,南京警方详解案件细节。南京警方就29日晚该市市中心发生的伤人案件详细通报。警方表示,这是一起突发的恶性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连伤多人,情节恶劣。
南京新街口伤人案嫌犯已被刑拘,警方详解案件细节1
中新网南京5月30日电(记者 申冉)30日,南京警方就29日晚该市市中心发生的伤人案件详细通报。警方表示,这是一起突发的恶性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连伤多人,情节恶劣。
据南京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李明杰介绍,2021年5月29日21时45分许,南京公安110接群众报警,称秦淮区金銮巷有人驾车撞人并持刀捅人。南京市公安机关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于21时49分到达第一现场开展调查和追缉工作。
位于南京市中心的事发现场。 朱晓颖 摄
经查,犯罪嫌疑人吉某某(男,41岁,江苏滨海人,在南京无业、无固定住所)与前妻张某(女,42岁,江苏睢宁人)因感情纠纷等矛盾,在南京金銮巷(第一现场)驾驶租赁的白色标致牌轿车撞倒前妻张某与其朋友刘某某(男,43岁,安徽宿县人)及路人何某某(女,54岁,暂住在本市秦淮区),随后下车持刀捅伤刘某某,又上车驾驶车辆数次碾压张某后开车逃窜,在程阁老巷路口将路人鞠某某(女,24岁,本市人)撞伤。随后,吉某某驾车在南京中山南路和中山东路路口(第二现场)与张某某(男,本市人)驾驶的黑色别克牌轿车相碰擦,吉某某下车割伤自己的脖子,张某某等人见吉某某持刀且身上有血遂弃车离开。因白色标致牌轿车安全气囊弹开已无法行驶,吉某某即驾现场碰擦的黑色别克牌轿车沿中山东路往东快速逃窜,在洪武路和中山东路路口(第三现场)与多辆汽车发生碰撞,并将两名路人周某某(女,27岁,本市人)、陈某某(女,25岁,本市人)撞伤。其所驾车辆失控撞至路牙无法继续行驶,吉某某即窜入停在现场的一辆宝马牌汽车,驾车左拐往洪武路逆向行驶,与被堵在现场的车辆发生正面碰撞无法行驶。此时市民邱某某(男,33岁,本市人)前来阻止,吉某某下车持刀将邱某某捅伤。22时07分,吉某某被赶到现场的民警控制。
南京联合多部门通报案件情况和伤者治疗情况。 申冉 摄
目前,犯罪嫌疑人吉某某已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受伤的犯罪嫌疑人及受害群众被送往医院救治。
经初步侦查,这是一起由犯罪嫌疑人吉某某因个人感情等矛盾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公安机关正在严格依法抓紧办案。(完)
南京新街口伤人案嫌犯已被刑拘,警方详解案件细节2
南京新街口胖哥见义勇为完整事件
5月29日晚,南京新街口闹市区发生一起“驾车撞人并持刀捅人”事件。
据央视报道披露的细节,5月29日21时许,犯罪嫌疑人吉某某驾驶租来的白色轿车,在秦淮区金銮巷将其前妻撞倒在地,现场热心市民阻拦无果后,吉某某再次碾压该女子后逃离现场。慌乱中,吉某某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安全气囊弹出,导致其所驾驶车辆无法行驶。
随后,犯罪嫌疑人吉某某在现场持刀抢得一辆轿车后,继续逃窜。在洪武路和中山东路交叉口再次发生交通事故,所抢车辆无法驾驶。犯罪嫌疑人吉某某被热心市民围堵,其中一身形较胖的.热心男子,被吉某某用刀刺伤,现场多名群众也不同程度受伤。犯罪嫌疑人吉某某自杀未遂,被警方控制。
南京遭碾压女子离婚前曾被家暴
目前被碾压的前妻即受害者张某现在的情况如何呢?
事发之后,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的17岁儿子,紧急在救助平台为母亲发起筹款申请。
儿子称,妈妈被反复碾压后,当场昏厥,医生给的诊断是,身体多处骨折,肺部挫伤,肝有囊肿,盆腔积液,现在还没有脱离生命危险,仍在ICU抢救。
儿子在认证资料中称,受害者家庭年收入不到10万元,没有医保,其家庭无房产、无车辆、无金融资产,负债20万以上。无奈之下只好选择向社会众筹。
而这起众筹也受到了非常积极的反馈,仅仅一夜之间,就有近2万人次帮助其捐款49万余元。筹款49万的目标已经完成,捐款通道已关闭。
一位受害者的前同事在网络上发帖,曝出受害者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恩怨纠葛。爆料中称,肇事者是她前夫,已经对其家暴多年,两人离婚三年之后,前夫依然对她百般纠缠,并向她索要三万元,不给的话扬言要杀她全家。
她自从离婚后,一直饱受前夫的骚扰,她做餐饮连锁店都做到区长了,前途一片美好,就因为前夫的频繁骚扰,影响了她的事业,导致她离职。
知情人称,她没有出轨,她如此真诚且美好,却依然惨遭恶毒前夫的毒手。
南京胖哥曾是铅球运动员
围堵犯罪嫌疑人吉某某的热心市民被刀刺伤后陆续送往医院,其中一身形较胖的男子受伤较重,据了解他姓邱,今年33岁,南京本地人,以前是一名铅球运动员,网友们称他为“南京胖哥”。
据南京市卫健委公布,事件里8名受伤人员中,除1人为轻微伤已于当晚出院外,还有7名受伤人员在医院接受治疗。包括中度伤1人,重伤2人,危重4人,目前生命体征均平稳。其中犯罪嫌疑人前妻,因全身多处碾压伤目前在ICU诊治;犯罪嫌疑人目前已做气管插管、接受颈部外伤手术,在ICU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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