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怎么清偿(遗赠后法定继承人还能继承吗)
在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情形下税款缴纳的规则是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在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情形下税款缴纳的规则是;
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继承人怎样清偿债务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继承遗产时如何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继承开始后,既有法定继承又 有遗嘱继承 、遗赠的,由 法定继承人 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偿还债务的,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怎么处理?
您好,如果被继承人遗留有债务,继承人应当先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然后再分割遗产。但是,继承人继承遗产后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也是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不负清偿责任,除非其自愿偿还。
如果继承人中既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应先由法定继承人用继承到的遗产清偿债务。若其所得遗产不足以清偿时,剩余的税款和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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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 1161 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民法典》第 1163 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遗嘱和遗嘱继承的关系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对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继承的情况下才会开展继承。
一、《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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