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超载3人怎么处罚(私家车超载2人怎么处罚)
私家车超载3人怎么处罚?小车超载3人处罚扣分标准2022
; 由于私家车的型号不同,可承载人数也不一样,车主在驾驶私家车时,车辆可能会出现超载3人的行为,那么私家车超载3人怎么处罚呢?
1、如果车主驾驶荷载5人的私家车,车内成员超载3人,按照3/5*100%=60%计算,车主超载60%。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私家车超载50%以上,未达到100%时,被交警发现,会对车主记驾驶证6分,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2、如果车主驾驶荷载7人的私家车,车内成员超载3人,3/7*100%=43%计算,车主超载43%驾驶车辆,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私家车超载20%以上,未达到50%时,被交警发现,会对车主记驾驶证3分,并处200元的罚款。
车主在使用车辆时,要严格按照车辆的荷载人数驾驶车辆,避免车辆出现超载行为,以免影响车主的行车安全,以及车内成员的人身安全。
轿车超载3人怎么处罚规定
法律主观:
轿车超载2人的处罚规定应当是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扣3分。法律规定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应当记3分。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四)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六)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八)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九)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十)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十二)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十三)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十四)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十五)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私家车超载3人怎么处罚
扣6分,罚款金额20-200元。私家车 超载 处罚根据超载人数决定。私家车超载20%以上的扣6分,处20元至200元罚款;超载没有达到20%的扣3分,处20元至200元罚款。例如,5座的私家车坐6个人,超载20%,扣6分罚款20元至200元。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以外车辆的车速超过规定速度50%不足70%的,发现一次就将按照扣12分、罚款5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并可以吊销驾照;对 超速 70%,不足100%的,可按照扣12分、罚款10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并吊销驾照;而超速100%以上的,则按照扣12分、罚款20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并吊销驾照。与此同时,驾驶营运车辆(不包括公交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超员不足20%的将扣罚3分、罚款100元;超过20%的则扣罚6分,罚款200元。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4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一次记6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一次记3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驾驶私家车9座,超载3人,怎么处罚?
驾驶私家车9座,超载3人会被记6分,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第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第三项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四条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
第十三条 调查中发现违法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依法对其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
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参考资料来源:沧州市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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